田文君,裴昭颖
(黑龙江职业学院,哈尔滨150080)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探索
田文君,裴昭颖
(黑龙江职业学院,哈尔滨150080)
企业是职业教育办学的重要主体。促进校企合作共生发展,需要高职院校建立起良性合作机制。以黑龙江职业学院为例,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商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制度。职业教育与经济联系最紧密,行业企业是职业教育最大的受益者,也应是办学主体之一。高职院校坚持校企合作的基本办学制度,既是职业教育体现特色、保持生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获得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和提高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等等,进一步确立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重要办学主体地位和作用。
当前,校企合作已由简单的毕业生供求关系的初级阶段全面过渡到共建专业、订单培养的深化阶段,但是,离企业参与办学主体地位以及与企业全方位合作的校企双方共生发展阶段还有相当长距离。建立吸引企业合作的良性机制,为企业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良好环境,是高职院校推动校企合作持续深化、全面合作的首要任务。
高职教育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和技能性的特点,决定了单凭学校自身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必须与行业、企业一道,形成学校与企业深度融合的合作育人机制。高职院校建立校企合作机制,一是能促进全面理解高职教育中学校与企业的关系。高职教育与生俱来与产业、行业、企业有着天然、紧密的联系。高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需求,并受企业发展的制约。二是能促进高职院校把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作为办学价值的取向。高职院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为区域经济和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这是高职教育的社会使命和生存之本。三是能促进政府尽快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一)建立合作多赢的动力机制
黑龙江职业学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的支持,为校企合作增添发展动力。黑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主管部门省工信委在职教集团化办学、中高职贯通教育试点、职业教育进园区等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牵头组建省职教集团联盟,作为哈尔滨发电设备产业蓝领发展战略联盟的核心成员单位,将多元参与办学的主体有机融合,互利共享,推动合作办学深入开展。学院深入寻找与企业互动的利益平衡点和持续合作的激励点,无偿提供教学资源为企业服务、提高兼职教师待遇、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承担企业“订单式”人才培养任务、优先向合作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等,积极推动企业发展建设。出台《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校企合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
(二)建立畅通高效的运行机制
学院依托校企合作理事会,畅通校企双方的合作渠道,加强制度建设。第一,加强“人才共育”的专业建设制度。校企共同完善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制定五年专业发展规划。确立了行业企业调研制度,及时了解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与技术发展动态。第二,加强“过程共管”的实训基地建设制度。以“校中厂”、“厂中校”等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实行校企合作“项目化”管理。健全完善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引入企业标准与企业文化,职业氛围浓厚。建立《企业兼职班主任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学生顶岗实习中的重要作用。第三,加强“成果共享”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度。通过实施“铸魂工程”、“头雁工程”、“双翼工程”和“护航工程”,全面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建立企业专家工作站、学院教师工作站,企业学校相互输血,技师教师互通有无,加深企业与学校的技术与情感交流。第四,加强“责任共担”的合作制度建设。通过合作协议、沟通与反馈、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等制度,明确学校与合作企业的责、权、利,校企合作理事会跟踪监管,建立学生人身安全风险、合作项目市场风险等预防处理机制,使校企合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保证合作畅通高效。
(三)建立全面有效的保障机制
校企合作理事会是校企合作的决策层,为校企合作提供组织保障。理事会由黑龙江省工信委、行业协会(学会)、企业、学院四方组成。下设秘书处,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五个区域合作委员会,专业项目合作董事会等。学院积极开展以二级管理、目标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总体改革,成效显著,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作典型发言,引起强烈反响,为校企合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出台《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本职责的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及聘任条件》等系列文件,明确校企合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引导激励教师主动参与校企合作,为企业和社会服务。确立校企合作经费保障,制定《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校企合作专项经费的主要来源、主要用途和使用制度,保证合作项目建设经费的足额投入和有效使用。
(四)建立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以校企合作项目为导向,引入过程评价机制,以《校企合作项目运行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情况考核与评价指标》为标准,对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效果进行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评价,实行过程动态管理。每年分别由校企合作理事会重点考评各方合作的组织领导、计划执行以及合作成果,二级学院重点考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执行、合作项目与人才交流、企业员工培训以及毕业生声誉,企业重点考评专兼职教师产学研成果与转化、技术服务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等,推动校企合作计划执行和重点工作开展,提高合作质量与水平。
[1] 李国屏.建立高职教育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J].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2).
[2]丁敏旭,等.院校主导型职教集团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1(24).
[责任编辑:方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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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913X(2015)03-0193-01
2014-12-26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JGZ201202440)
田文君(1979-),女,哈尔滨人,讲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裴昭颖(1982-),女,哈尔滨人,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