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玉双
(中共唐山市委党校 河北 唐山 063000)
腐败是权力的衍生物,超越时空限制。与之相应,反腐败也成为世界各国执政党和政府面对的共同难题。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大,高压反腐成为新常态。而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成为十八大以来反腐的一大趋势。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事先预防重于事后惩处”是国际社会在反腐败方面的一个普遍共识。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处处强调:预防是反腐败的关键。而从源头治理腐败,廉政风险防控,也是我国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源头治理在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整体战略布局中地位越来越突出,制度反腐与腐败预防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预防并减少腐败发生逐渐成为我国廉政建设的基本政策导向。在社会环境与客观条件不断发生变化的历史背景下,探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成为我国反腐倡廉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如十七大报告“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十八大报告指出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再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强化管理过程,是新的反腐策略在实践中的具体落实。
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是腐败的“主体”。腐败是“人”这个“主体”的腐败,反腐倡廉关键要管好“人”,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人事制度。而廉勤风险指数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督与管理。通过建立廉勤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对每名领导干部,尤其是科级干部采用积分制进行量化,每犯一个错误就会减去相应的分值,年终汇总,从而形成一个科学评价干部的标准,从而为科学合理的任用干部提供一个合理参考。
1、廉勤风险指数评价体系的定义及意义
廉勤风险指数评价体系,就是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采集廉勤信息,确定多个体现廉政勤政情况的指标,经过对比换算,赋予不同权重,并以数据量化的形式作出客观评价。它是借鉴国际透明组织清廉指数评价机制,把领导干部的组织认可、群众认同和自我认知程度作为评价依据,通过量化打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级次作出客观反映,建立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廉勤衡量的具体标准。通过构建廉勤风险指数评价体系,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预警,实现干部监督管理的日常化、科学化,成为深化预防腐败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
2、廉勤风险指数评价体系的框架:443模式框架
唐山市尤其是唐海县,已对廉勤风险指数评价体系进行了有效的实际探索,其框架主要是四项指标、四级指数、三级预警工作模式。主要做法为以下几点。
一是用好廉勤“体检仪”。唐海县投资近30万元研发了“廉勤指数评价体系”软件,使其成为干部廉勤信息录入、分析、预警、评价的有效载体。在干部自我评价、组织评价、奖惩评价的基础上,把一般干部、基层群众、服务对象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第三方纳入体系中进行数据采集。同时,选拔廉勤监测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反映干部大吃大喝、作风粗暴、效率低下等问题。二是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开设“廉勤信箱”,受理在线举报,及时掌握干部廉勤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论大小,县纪委监察局都派专人进行调查。如反映属实,将记入相关干部的廉政档案并录入“廉勤指数评价体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预警。三是建立廉勤“数据库”,全面了解掌握干部廉勤信息。唐海县将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效能投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整合汇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了廉勤信息共享制度,成立了由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等18家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定期沟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过网络监测、民主测评、专项考核、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方式,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地采集信息,并将信息统一录入到“廉勤指数评价体系”,实现了干部廉勤信息管理的科学化、动态化和全面化。四是设立廉勤“体检表”。为综合掌握每名党员干部的廉勤状况,唐海县运用“廉勤指数评价体系”,对采集到的廉勤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分析评定,并为每个评价项目赋予一定的分值,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予以扣分。在信息录入时,系统自动生成领导干部廉勤状况评价,从而建立一个长期的、动态化、数字化的廉勤指数评价平台,以便及时掌握每名干部的廉勤动态,有效发挥预警防范作用。五是开好廉勤“对症药”。唐海县运用“廉勤指数评价体系”,将全县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权限的不同,划分为A、B、C三类进行评比,并根据评比结果进行排名。并将廉勤指数作为对干部监督、评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廉勤等级高的干部提拔重用,对廉勤等级不高的干部则分别予以提醒、廉政谈话、下达书面警告单、向单位“一把手”通报等处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教育和重点监管。
3、党管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纠偏扶正,注重实际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各尽其能、才尽其用。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变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年轻干部破格提拔;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改变干部部门化现象;择天下英才而用。
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规范职责权限,科学配置权力和职能,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如坚持事前规范,建立源头防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事中监督,建立全程跟进的监控制约机制严格事后核查,建立末端检验的绩效考评机制。总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的体制机制,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因此,要积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推进纪委领导体制创新:上对下;派驻机构全覆盖、改进巡视制度:常规与专项巡视;借助网络舆情监督。
制度建设的目标首先是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廉政制度体系,规范约束公共权力的运行。虽然我国的反腐败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仅仅是具备了基本的框架,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完备,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法律制度体系,继续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其次制度反腐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以法治的思维推进党的制度和国家治理。包括制度本身建设在内的一切行动都将由制度加以规范,超出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再无权力运行。因此,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法律制度体系。如围绕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建立完善防控廉政风险法律法规,风险防控:对潜在性、可控性、预防性风险进行制度布控;建立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法律法规:利益声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法律法规。
作风体现党的性质、代表党的形象,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优良作风是党的事业成功的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改进作风,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要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如直接联系群众;改革完善会议公文制度:改文山会海,要清新文风;建立完善“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核准、审计;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标准房、车、接待。
制度建设是反腐的有效措施。同时,制度建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步骤逐步完善制度设计与执行机制。可以说,反腐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又缓慢的工作,需要反复的实践、完善。因此,既要有耐心,又要常抓不懈。要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经常抓,长期抓;苍蝇老虎一起抓。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总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注:本文系河北省2014年社科规划课题部分成果( HB14DD006)。)
[1]任建明等:中国新时期反腐败历程[M].党建读物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