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黄立锋
移动通信运营商收入管理浅析
◎ 文/黄立锋
收入是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业务种类多,变化快,对IT系统高度依赖,决定了该类企业收入管理难度大,本文结合企业实际,透彻分析收入特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移动通信;收入;管理
移动通信运营商(以下简称“公司”)的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公司经营基础通信业务和增值通信业务所取得的资费收入、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网间互联相互使用电信业务的结算收入等。
(一)业务种类多,结算规则复杂,收入管理难度大
目前,公司收入核算的业务有70多种,各种类型的结算项目有80多种,业务规则异常复杂,为了满足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客户需求,对原有业务规则进行调整的同时,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新业务, 4G网络建成后,由于用户消费习惯的变化,新产品和新业务收入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
(二)高度依赖信息技术系统
1.计费系统是公司收入数据管理和控制的核心。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移动通信企业的客户在营业厅签订入网协议后,网络设备将客户实时的通信量传送至计费系统,计费系统按照客户选择的单价资费进行批价,形成客户账单,从而形成公司的收入,该类公司每个省动辄几千万客户,整个收入确认过程,高度依赖网络和计费系统。
2.公司已实现了收入数据从计费系统自动导入ERP系统(狭义理解为会计核算软件),收入核算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收入核算的规范性、统一性、准确性得到保障,完全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差错。
(三)收入管理高度集中
公司的收入管理工作都集中在省级公司财务部门,各项收入的归集口径与规则,都由省级公司财务部与各业务部门和计费部门讨论确定,地市公司对收入管理涉入的比较少。
(一)收入准则适用方面的问题
1.与第三方合作的收入确认
公司在为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或其他服务过程中,会与第三方采取多种形式的合作,如共同为用户提供服务、买断信息源等,对于上述业务,是按照总额法列收列支,还是按照净额法以收入净额进行确认,仍未有明确的判断标准。
2.终端与业务捆绑销售的收入确认
终端捆绑销售是指公司采用预存话费送终端、买终端送话费等方式将终端和公司自有业务捆绑销售。对于终端捆绑销售业务,终端收入和话费等自有业务收入确认的方法常见的有三种:公允价值法、剩余价值法和合同约定法。
3.套餐收入的确认
套餐是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通信业务或服务打包提供给客户,并收取固定月使用费的一种促销方式。套餐收入如何拆分为各项业务收入,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在处理方法上也不尽相同。
(二)收入形成机制的复杂性,决定了收入跑冒滴漏问题不可避免
1.公司的收入数据采集、处理、生成结果都高度依赖IT系统,从网络侧数据采集,到计费侧的处理、生成收入,系统间数据仍不能做到100%吻合,大量与合作方分成的收入,由于系统结算逻辑复杂,收入的跑冒滴漏不可避免。
2.公司的业务种类多,受理模式多样,虽然有稽核流程,但难免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减免和优惠。
3.公司的用户量巨大,虽然有完善的信用控制系统,但恶意欠费时有发生,追缴困难,造成收入的流失。
(三)公司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一致性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与收入密切相关的用户欠费、预收账款等数据,在计费系统和ERP系统中均有记录,由于业务种类多,处理逻辑和步骤复杂,导致两系统间数据或多或少存在差异。
(一)新收入准则发布,扫清了准则适用障碍
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源于客户合同收入》,自2018年1月1日生效。新准则的目标是对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采用单一、综合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提高行业内、行业间以及不同资本市场的可比性。
(二)加强业财融合,建立收入保障机制,是提升收入管理水平的根本
1.收入会计人员要熟悉公司各项新业务。收入是业务发展的成果展现,确保各项业务的准确归集和展示是收入管理的基本目标。
2.收入会计人员要掌握计费系统中与收入数据处理、归集相关的知识。要掌握财务记账数据在计费系统处理的步骤、流程、机制及归集口径,了解用户预存款和欠费增减变动的管理和控制机制、计费系统架构等。
3.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加强沟通,制定规范的产品上线和业务处理流程,形成有效的收入保障机制,确保收入数据与业务变更同步,最大程度减少收入的流失。
移动互联网等新型信息消费对传统电信业务异质替代正在加速,电信行业内部以存量和流量为主的同质化竞争进一步加剧,受上述因素影响,整个行业的利润率逐年下降,移动通信运营商顺应移动互联网时代发展规律,抢抓机遇,加强收入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2015年6月2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准则动态(2015年第4期)”
(作者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