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水十条”)。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七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九是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十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据央视报道,行动计划涉及的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预计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投入资金约4 至5 万亿元,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5 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