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中共铁岭市铁岭县委书记 李长涛
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但从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缺少必要的集体经济作为基础和支撑,村党组织自身运转困难,服务能力也大大弱化。因此,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变行政命令为政策引导和扶持,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第一,创办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由村集体创办、领办、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在有偿、微利的原则下,通过提高农产品收益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第二,经营集体资源增收。充分利用村集体的荒山、荒坡、荒水、荒滩等资源,通过适当项目扶持,建设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农业等示范基地。村党组织可以采取市场化方式,对农民自愿流转的承包土地,实行委托流转,村党组织成立“土地银行”,将分散土地集中后统一向合作社、规模大户等发包,收取服务费。
第三,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将闲置的校舍、办公用房等集体房屋,以使用权有偿转让等形式兴办养殖、农产品生产加工、商贸等项目;将符合规划的非农建设用地、村办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采取租赁、承包或以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企业经营。
第四,发展资金投入型集体经济。对有条件的村,利用现有村级积累、援助资金以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等资金,在选准项目、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参与各类项目建设、参股工矿企业、购买商业门店,实现收益分红,使投入变成资产,然后经营资产增加村集体收入。
第五,发展生活服务型集体经济。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创办农资超市、百货超市、平价药店等经营实体,为金融、保险、广电、移动通信等部门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