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共葫芦岛市委常委、 组织部长 蹇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各项规章制度能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党章同样如此。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在党内的职务越高,在党的事业中担负的责任越大,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要求就越严,标准就越高。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学习、遵守、维护党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不断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更加符合党章要求。
一要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
二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带领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
三要经常按照党章的要求检查自己的言行。要对照党章进行自我剖析,认真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这个过程是长期的、不间断的,是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终身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