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思考

2014-12-27 05:55:22曹楠楠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23期
关键词:中心大学生工作

曹楠楠

曹楠楠/南京审计学院学务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科员,硕士(江苏南京211815)。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知识经济悄然来临,人才兴国战略日益重要。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认识到人才对于兴国的重要意义,而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充当了许多国家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平台。在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同时,很多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都高度重视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通过勤工俭学活动,使得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得到经济上的支撑,还使学生养成了自强自立的品质,可以让新时期大学生培养起良好的劳动观念以及职业道德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最根本的原则,那就是在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也解决了实际问题,要将两者予以有机结合,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同时,还对构建和谐校园以及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时期大学生勤工俭学现状

根据最新调查表明,新时期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目的主要是集中在减轻家庭负担、赚取生活费、学杂费;增加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这两个方面。勤工俭学具体目的如图所示。

大学生勤工俭学目的调查结果

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同学参加勤工俭学的目的:增加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自我锻炼,这一比例占到44%,主要是因为近年来我国实行人才发展战略,高等院校不断扩招,大学生的数量大幅上升,随之而来的竞争压力也不断增大,这就促使了大学生们以实际操作能力的增强弥补专业知识的不足,增强未来的就业竞争力。调查表明,在这一比例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大学生找到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这样既可以将他们在校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在实践上,又可以使他们积累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

其次是以减轻家庭负担、赚钱生活费、学杂费为目的,从数据上来看仅次于为了锻炼自己的比例,占到了42%。主要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等因素,全国高校中贫困生约占总人数的20%,为了支付不低的学杂费及个人的生活费用,他们需要自己来筹集这笔费用,即使有国家学校等的助学、奖学金,但那名额也是有限的,因此勤工俭学就成为这部分学生的重要经济来源。这一部分学生对于工作类型不怎么会挑剔,他们主要的目标就是减轻家庭负担、赚取生活费、学杂费。

二、新时期大学生勤工俭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行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不够完善。这些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和就业竞争形势的日趋激烈,在校大学生利用暑假空闲时间,走出校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已不只是大三、大四学生的事情,而是所有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但是随着大学生打工群体的日益增加,社会带给他们的收获和满足却少了,更多的是无奈和酸楚,应得的报酬拿不到、人身安全无保障,甚至遭遇到被骗钱、白干活、被诱骗从事色情服务等现象不时发生,这些让大学生们对打工活动是既爱又怯。正是这些社会现象的存在,也就爆发了2007年度引人关注的“洋快餐打工”事件。从这起事件上可以间接地反映出我国现行法律在对勤工俭学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规范。

2.勤工俭学的管理模式不够健全。当前高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的方法比较守旧,手段单一,没有充分发挥出勤工俭学实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虽然学校各个部门都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但是工作数量相比大量的申请还是显得捉襟见肘。同时,大多工作岗位又缺乏专业性和锻炼机会,往往都是“劳动力密集型”岗位,对学生的内在要求较低,缺乏锻炼性。大学生勤工俭学岗位覆盖面虽然十分广泛,但是无非都是一些食堂清洁工、图书馆搬运、实验室保障、报刊收发、文件呈送等简单性工作,根本就不需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知识解决问题,对学生能力的锻炼十分有限。第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学生提供了许多校外兼职的机会,但是种类有限,档次不高。从当前校外兼职种类来看(如表所示),大多是一些传单派发员、销售顾问、打字员等低水平工作,也属于“劳动力密集型”工作,缺乏挑战性和锻炼性。低水平的勤工俭学工作岗位无法锻炼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只是要求学生进行简单的体力劳动即可,这种工作显然不能促进学生实现“勤工”与“助学”的高效统一,更无法激发学生在工作过程中的创造性,难以为他们提供系统的专业锻炼机会。

学生校外勤工俭学的工作种类及比例

三、解决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措施

1.完善大学生勤工俭学相关法律。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广和深入,大学生群体势必不断增长和扩大。因此,作为一个日益庞大的社会群体权益保障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不可忽略而应予以重视的问题。政府要规范、优化和完善大学生打工市场,改变那种盲目、无序的状态,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名誉、人身安全等)不受侵害,并且实现学生的期望与社会的需求的对接,这都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能够切实保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

2.勤工助学的管理和考核。学生教育发展中心每学期对各用工部门的勤工助学情况开展调查与研究,并于每年度进行考核和评比,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指导老师予以表彰和奖励,表扬先进,交流经验,更好地推动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学校各部门联系组织的校外勤工助学活动若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的,由组织勤工助学活动的部门负责进行协调解决。学生个人自行到社会兼职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若与用工单位发生矛盾或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其间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用工部门不履行职责或疏于学生管理的,将酌情减少或取消其岗位设置。

3.健全勤工俭学的管理模式。健全勤工俭学的管理模式的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在勤工俭学的概念上和服务的内容上,应该将勤工俭学与学生经商区别开来。学校主持勤工俭学,依法保护学生以诚信和服务获得收入,但不提倡参与以赢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第二,不同年级的同学应视自己的实际学习水平,选择内容不同的、层次有别的工作,尽量参加一些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工作,发挥自身的专长和高等教育的优势,结合本专业把高新技术融入勤工俭学的企事业单位中,以达到学以致用、双赢的目的。第三,从学校的层面上看,必须明确学校内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同时也要不断完善和规范大学生勤工俭学制度。

(1)职能部门的职责的完善。在学校职能部门中学务委员会的学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同时也必须依靠各书院、各用工部门必须配合和协助学生教育发展中心全面做好勤工助学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下面就我校职能部门具体的职能细节进行分析。学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职责: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协调校内各单位,确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学生资格审核,根据书院推荐,审核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条件;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报酬的核定、发放与管理工作;检查指导书院和用工部门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所在书院的职责:勤工俭学学生资格初审与推荐;加强本书院勤工俭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勤工俭学学生的具体情;负责处理本书院勤工俭学学生的各项具体问题。

(2)建立健全勤工俭学制度。一个团结、有力的集体必定要以其完善的制度为前提和保障。在相关的规章制度中,应当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勤工助学中心工作制度、勤工助学中心干部管理制度、勤工助学中心干部任用制度、勤工助学中心会议制度、勤工助学中心兼职招聘制度、勤工助学中心物资申请制度、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管理制度、勤工助学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勤工助学中心公章使用制度、勤工助学中心干事助理考察制度、勤工助学中心干部评估制度等。

勤工俭学活动要求我们在培养人才成长的过程中,不仅要学习理论,更应该让理论与劳动实践相结合,让新时期大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生活实践,从中得到体会和收获。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人,勤工俭学的育人作用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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