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宪法教育体系建设,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将中小学课程已包含的宪法知识内容进一步整合,与法治知识课程设置相结合,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学的教学安排和常态化的教育机制,探索建立宪法教育效果的考核与评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同时,要组织专家编写、审定中小学宪法教育读本,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资源开展网上宪法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向中小学配发宪法教育读本和宪法宣传挂图、资料。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宪法晨读、特别升国旗仪式、校长主持教职工宪法学习或为学生讲授宪法教育课等活动。
(来源:新华网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