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分类系统的逻辑生成

2014-12-25 02:15晁冬梅
图书馆学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分类法图书分类

晁冬梅

(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1 我国古代图书分类系统

我国古代文化辉煌灿烂,早在3000年前的周代,先民就开始对浩繁的图书典籍进行分类整理。西汉时期,光禄大夫刘向奉旨校理国家藏书,撰成《别录》一书,后刘歆子承父业,在《别录》基础上编制《七略》,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国家图书目录,开创我国图书分类事业之先河。此后,我国古代图书分类以《七略》为源头,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逐步于隋唐时期确立了成熟的四部分类体系,并于清代乾隆年间达到鼎盛,出现了集大成的分类著作《四库全书》,由此完成了我国古代图书分类事业。

四部分类系统是我国古代图书分类的主流,它自刘歆编制《七略》起,经历几个时期的发展变化,到唐初编撰《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才得以最终确立,这是学界关于四部分类确立的普遍观点。目前学界关于我国古代图书分类系统的研究,多数集中于对各个时期分类法的历史陈述,鲜有对整个分类系统的逻辑形成作过程性梳理。笔者把我国古代图书分类事业看作一个完整的分类系统,即四部分类系统。笔者所讨论的四部分类系统的确立,是从源头《七略》开始,到《隋志》为止,重点讨论《七略》《中经新簿》《晋元帝书目》《七志》《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七录》《隋志》这7部目前有史料记载的目录著作。

2 “七分法”与“四分法”之争

目前学界关于我国古代图书分类系统的讨论存在较多争议。笔者对视线所及范围之内的目录学著作做了梳理,大致分出以下两种观点。

2.1 我国古代图书分类存在两个分类系统

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即认为我国古代并行着“七分法(或六分)”和“四分法”两个分类系统,且对于《隋志》的系统归属问题,学者观点不一,各自祖述,各有沿承。概有以下3种情况。

一是认为《隋志》继承荀勖、李充的四分法。此观点以张舜徽先生为代表。“中国图书分类法的另一个系统,便是今日仍在通行的四部分类法。起源于魏晋之际。”“唐初修《隋书·经籍志》时,便直标经、史、子、集四部之名,来代替甲、乙、丙、丁的称号。”[1]114“兹就七略分类法和四部分类法,各列一表,以明其因革损益如次”,[1]116张舜徽先生附录了《历代采用七略分类法的代表写作对照表》和《历代采用四部分类法的代表写作对照表》,通过表格可以看到张舜徽对于《隋志》之前分类法的基本观点。

二是认为《隋志》继承《七录》《七略》。此观点以姚名达先生为代表。姚名达在《中国目录学史》里明确指出:“《隋志》之四部。貌似荀、李而质实刘、阮,远承《七略》之三十八种,近继《七录》之四十六部。嫡脉相传,间世一现。”[2]66“《隋志》者,固《七录》之子,《七志》之孙,而《七略》之曾孙也”。[2]76

三是认为《隋志》综合继承了“七分法”和“四分法”。此观点以程千帆、徐有富和高路明先生为代表。程千帆、徐有富认为《七录》把内篇分为五部,主要根据刘孝标的《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在此已打破了七分四分系统各自的封闭性,他明确指出:“《隋志》分为四部,以经、史、子、集取代甲、乙、丙、丁,是受到魏晋时期目录的暗示殆无疑问。至于在细部的划分上,则取资于《七录》为多。”[3]123高路明在《古籍目录与中国古代学术研究》一书里也表达了相似观点。他认为阮孝绪所分七类综合了《七略》《七志》及刘孝标所编目录,“《隋书经籍志》吸取荀勖、李充以及《七略》《七志》《七录》的分类成果,分群书为经、史、子、集四大类,四大类又分为四十小类”。[4]35

2.2 认为我国古代图书分类是一个完整系统

学界以余嘉锡先生为代表。余先生在《目录学发微》里明确指出,“七略之变而为四部,不过因史传之加多而分之于《春秋》,因诸子、兵书、术数、方技之渐少而合之为一部,出术数、方技则为五,益之以佛、道则为七,还术数、方技则为六,并佛、道则复为四,分合之故,大抵在诸子一部。互相祖述,各有因革。虽似歧出枝分,实则同条共贯也。”[5]161“七略四部,名异而实同,荀勖、李充取六略之书合之为四。王俭、阮孝绪又取四部之书分之为七。观其分部之性质,实于根本无所改革。”[5]165笔者据此观点将逐步厘清这个完整分类系统是如何经历众多发展与曲折而得以最终确立的。

3 四部分类系统的逻辑生成

从《七略》第一次大规模类分群书开始,到唐初《隋志》的编制完成,我国古代类分图书的四部分类系统大致成型。纵观其间出现的各种分类法,都只是四部分类系统各个不同阶段的表现而以,笔者通过探究各个分类法之间的内在承继与发展关系,旨在使我们对四部分类系统的形成产生更直观清晰的认识。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把古代图书分类看作一个完整的发展完善的系统,还有益于我们正确评价不同时期各个分类法的优劣,以及分类法自身的价值功效问题。

《七略》原书已亡,其分类部次被完整保存在《汉书·艺文志》里,共分六大类三十八小类。《隋志》分为四大类四十小类,另附道、佛二录。我们把《七略》和《隋志》各自的分类情况列成表格进行比较(见表1)会发现,分类系统从无到有、到发展为《隋志》的四部四十类,大概需要以下7个要素的逐步显现,即:A大部名称,B细目名称,C类序,D四分法部类划分出现(史部析出、诸子兵书术数方技合为一部),E佛道经附录(佛、道),F四部类顺序固定,G四部类名称确立(见表2所示)。

表1 ①

在《七略》和《隋志》产生期间,出现了5部代表性的目录著作,即《中经新簿》《晋元帝书目》《七志》《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和《七录》。有些原书今已亡佚,但由于其书序或者主要分类部次被载于其他文献而使其分类情况目前大致可考。《中经新簿》在阮孝绪《七录》序(《广弘明集》卷三)和《隋志》序中有记载。李充的《晋元帝书目》可从《晋书》卷九二《李充传》、《隋志》序和清钱大昕《元史·艺文志》序中考证其部次分类。《七志》的体制保存在《隋志》序中。刘孝标的《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记载于《古今书最》和《隋志》中。《广弘明集》卷三保存有《七录》序,据此我们可以得知该书的基本体制和成书缘由的大致情况。

纵观六部书目的分类情况,可清晰看出作为整体的古代图书分类系统是如何形成的,还可以此来解释目前学界的一些争议性观点。

表2 ②

从每行“√”出现的先后和数量的多少,可以判定各个分类法对于系统生成的贡献大小,也即各分类法的价值大小。从表格前两行的“√”来看,7个主要要素的5个都已出现,且《七略》和《中经新簿》功劳各半。此一点即可纠正我们历来对于《七略》的过分推崇而忽视《中经新簿》的价值,如姚名达先生把魏晋时期的四部分类称为单纯四分法,列于正统四部分类之外。我们应该把各个分类法平等地看作系统形成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分类法有优劣之分,但无尊卑之别。

表格中,每列从上向下,“√”和“×”的交替出现可以看出每个要素在系统形成各个阶段的不同状态,由此可以比较各个分类法分类思想的异同。如史部析出和佛道经附录两要素,被《七略》之后多数分类法认同并加以采用。这反映了由当时书籍状况和学术风貌决定的不可逆转的分类潮流。

《七志》和《七录》历来被学术界并称,《隋志》言其“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推崇七分法的学者更把它们视作嫡脉相承的关系。我们比较《七志》和《七录》各行的符号情况,它们都有较前一分法的进步之处,但最大区别在于史部析出,这是王俭分类的退步之处,较于之前的逆潮流之处。没有史部析出,即可完全退回到《七略》时期。正如余嘉锡先生所言“王、阮二家虽同法《七略》,而王一意返古,阮之类例,则斟酌于古今之间,就书之多少分部,不徒偏重理论,自序言之甚明。后人泛以王、阮并称者,非也”。[5]158

我们把古代图书分类事业的发展看作一个完整系统的生成,那么系统的生成和完善主要取决于系统内主要要素的依次出现和要素组合结构的固定。所以表二中,各个行表头从左到右标出了系统生成的不同阶段,结合列表头,可以表示每个分类法在系统生成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位置。由此观之,我们不仅可以清晰地看出统一完整分类系统的生成过程(所谓的七分法、四分法都只是系统形成中的不同阶段而已),还可以看到各个分类法对于系统生成的贡献大小以及不同分类法之间的继承和变化情况。据此我们不仅可以正确评价各个分类法的价值大小,还可以解释学界关于分类法各自祖述的一些争议性观点。

4 结语:图书分类要因时而宜

四部分类系统形成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产生了不同的分类法。在解决了系统作为整体的生成问题之后,怎样看待和评价各个时期的分类法,便成为当下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应是看其是否适应于当时的书籍存亡状况和学术研究风貌。

章学诚先生认为“七略之流而为四部,如篆隶之流而为行楷,皆势之所不容已者也”,“凡一切古无今有,古有今无之书,其势判如霄壤,又安得执《七略》之成法以部次近日之文章乎!”[6]2余嘉锡先生也曾说:“夫古今作者,时代不同,风尚亦异。古之学术,往往至后世而绝,后之著述,又多为古代所无。四部之法,本不与《七略》同,史出《春秋》,可以自为一部,则凡后人所创作,古人所未有,当别为部类者,亦已多矣。”[5]161黄建国在《试论我国古籍四部分类的形成和发展》一文中指出:“图书分类与学术文化的变迁、书籍的增多紧密相关。尤其是在我国古代,图书分类体系往往和社会上存在的图书变动有关,实际上是:收藏了哪些书,就设立哪些类目。”[7]姚江河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中国古代的目录都是面向具体文献的,亦即根据当时实有文献来建立分类体系和类目设置的。”[8]这些论述都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即图书分类法应该变化,并且要根据当时的书籍状况和学术需要做出相应改变。反之,评价分类法的优劣,就要看其是否因时而宜。

魏晋时期四部分类法的出现,是对《七略》分类法的巨大改变。其产生的背景,是魏晋时期书籍学术的发展变化,史书增多,需要从《春秋》中别立一类;文学自觉之后,文集也相应增多;佛教传入道教兴起,使得佛道经文献也大量出现,需要另立类目,所以就产生了以荀勖为代表的四部分类法。且自荀勖之后,历代分类法都沿承了这几个变化。到了刘宋时期王俭意欲返古,弃之不用,以致其分类法并未存在多长时间便被时代所抛弃。

南宋时期,有史学家、目录学家郑樵编制《通志》,他在《艺文略》中把古今存亡图书分为12类,从经部中独立出礼、乐、小学各成其类,与经部并列,从诸子中分出天文、五行、艺术、医方、类书各自成类,与诸子并列。郑樵打破了之前四分法的统一性,对经学的主导地位提出挑战。但其毕竟处于儒家经学占统帅位置的封建时期,与封建学术面貌所要求的分类思想相异,所以其分类法只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到其几百年后的清代,仍回归到唐初既已确立的四部分类系统上来,并将其发展到了顶峰。学术发展的时代潮流对于分类法的筛选,正是因着分类法是否合于当代学术风貌而来。

注释:

①数字表示其在原书中所处位置的次序。

②(1)表格中,行表头标示系统形成需要依次出现的7个要素,列表头标列主要的7部目录著作。(2)“√”表示相应要素在此分类法中出现,“×”表示之前已出现要素在此分类法中消失。(3)“?”表示目前史料缺乏,有无此类暂不可考,不过不影响整体。(4)空白单元格表示与前者相比没有变化。(5)为了过程表述清楚,荀勖之后的甲乙丙丁四部分类视为没有部类名称,尽管可能只是分类工作不完整。

[1] 张舜徽.中国文献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2] 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 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目录编[M].济南:齐鲁书社,1998.

[4] 高路明.古籍目录与中国古代学术研究[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5] 余嘉锡.目录学发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6] 章学诚.校雠通义·宗刘第二[M].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

[7] 黄建国.试论我国古籍四部分类的形成和发展[J].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9):107-115.

[8]姚江河.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古典文献分类法研究综述[J].塔里木大学学报,2011(3):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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