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劲松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体育科学系,湖南 娄底 417000)
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心的热点问题[1]。我国青少年伤害发生率高达50.32%,每年每两个青少年中就有一人遭受一次以上的伤害,1-14 岁死亡总人数中伤害死亡占55.20%-71.43%[2]。据胡卓生对兰州市中小学调查报道:在校内意外伤害中,体育活动伤发生率最高,一年内发生一种以上伤害者发生率高达54.40%[3]。
Mi burn K(1995)给同伴教育下的定义是:“年龄或社会地位相似的人之间相互分享信息、价值与行为”[4]。1988年,澳大利亚生殖健康专家Short 教授首先将其应用于医学生安全性行为的教育[5]。现在,它已被广泛应用于AIDS/HIV 预防和性健康教育领域[6]。通过文献检索,将同伴教育应用于针对防控运动伤害的校园安全教育方面的实效性研究仍未见诸于报道,因此本文旨在就此作一些探索性的研究。于2009年2月至7月,通过调查干预实验前后中学生运动伤害流行特征及相关知信行等方面的变化,探索同伴教育对防控中学生运动伤害干预效果。
采用二阶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先按学生入学成绩,将娄底市娄星区所辖初级中学分为2 层,每层随机抽取4 所学校,然后从每校初一至初三各年级随机抽取1 个班(40 名学生),最后分别随机确定为干预组(即同伴教育组)和对照组。两组中学生干预前后收发问卷情况如表1。
表1 两组中学生干预前后收发问卷情况
1.2.1 同伴教育者的筛选
按照自愿的原则在同伴教育组每个教学班招募4 名同伴教育者,选择时参考以下条件为:(1)条理清晰,具有感召力;(2)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技巧;(3)与同伴有相似的社会文化背景;(4)能被同伴接受并尊敬;(5)自愿接受培训,有高度的责任心;(6)能以倡导者、联络员的身份与干预对象架起桥梁。
1.2.2 同伴教育者的培训
48 名同伴教育者参与3 次集中培训,每次约1h,内容包括课堂讲解和答疑,播放预防伤害的安全和防范措施教育VCD,传授教育的流程、方法和技巧,试讲和测验等。培训结束后需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1.2.3 同伴教育的实施
将实施同伴教育的班级分成4 个小组,每个小组由1 名同伴教育者和9 名学生组成,全部教育活动均由同伴教育者组织与实施,进行4 次教学活动,每次45min,内容包括:(1)传授基础知识与技能;(2)提问与答疑;(3)现场演练等。同时要求同伴教育者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将伤害知识传递给同伴,并起到表率作用。干预时间6 个月,教育活动以参与式为主,包括小讲课、讨论、实际操作等。对照组不进行上述教育活动。
参考有关文献资料,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问卷并进行相关信度和效度检验合格后,由专门的调查人员分别于干预前后对同伴教育组及对照组用同一问卷进行调查,问卷内容包括:(1)人口学一般情况,如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等;(2)运动伤害相关知识及态度行为等认知;(3)近6 个月内伤害发生频率、原因、发生部位等;调查过程由调查小组成员现场发卷,不记名,不予任何提示,由学生独立完成并当场统一收卷。
主要从①知识、态度及信念的变化和②伤害发生率的变化两个方面进行。干预前后通过使用同一份问卷进行调查,比较干预前后组内与组间伤害发生率及相关知信行等方面变化。
据文献报道:医疗单位诊断为某一种损伤,或因伤请假(休工、休学、休息)一日以上。凡具有上述一种情况者可作为伤害的统计对象[7]。学生运动伤害可定义为在校内外活动中(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体育竞赛和体育训练)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馆和其他体育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或其他人员的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
所有数据采用EpiData3.1 进行录入,录入后经一致性核查和逻辑验错后采用SPSS13.0 进行数据分析。对率的显著性检验用χ2检验。
表2 两组中学生干预前后对运动伤害知识及态度认知率比较/n(%)
表3 两组中学生干预前后运动伤害发生率比较/n(%)
调查显示,经过6 个月同伴教育干预,无论中学生在“曾听说过伤害”、“知晓严重的意外伤害会导致残疾”等伤害知识的认知上,还是在“愿意接受关于预防学生运动伤害的教育”等伤害态度的认知上,同伴教育组干预前后比较有显著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同时研究结果显示,同伴教育干预策略完全可以降低运动伤害发生率,同伴教育组干预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对照组前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研究过程中发现,在4 所干预学校中,中学生对于同伴教育干预各项措施非常支持,体现出浓厚的兴趣,其自身知识及态度均有不同程度改变。一方面说明,中学生平时接受健康教育较少,作为学校教育部门需要更加关注其运动伤害知识的灌输;另一方面,只要提供正确的知识,学生接受知识的依从性相对更高。总之,实施同伴教育对防控中学生运动伤害在4 所学校取得了一定干预效果,可作为中学生防控运动伤害的干预新途径,值得推广。
同伴教育的最大优势就是同伴教育者与目标人群有着相同经历、相同背景,更了解他们的特点和兴趣。因此,同伴教育者在开展同伴教育活动过程中,可以以自身或周围同伴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烦恼、困惑以及解决办法以同龄人所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表达出来,缩短了教育者与目标人群的心理距离,容易引起共鸣,使他们在愉快的交流中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根据行为科学的研究,如果信息的传达者和接收者经历相似并且关心的事情相同、面临共同的问题,接受者就更容易接受信息,从而导致相关态度、信念和行为的改变。同伴教育正是利用同伴之间的这种共性和相似性,通过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使同伴更好地接受信息,对同伴施加影响。此外,同伴教育干预途径还运用了发展心理学和社会学理论。以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同伴榜样是中学生社会化的基本过程。由同伴构成的社会网络在中学生成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伴间相互交流的平等、对称、互惠的特点给成长中的中学生提供了特殊的学习机会,他们的行为受到同伴这个团体的行为准则的影响。同伴教育的本质特征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为相互融洽、有信任感的同龄伙伴关系,而非师生关系,因而便于通过人际交流与反馈,相互分享生活中有用的经验和信息。
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由于自身的特点(运动、器械)或其他各种因素,伤害事故(尤其是运动性损伤)时有发生,其已成为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何正确处理体育与安全问题,防控体育运动中伤害事故的发生,成为体育工作者必须思考、分析、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因此探索体育教学过程中对中学生进行安全与防救护知识、能力教育的方法、途径、形式、手段是非常有必要的。学校是中学生集中的地方,良好的组织机构、广泛的教育、覆盖人群和学生间频繁的日常接触使学校成为开展同伴教育的良好基地。本研究显示: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引入同伴教育这一全新的干预途径对4 所学校实施防控运动伤害同伴教育干预,促进学生掌握运动安全知识与防控运动伤害技能取得了满意的教学效果。从研究的过程来看,各项干预策略基本得到落实,各校反应良好,充分说明同伴教育干预策略是可行的。
[1]谭晓玉.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若干重要问题探讨[J].教育发展研究,1999(7):15-17.
[2]王声湧.伤害流行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349.
[3]胡卓生.兰州市中小学体育运动伤害调查分析[J].卫生职业教育,2007,25(4)85-87.
[4]Mi burn K.A critical review of peer education with young people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sexual health [J].Health Education Research,1995,(10):407-410.
[5]G.Turner,J.Shepherd.A method in search of a theory:peer education and health promotion[J].Health Education Research.1999,14(2):235-247.
[6]钮文异,孙昕霙,吕姿之,R·V·Short,高源.一年级工科大学生艾滋病/性病同伴教育的近期效果研究[J].中国健康教育杂志,1999,15(11):12-15.
[7]王声湧.伤害的流行病学界定标准(修改意见)[J].疾病控制杂志,2005,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