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困局的多种融资模式
据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兼新闻发言人姚杰介绍,光伏电站的投资量巨大,100兆瓦需要10亿元的总额投资,1吉瓦则需约100亿元投资,这对于普通光伏电站企业来说,资金压力巨大。要破解当前光伏电站融资难题,还需探索新的融资模式和合作之路。
业内人士介绍,租赁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方式,光伏组件商、开发商、租赁公司完全符合融资租赁的“一个标的物、两类合同、三方当事人”的要求,即一项融资租赁业务通常由出资人(租赁公司)、承租人(开发商)和供货人(光伏组件商)三方参与;其中租赁公司与开发商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与光伏组件商签订购货合同。租赁公司根据购货合同,向光伏组件商支付货款以购入光伏组件;开发商根据租赁合同,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并获得光伏组件的使用权。融资租赁的租金大致相当于以租赁物的购置金额为基数,按市场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值。
李月告诉记者,美国市场通过这种融资租赁模式投资建设的屋顶和商业光伏系统已经从几年前在市场上微不足道发展到2012年占比超过50%。目前我国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银行,也正在大力推动融资租赁模式的发展。
姚杰说,虽然当前融资租赁面临着周期不够长、利率与期望值存在距离的问题,但是他认为这个距离正在逐步缩小,融资租赁模式是非常值得期待的,是未来促进光伏电站大规模发展很重要的一种融资模式。但同时业内人士也指出,目前我国租赁行业存在人才不足、信息沟通不足、法治不健全、产品流通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需解决和发展。
我国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银行,正在大力推动融资租赁模式的发展
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与国外的情况不一样,在我国光伏行业开展众筹模式是不太适合的
据李月介绍,到目前为止光伏电站融资市场最为吸引眼球的模式之一是债券产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巴菲特旗下的中美能源,中美能源自2011年以来,发行了一系列的债券产品,收购了一批大规模公共事业级光伏电站,在2013年二季度,中美能源发行的一笔10亿美元的债券融资项目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项交易。
李月说,其实现在国外一些商业银行也参与到光伏电站项目的债务融资中来,其中以欧洲和日本的银行为主,如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荷兰合作银行、德意志银行等。保险和养老基金也是这个市场的积极参与者,如加拿大宏利金融、美国恒康保险、英国保诚保险等。
李月另外还介绍到,美国市场正在光伏电站融资市场探索信托基金模式。美国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在过去几年已经为不动产带来了三四千亿元融资,而且这个模式可以得到很大的税收优惠,另外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可以带来比较低的融资成本。如果把这种模式成功应用在光伏行业,那么这种融资模式可能会成为2016年以后美国光伏市场的主要融资模式之一。
然而,这种基金模式在我国是否可行成为了问题的关键。我国大陆目前还没有相关REITs立法,因此要做光伏REITs基金目前还只能通过在香港,或新加坡、美国等有相关REITs立法的地方成立,这无疑加大了该模式在我国发展的难度。
李月还介绍了另外一种更为新兴的融资模式——众筹模式。据介绍,最早应用这种模式的是一个创建于2010年10月的加州创业企业Solar Mosaic,该企业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一直在测试众筹平台。
在该企业推出的第一批太阳能投资项目中,它筹集的9年期资金年回报率为4.5%(比一般10年期国债1.9%的回报率要高),其中包含了维护费。该企业在测试阶段就曾在其网站上向400人筹集了约100万美元在加州、新泽西、亚利桑那建成了12座屋顶光伏项目。
从2013年1月14日起, Solar Mosaic正式面向美国加州和纽约州居民,以及合格投资人开放其网站,让他们通过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赚钱,年收益率也约定为4.5%,个人投资者最低投资额为25美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与国外的情况不一样,在我国光伏行业开展众筹模式是不太适合的,我国的招商新能源已经通过众筹网进行融资,虽然他的投资回报率比国外高很多,达到7%左右,但是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本身存款和贷款利率都很高,不像国外存款利率很低,因此在我国的吸引力更低。另外,这种 “众筹”模式是从个人而非银行或投资机构筹集资金,为消费者提供太阳能发电设施。从简化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像是把我国的地下高利贷集资模式放在了公开透明的平台上,在我国由于受到非法集资的监管,这将限制这种模式在我国的生存和发展。
澜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文平指出,众筹模式是当前非常热的话题,他认为,这个模式要想得到发展,需要向余额宝学习,需要像它那样能够随时提现。因而这就需要一个大的资金池才可以办到。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影响民众,让民众对于光伏发电有一定认识并且积极参与进来,从而壮大该模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