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琦
《中国好声音》是由浙江卫视与星空传媒旗下的灿星制作团队共同打造的大型励志类专业音乐评论节目,原版引进自荷兰著名的电视节目——《荷兰好声音》。 自2012年7月13日节目开播至今,已经播出三季,屡屡创下综艺节目收视率新高。节目成功的背后,与制作团队独到的眼光与准确的节目定位、高度专业化分工操作的内容制作过程、微博化宣传取得的巨大影响力以及 “制播分离”模式的成功采用密切相关。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节目还赢在了其对版权的尊重与保护。节目组在尊重知识版权方面做出示范效应,并在音乐版权的经营方面显示出了非凡的智慧。此外,节目组与出版界的成功跨媒合作,值得出版同仁借鉴学习,节目组站在全产业链高度进行版权经营的大视野和大局观也带给传统出版业诸多启示。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引进与保护
灿星制作在运作之初就从全产业链的角度进行版权的保护与经营。首先,依据国际版权公约以及中国著作权法相关法律条款要求,充分尊重原版制作团队、歌曲词曲作者、原唱者等多方的著作权权益,在节目的版权引进、节目中使用歌曲授权等方面获得合法性和广泛支持。
1.购买原版电视节目版权:大手笔投入,购得丰富的节目版权内容
据悉,制作方最初从版权代理公司IPCN手中以350万3季的价格购买到节目的中国版权。在此环节上制作方并没有像国内某些综艺节目一样选择廉价地抄袭电视节目模板,制作 “山寨版”,而是花了巨大的代价购买版权。这一方面显示出制作方对著作权的充分尊重和浓厚的版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他们对卓越内容的孜孜追求和独特的商业眼光。《中国好声音》制作团队得到的版权内容十分丰富,包括情节设计、内容安排、导师选择、学员挑选、音像安装和调试、转椅、灯光色彩、明暗的调校、编导手记、接线的方法,甚至连一封邀请函的写法都一一详细说明。这种注重细节而又全面的经验引入,大大缩短了节目的准备周期,提供了成熟的制作流程,保证了节目的制作品质,提升了节目的制作效果,增加了节目的可看性。除此之外,制作团队为了学到节目精髓,节目组认真对比海外节目制作及播出的每处细节,让流程、布景、灯光、台词脚本甚至摄像机圈调校标准都是出自国内顶尖的制作团队,使得每一处细节的实施都是出自于高度的专业化分工操作,确保了节目品质的高端精良。
2.购买翻唱歌曲版权:获得节目中作品使用的合法授权许可
因为节目涉及大量翻唱,《中国好声音》在节目制作初期即统一向音著协交付了版权许可费。因为,在中国,音乐作品的使用是要获得授权许可的,而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帮助会员管理其作品的版权。“好声音”节目组正是以这种方式交费,获得了在国内使用作品的合法授权许可,维护了原作者、原唱者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提高流行音乐行业的版权意识做出很好的榜样。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运营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运营有许多方面值得出版业借鉴。
1.节目网络播放版权授权
《中国好声音》制作团队将节目网络播放版权出售给各大网络视频,各视频网站可直播节目内容,制作方分成网络视频的广告收入。直到节目第二季,《中国好声音》的网络独播权都由搜狐视频所拥有,搜狐网当时花了1亿元才买到版权;而至节目第三季时网络独播权易主为腾讯视频,其所花的代价也已达第二季的2倍多,高达2.5亿元左右。
节目组不仅将节目内容版权授予网络媒体进行视频播放,还针对网络平台用户群体与网络平台共同开发及播放衍生节目。如与爱奇艺网站合作,推出《中国好声音后传》节目,这是一档面向学员的访谈节目,完整版本由爱奇艺独家播出,时间在20-30分钟。网络观众通过转发、分享、评论等,与学员有了很好的互动。《中国好声音》借助网络新媒体的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的节目开发和受众互动,大大增加了节目和学员的关注度。扩大了节目的影响力同时分享了更多的视频广告收入。
2.节目数字音乐的授权
《The Voice》在英美市场与iTunes合作,授权下载节目的数字音乐作品,获得了丰厚的经济效益。《中国好声音》自播出以来,陆续授权星空乐众、百度音乐、酷我音乐、虾米音乐、天天动听等进行数字音乐的下载及衍生产品的开发,用户可以根据音质免费或付费下载,所得的收入与节目组分成。
在数字音乐领域,节目组采取网络视频相同的策略,除了通过授予数字音乐播放下载版权获得直接分成收入外,也与数字音乐平台共同进行资源的二次开发。如第三季《中国好声音》独家音乐版权合作方天天动听针对其拥有的4亿用户进一步深度开发衍生音乐版权资源,推出专题,与节目同步更新音频内容;与《音乐之声》等全国百余家电台紧密合作,依据学员歌曲在平台上的试听和下载量推出“好声音”人气榜单等;除了线上的支付与表达外,还为观众和粉丝开辟了更多线下互动渠道。节目组通过授权经营音乐版权,实现了音乐作品线上线下销售和宣传的互动,扩大了节目的影响力,同时获得了更多的在线音乐下载分成。
3.在线订阅
节目组与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合作,开通了《中国好声音》彩铃专区,用户可以有偿下载。《中国好声音》与中国移动签署了彩铃分成协议,节目中所有的导师和学员们演唱的歌曲,均可以通过彩铃即时下载。彩铃是歌手、制作方、导师重要的利润分成来源。值得一提的是,灿星制作还与中国移动合作成立了一家经纪公司,为学员们的后续发展做好规划与服务,被业界看做是版权经营管理模式的一次创新。
4.表演权
好声音演唱会收入以及制作方签约的学员的商业演出收入由制作方、学员和导师三方分成。
5.(网络)电台
《FM中国好声音》,是制作方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之间的合作与资源对接,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之声FM101.8携手全国百家城市电台同步发布。
6.移动应用程序(App)
咪咕音乐(中国移动数字音乐App)开设《中国好声音》专区,可有偿订购;同样《中国好声音》开设了自己的官方客户端。
7.云服务
由星空乐众授权的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等音乐云服务。
对传统出版的几点启示
《中国好声音》的全产业链运营,吸引了出版单位的参与,赢得了市场,也给出版业带来了以下启示。
1.跨界合作,实现资源的二次开发
《中国好声音》节目收视率一路飙升,引起了出版界的极大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及时抓住机会获得了“中国好声音”系列图书的出版权,针对电视资源进行二度开发和利用,通过图书详尽解读“中国好声音”从选材到制作到成品的一系列过程。成功实践了电视节目与出版的跨界整合,陆续推出了“中国好声音系列图书” “梦”之三部曲:《梦响——中国好声音写真集》《乐动梦想——中国好声音梦想故事》《梦工厂——音乐电视真人秀节目运作秘笈》等。系列图书在全国新华书店和当当、亚马逊、京东三大网站同步售卖,同时通过大型签售活动、在演唱会现场售书活动等实现销售最大化。“中国好声音”系列图书一经上市,读者和粉丝纷纷给出好评。值得一提的是,数字出版在此次跨媒介出版中的成功运用: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针对《梦工厂——音乐电视真人秀节目运作秘笈》的同步发行推出移动终端的电子图书,为全国歌迷和听众带来了新的阅读和互动体验。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通过不同的媒介发布相同的信息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特征,在电视、网络等媒体的猛烈冲击下,图书出版机构更要主动出击,寻找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中国好声音系列图书”等电视图书的出版,是以电视节目的内容为基础,丰富剧情结构,对特定的题材进行深度开发和二次创作,运用书面语言的独特魅力对电视图像进行新的诠释,再对相关信息进行平衡与调整。出版单位近两年频频针对电视资源的二度开发和利用,俨然成为一股潮流。如《舌尖上的中国》《爸爸去哪儿》《最强大脑》《职来职往》《美丽俏佳人》《非诚勿扰》等知名节目均联姻出版,策划相关的图书产品并赢得了市场。
2.站在全产业链的高度做好版权经营
《中国好声音》虽然以电视综艺娱乐节目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但是从初始制作、节目运作到后期营销,制作方十分注重版权保护,这为中国出版业以及流行音乐产业做了很好的示范。节目尊重与保障了原作者和原制作方的知识产权,激发了歌手、导师、制作方以及全媒体的版权零售与创作的积极性。《中国好声音》的版权保护模式是中国流行音乐市场中一次较为全面的探索,涉及到法律政策制定者、数字和社交媒体平台、设备制造商、搜索引擎、零售商、广播电台、授权经销商、演唱会推销商、制作方、艺人、电视台、网络内容服务商、移动运营商等各方面。同时也启发了我们:中国是有机制、有技术、有法律、有意识地保护版权的。当然,这样的尝试如何持续有效地贯彻下去,仍需要政府、唱片公司、消费者以及一系列中间力量——包括广告商、搜索引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移动运营商和支付服务提供商不懈的努力。
这种全产业链版权经营的运作理念与方法对出版领域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出版资源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生产环节的当期,还体现在出版之后的再生产、再利用上。如何充分开发出版资源,延伸出版产业链,重新挖掘、组织并以合适的途径和载体再次送达给读者,不乏经营战略角度的考量。出版机构应该考虑建立一个以出版为核心的多元业务组成的完整产业链,借助新技术、新媒体、新平台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将版权经营从实体书出版延伸到电子书、数字出版甚至动漫、影视、游戏、音乐等各个环节,实现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