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传统城市住区模式”的再思考

2014-12-20 06:47查晓鸣杨剑四川省简阳市建筑设计院西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居业 2014年17期
关键词:住区街巷邻里

文|查晓鸣 杨剑 (四川省简阳市建筑设计院 西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人们为了活着,聚集于城市;为了活得更好,居留于城市。

——亚里士多德

1 传统城市住区的内涵

传统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它在时空中延续和发展,它作为价值观念,精神心态,知识的系统、场、方式,是一种意识之流或趋势。[1]传统是过去时代的思想、规范仍然通过各种形式保留在今天社会生活中的活的东西。传是指时间上的延续性,统是指其权威性。

城市住区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城市住区是城市形态结构的基本单元;城市住区是城市功能的基本单元;[2]城市住区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城市住区是城市认知的基本单元。按照住区所处位置的不同,按照住区单元内住宅建筑的组合模式分类:周边式、行列式、点群式、混合式。住区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个等级。中国传统居住文化具有内向型家的礼制观念和追求开放向往自然与公共交往的双重特点。西方的传统文化表现为客观与外向的认识倾向,追求公共生活。(见图1)

图1 中西方传统住区模式

传统城市住区是指家庭所在的乡里,在社会学中指同一社区内彼此相邻的住户自然形成的初级群体,其成员以地缘相比连,具有互动频率高,共同隶属感强的特点,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血缘与地缘交错的社会关系。传统住区表现在亲密无间、相互协作的密切社会联系与社会意识情感。传统城市住区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它是一个地缘群体;它是一个非正式群体;它是一个情感性的群体。

2 我国传统的居住社区模式

(1)封建盛期的里坊制

曹魏邺城中里坊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的重要转型。里坊制自出现之后便被不同朝代的权力体系所采用,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展,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城市的格局。[3]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伴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空前繁荣,城市的营建制度更加健全。唐长安的规划思想更是集中体现了里坊制的城市形态。(见图2)

里坊制是封建社会都城礼与法结合的产物,作为强化统治阶级对市民控制的一种空间形态,封闭的坊墙将城市居民与皇宫贵族的居住区域分隔开来,里坊面积一般稳定在20公顷左右。里坊原主要有两种聚居原则:一为阶级原则,二为职业原则。帝王考虑更多是监管统治,封闭的里坊制度是一个营建制度,更是封建统治阶级出于对社会安定而采取的一种强制城市管理制度。这造成了中国古代城市中缺乏公共空间,极大程度的抑制了公共活动的产生。

(2)封建后期的街巷制与大街——胡同

图2 唐长安平面图及“坊”的布局

北宋中叶,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与封建观念的延续,以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居民互动与交往在街坊、胡同邻里体系、封建家庭等级制度中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已使封闭式的单一居住性的里坊制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状况和城市生活方式的变化。[4]从而城市撤去围墙,里坊制逐步演变为较为开放自由的街巷制。从而使分阶级、按职业划分聚居区的居住体制和根据礼制等级划分的居住分区结构发生了变化,形成了以经济因素为主,适当照顾礼制要求的新的规划思想。

街巷制依然沿用了原有的方格网街道,坊内以东西向的巷为主要道路骨架,巷可直达干道,居住建筑沿巷道排列布置。道路的格网规模并没有一定的要求,一般以街巷划分。撤去围墙之后的坊成为了一个行政管辖的单位,其上设厢;坊墙被商业建筑所代替,建筑的界面形成了街市,使街与坊结合起来。里坊制向街巷制的转变,是我国的城市居住空间规划思想和实践的重要变革,被西方学者称为中国的城市革命。街巷制延续到元朝的时期,居住区的组织结构已发展为大街——胡同形式。[5]原来的巷改称为胡同,形成了大街——胡同——四合院的开放空间组织结构,胡同内部院落式住宅并联建造,以胡同划分长条形的居住聚落地段。

(3)民国至解放前的居住社区——里弄

里弄住宅就是在这样一种中外文化交汇的时期产生的。它保持了中国传统居住社区中独门独院,沿街开设院落入口的形式,以及由四合院民居演变而来的院落平面布置,而且沿用了传统中节约用地的石库门的住宅单元;同时它也吸取了西方邻里单位理论的规划思想,讲究良好的自然通风以及自然采光。里弄的空间骨架是由主弄——支弄构成,主弄是连接城市道路的主要通道,住宅以院落为基本单位,院与院做行列式布置,一排排建筑进而围合形成支弄,与主弄相连处设置石库门。鱼骨状的主弄——支弄系统从一定程度上隔绝了外界城市空间对于内部的干扰,形成了浓厚的邻里氛围;同时主弄对于沟通城市主要道路之间的交通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低密度的网络化的城市路网有效地缓解了交通压力。

传统城市住区结构的层次性以及网络性对于居民多样性的社会活动、祥和的邻里关系的形成以及住区与城市的沟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6]层次性:这里的层次性主要是指道路系统以及交往空间的层次性。道路系统的层次性主要体现在各级道路层级分明,相对应的功能也比较明晰。胡同社区与里弄社区道路系统都可以分为三级:第一级为主要道路;第二级为里弄社区中的主弄;第三级为连接住宅组团的巷道,以胡同以及支弄为主要表现形式。不同层次的空间,承载了居民多样性的城市生活。网络性:网络性主要是从道路系统的网络性以及公共空间的网络性两方面来体现。道路系统的网络性主要体现在,不论是胡同社区还是里弄社区,高密度的网络状道路系统,不仅增加了居民的出行选择,减少了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促进了居民的交往。

3 中国传统居住空间模式

中国的城市格局严格地建立在营国制度的礼制之上,而对于居住空间的理想却形成了追求自然与亲和的山水空间观念。礼制严整的空间序列和追求自然的超然,中国传统居住空间模式是建立在清晰的空间序列之上取法自然的空间追求。

3.1 从里坊到街巷—从封闭走向开放的空间格局

(l)闾里:在奴隶社会,中国出现了最初的城市居民聚居组织的基本单位—间里。间里又名里、坊,由经纬道所划分的地盘为里的地域范围;里的平面一般成方形或矩形,四周围以高墙,设里门限制出入,里内排列民居住宅;其规模、形式与经纬路网有关,住宅的排列整齐有序。各国都城己有以间里为单位的居住方式。西汉长安有一百六十个间里,为居民住宅区,每个间里设“弹室”,控制居民,处于城市的四隅。一个闾里人口约200户。这种军事化的间里防卫共管手段控制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使得里坊内居民的交往和公共生活受到极大限制,居民产生封闭、内向的领域感,而缺乏主体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这种传统在当代中国人身上还具有一定的影响。

(2)里坊:在封建社会时期,里坊制作为中国古代城市礼制、集权社会的物质空间载体,由于其所依存的社会结构体制的超稳定结构形态,成为中国古代城市特有的居住空间形态,并作为传统经验的保存,使居住分区延续下来。夫仕者近宫,不仕与耕者近门,工商近市。这说明了在当时的城市必须按社会等级秩序组织聚居。

里坊制在西汉至唐代年间是它发展的鼎盛时期,并且里的规模也随之越来越大。战国时期五家为轨,七轨为里。北魏洛阳里制,里一律为方三百步或方一里,住户的数量不受编户组织影响。隋初改里称坊。建于7世纪的隋唐长安城,用棋盘式的道路系统,把全城划分为110个大小不等的坊,大坊面积为600米×1100米,小坊为520米×510米,坊内辟十字街或横街,以街为干道布置巷曲。城市经济和文化的繁荣,使得普通居民的社会活动和交往空间比以前扩大,心理认知领域有所延展。隋唐长安城的建设规划对当代和后世内外都城的建设规划有较大影响。

(3)街巷:北宋中叶出现了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城市撤去围墙,里坊制逐步演变为较为开放自由的街巷制。[7]街巷制沿用了里坊制城市的方格网街道,并将坊内的街改造为以东西为主的巷,形成了沿横列的巷道排列住宅的居住社区组织形式。原先封闭的里坊制已被开放的商业街道和坊巷所代替,围墙为各种样式的店铺所代替,宵禁被取消,夜市分列;院落式住宅大都直接面向街巷;在巷外街道上,沿街设店形成街市,是街与坊结合起来。格网其规模一般以街巷划分,并无定制;坊巷之上设厢,厢设厢厅分设厢宫,掌管治安及民事。里坊制向街巷制的转变,被西方学者称之为中国的城市革命。

3.2 由街巷到院落—清晰的居住领域空间层次

(1)街巷空间序列——公共空间到半公共空间

街巷制延续到元代,居住区的组织结构以发展为大街—胡同形式,原来的巷改为胡同,形成了大街—胡同—四合院的开放空间结构,胡同内部院落是住宅并联建造,以胡同划分长条形的居住地段。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与封建观念的延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建家庭等级制度在四合院中得到了较好的承载,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居民互动与交往在街坊、胡同邻里体系中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并形成了特定的地域居住文化氛围。

传统街道融内外秩序,创造出内外过渡的中间体层次,具有完整的秩序,深入民俗生活的内容。传统街道具有序列性、秩序性、模糊性、领域性与神秘性。街道两侧自然的凹凸角空间形成弹性空间,可以缓和人流冲突、丰富街道空间层次,突出街道空间特性。院落对街道封闭,具有内向性,形成房间包围院落的布局模式。中国传统居住空间的街巷,实现了公共空间和公共活动的营造,创造了独具特色的街道空间,其实质就是实现了交往空间序列的形成。

(2)院落空间序列——半私密空间到私密空间

我国汉民族传统民居,基本上都可以概括为合院式民居。都有院空间的存在,甚至作为核心,只是院的大小与多少不同而己。住宅的庭园模式在北方以北京的四合院住宅为代表。标准的四合院一般都坐北朝南,四面均建有房屋,合围出一个敞亮的院落。院门一般开在东南角,是建筑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住宅的四周,由各座房屋的后墙及围墙所封闭,一般对外不开窗,构成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南方的大中型住宅往往也以封闭式院落为单位,沿轴线布置。为减少太阳辐射,院落通常沿东西向,用房屋或高墙围合。[8]院内植花木,凿池叠石,构成幽静的庭院。中国独有的合院空间,是传统内向型文化的一个表现。

4 传统住区开发管理模式

4.1 开放的物业管理模式

客观上要求物畅其流、人畅其道,相互交融。古代城市住区的自我管理靠的是居民的自发行为和街区的天然防卫能力,因此街区的规模受到限制。以100~150户的建筑群组成一个可防卫单元,构成最基本的自卫细胞。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单组保安的管理能力应在140~ 150户左右,可实现成本与管理的结合。这种自我管理与严肃的保安产生截然不同的感受,实现了老人服务邻里的心理价值需求,同时也形成邻里守望的管理模式,增强了社区活力。小封闭、大开放与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可以实现城市与住区,住区与住区之间有效交流,将城市生活引入住区,使邻里生活与城市生活相结合,增强居民邻里感和社区感。

4.2 开放的“混合住区模式”

混合居住可以使居民与不同于自己的人群交往、相处,体现城市生活的兼容性和包容性,从而建立起密切的邻里关系和友善的社会网络。“大混合,小聚居”是在大的范围混合前提下小范围居住同质。邻里类型包括三个层次:互助型邻里关系、相识型邻里关系、认可型邻里关系。在邻里的前两个层次内实现同质居住模式,即150户居民范围内;而在居住街区内实现混居,即通过在同一居住街区内并置不同类型住宅的办法,实现混合与聚居的有机结合。由于这种混居模式建立在居住街区开放的管理模式基础之上,各居住街区整体与城市开放,其相互之间可以相互交流与渗透,避免了隔离和封闭。同时,混居邻里中不同居民的收入水平应避免差异过大,比较理想的状态是有一个平缓的中间过渡层次的居民群体。

这种以社会整合和社会公平为价值理念,基于小空间范围同质聚居,较大范围内以不同社会阶层混合居住的模式,能顺应社会发展的居住分异内在要求,还能保留原有混合居住模式的优势。[9]这种混合布置既可在小范围内保持同阶层居住的安全舒适,又可在大范围内体现混住交往的多元化和多样性,弱化居住分异造成的社会隔离,有助于营造互补性、异质性、多样性的居住空间。实现“大混合,小聚居”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相邻居住街区的社会经济差异应当尽量小。

5 “传统城市邻里住区”模式

传统城市邻里住区街道间距一般在70~100米,将现代城市的街区单元控制在70米×70米到100米×100米的范围内是比较合理的。显然完全采用欧洲的传统尺度,并不适合我国地少人多的具体情况。邻里的三个交往层次:互助型邻里关系、相识型邻里关系、认可型邻里关系,第三个层次居民只能通过共用一些生活服务设施而相遇并发生交往,来限制居住街区的范围,即人口规模最大不超过500户,约1700人。传统街区尺度一般在100米~250米之间,面积多在5公顷之内。住区边界应具有连续性、可渗透性,对于能够实现交往的邻里住区边界有以下几种方式:明确且透明的边界,是指能够界定内外空间,且又能提供充分的可交流性的边界;易于进入和通过的边界,广场、绿地或景观小品处理可以柔化边界,往往又强调其可通过性;应该有商业服务设施与居民生活发生联系。结合商业设施可以在住区与城市的边界处形成丰富活跃的交往空间。建立“邻里型住区模式”模型。

传统城市邻里型住区模式的构建有如下特征:使住区结构与城市同构,住区交往与城市生活相互交融,有助于形成多样化的城市风貌。人性化的住区空间结构和尺度,能够使住区形成良好的领域层次,居民领域感和安全感增强,有助于交往活动的产生。住区内良好邻里交往的实现,就要使居民作为住区的主体,并对空间环境资源、服务设施、组织管理具有共同享有、占用、参与的权利与义务,不同层次的居民有权利实现各自不同的生活需求。[10]开放管理和混居模式,使城市空间尊重人的平等,形成多样化的居住氛围,激发社区活力。

6 结语与展望

中国传统城市住区不仅要具有人性化的规模尺度、复合功能和开放界面等特点,更重要的是对城市用地模式、空间结构、交通体系和开发管理的综合考虑。以后的中国“传统城市住区模式”规划与建设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大开放,小封闭”混居的规划与开发管理模式;

(2)住区规划上下联通相互影响,建立一种灵活而富有生机的规划机制;

(3)开发者应该顺应市场需求与社会居民心理;

(4)多元文化与和生活习惯的居住空间多元化;

(5)住区建设多元发展,多样性社区、宜人尺度等;

(6)人性的小尺度街区与丰富的领域空间层次;

(7)人车共存的交通与TOD模式 ;

(8)激发邻里交往和社区活力;

(9)紧凑的、功能混合的、适宜步行的邻里;

(10)以网格状的道路系统组织邻里。

[1] (美)凯文.林奇,项秉仁译,城市意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0.

[2] (英)F·吉伯德,程里尧译,市镇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1983.

[3] (丹麦)扬·盖尔,拉尔斯·吉姆松著,汤羽扬等译,公共空间·公共生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4] 王彦辉,走向新社区:城市居住社区整体营造理论与方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编,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6] 于泳,街区型城市住宅区设计模式研究[D],东南大学,2006.

[7] 吕彬,城市居住区“开放性”模式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6.

[8] 邹颖,卞洪滨,对中国城市居住小区模式的思考[J],世界建筑2000(05).

[9] 张杰,探索促进社区关系的居住小区模式[J],城市规划汇刊,1997(04).

[10] 梁鹤年,比较研究:论方法[J],城市规划,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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