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投身军事创新大潮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014-12-17 04:06李再胜
唯实 2014年12期
关键词:军分区军民国防

李再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定不移走军民融合式创新之路,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军事创新体系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之中,并且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中负有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这一重要论述,凸显了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作为军事创新的重要内容、军地共担的使命任务、利国惠民的双赢之举,军地合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势在必行,责任重大。军分区系统作为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肩负领导协调一方国防建设重任,担纲军地联系的桥梁纽带,面对这一重大军事创新课题,理应尽责思进,在谋划上善作“参谋”,在落实中勇当“先锋”。

一、从推动思想统一入手,切实强化主动作为意识

针对一直以来部分干部群众存有的军民融合式发展“就是地方出钱出力部队受益”的片面认识、“只有高层有部署基层才好落实”的等靠要思想以及“没有经验可供借鉴”的畏难情绪,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当务之急就是要从统一军地、军民思想认识入手,切实强化军地合力推进、主动作为意识。

围绕履行使命统一思想,强化“主动思为”意识。利用市(县)委常委议军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国防教育高端讲座等时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军民融合式发展理论,引导军地各级党员干部自觉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认清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顺应世界经济政治科技发展趋势、谋划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方略,是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必然选择,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检验各级科学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军地各级必须自觉担当、“主动思为”的政治责任。

围绕激发动力统一思想,强化“主动作为”意识。通过组织军地相关部门人员、企业代表举办专题研讨,突出典型宣传等形式,引导全社会认识到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军地共赢发展,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建设、重复投入,而且是地方党委政府谋求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难得机遇,是在振兴一方经济的同时为国防建设建功出力的爱国拥军之举,乘势而上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前景广阔,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只要想为敢为善为必将大有可为。

围绕增强信心统一思想,强化“主动有为”意识。以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巨大成就为生动教材,引导军地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清“没有改革就没有发展”的真理。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必须继续高举改革创新大旗,敢啃硬骨头、勇涉深水区。与时俱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军事创新的重要课题,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勇于探索、敢于突破、大胆创新,进一步解决思路不开阔、步伐不坚定、融合不深入等问题,立足自我、立足实际走出一条创新实践、主动有为之路。

二、从推动突破创新入手,努力找准探索实践抓手

军民融合式发展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牵涉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在当前探索实践阶段,理应秉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理念,立足当地实情、着眼自身实际,由浅入深,从点到面,先易后难,努力找准推进和突破的抓手,把推进之路走得更扎实。现阶段,应按照“巩固完善、拓展深化、突破创新”的基本思路,先期从三个方面推动军地合力抓好巩固、拓展、突破。

做优做强国防动员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军分区系统对国防动员工作套路熟、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立足“责任田”精耕细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把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发展做优做强。按照“依标准实装配备、分区域预置预储、按需求随机征用”的要求,把上级明确的动员任务、本级提出的动员需求具体融入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的建设、生产之中,最大可能使动员物资实现需求和保障的精准对接,做到随征随调;着眼平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进一步编实编精人防、应急、交战和卫勤等国防专业保障队伍,配足配齐应急力量装备器材,努力实现人装对接、组装配套,结合民兵预备役自身特点和担负任务,积极转变“编、训、管、用”模式,成建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在参与多样化军事行动中摔打磨炼,全面提高“双应”能力;着眼提升指挥控制能力,努力构建军地一体、精干合成的联合指挥机构,进一步推动政府综合应急网、国防动员网和军队指挥网有效衔接,加大军地联训联演力度,在确保随时联得上、通得了、能共享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平战结合指挥控制能力;加强对辖区支前动员潜力的调查分析,在重大建设项目上切实贯彻国防需求,着眼战时要求,全力做好兼容、预留、嵌入文章,尽可能不另起炉灶,不重复投入。

拓展深化军队保障军民融合发展。军队保障涵盖范围广、军民通用性强,是军民融合的主战场,也是当前军分区系统立足自我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主攻方向。比如,在后勤物资保障上,一方面,结合军地双拥共建、组织地方党政领导到驻军走访慰问、开展军营一日活动,充分听取部队后勤物资保障需求;另一方面,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民用物资生产储备信息,找准需求与供给的结合点,推动驻军后勤物资保障社会化更多样、更广泛、更便利、更实惠。又比如,在后勤服务保障上,针对驻军单位演训任务重、后勤服务兵力短缺等实际,拓展拥军服务内涵,按部队实际需求推动营院绿化、生活物资购送、服务技能培训等拥军惠军服务进军营,让更多社会优质服务资源无偿或薄利为驻军所用。再比如,在军队人才培养上,积极主动了解有关方面对军地通用人才培养需求,会同驻军单位和地方劳动人事部门,共同制定军地通用人才培训计划,将军地通用人才有计划、分批次地纳入地方人才培训体系,在降低军队人才培训成本的同时,更大程度地利用好社会优质培训资源。

推动军民融合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取得突破。由于保密性强、技术要求高、投入成本大等原因,长期以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对基层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以及众多民营企业来说,始终披着神秘的面纱。当前应积极推动政府和企业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投入财力、人力、精力,力求实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突破,使深度融合取得实质进展。一是在招商引资上求突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无疑是一块“大蛋糕”,对有科研生产能力的民营企业来说具有极强的吸引力。从调研苏州地区25家规模型企业来看,90%以上具有科研开发、资金保障实力的企业都表达了参与军品研发的意愿,但苦于没有部门组织、没有人员牵线,无从得知军队有何具体研发需求,更谈不上积极参与。军分区系统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将“军(企)转民”、“民(企)参军”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政府搭台,组织军地需求洽谈会、军品研发信息发布会,主动去招军队的商、引国防的资,鼓励更多优质企业唱好军民联姻的“经商戏”。二是在信息采发上求突破。一方面充分发挥军分区系统“姓军”的优势,主动向上级军事机关业务部门、国防科研院所、军事专家学者寻求支援,及时了解掌握一个时期军品生产体系的需求目录、采购目录、民企参与的市场准入门槛、技术要求等信息,联合政府发改委、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使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能够“对号入座”。另一方面,推动政府组建军民融合式发展“智囊团”,聘请解放军四总部业务机关领导、军队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国家发改委军民融合司的同志为顾问,既能及时获取权威信息,又能得到更专业、更规范的指导。三是在跟踪服务上求突破。针对当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民参军”门槛高难进、“军转民”门缝小难出的突出问题,军分区系统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动靠上去搞好服务,面对企业普遍感到犯难的国标与军标体系认证、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军工生产许可证、名录认证等程序申办工作,主动登门加强业务指导,必要时为企业代办,做到“扶上马,送一程”,直到企业顺利投产。同时,组织相关有参与意向的企业进行业务培训,使企业熟悉相关申办流程,提高企业自主参与的积极性。endprint

三、从推动有效运转入手,着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针对军民融合式发展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的现状,要在边探索实践的同时,以《宪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军民融合式发展规划、文件等为依据,推动军地共同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政策,确保涉及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各项工作始终有部署、有落实,确保深入推进始终能够高效有序运转。

着眼统筹协调建立领导机制。参照国家军民融合领导机构构架,以现有市(县)两级国动委领导机构为基础,成立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由市(县)发改委和军分区司令部(人武部军事科)共同牵头,在发改委设立专门办公室,吸纳国防科工办、招商引资部门人员参加,抽调军地精干人员联署办公,加强对面上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更好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定期研究军民融合式发展有关重大问题,审定军民融合式发展规划计划,研究军民融合式发展需求对接有关事项,形成军地共同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有关决议,调动军地双方积极性,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军分区系统尤其要发挥好“武常委”、“军代表”作用,对地方立项的重大建设工程,善于研判其军事价值,在工程选址、贯彻国防需求上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着眼规范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对工作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善于从政策法规层面进行剖析,不断建立完善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积极协调各级有立法权的人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专项立法,依据上级有关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文件精神,组织力量系统梳理本地区现有的军民融合发展规章制度,做好“废除不合时宜的、完善不太明确的、填补空白但又必须的规定”等工作。各级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应从解决问题、推进工作需要出发,尽快制定出台一套具体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配套性制度规定、工作职责、措施办法,确保工作推进过程中整体谋划有位置、组织领导有人管、工作部署有要求、齐抓共管有责任、奖罚分明有导向。

着眼跟踪问效完善督查机制。军分区系统要主动牵头,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共同确立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检查评估体系,定期组织军地联合检查调研活动,对本地区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对政府职能主管部门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履职情况,要纳入相应的目标考核、政绩考察、双拥创争范畴,逐步营造“人人有责”的政治氛围,树立“努力追求有国防转换能力的GDP”的鲜明政绩观导向;对企事业单位落实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情况也要跟踪问效、量化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力有序。

(作者系苏州军分区政治委员)

责任编辑:彭安玉endprint

猜你喜欢
军分区军民国防
数形结合法在初中数学解题中的应用
军民融合:破题与思辨
知国防 爱国防 等
巴基斯坦国防日
皮定均“怕失民心”
丽江军分区造血扶贫
中国国防预算增速下降
俄罗斯2009—2011年国防预算特点
读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