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赵高宇(1988-),男,汉,山西高平人,公共管理学硕士在读,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住房制度。
摘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完善城市的保障房建设,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发现呼和浩特市在保障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改进自身的不足并且借鉴国内,国际上关于保障房建设的经验;从呼和浩特市的实际出发完善保障房的建设,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让每个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人成为真正的“居民”。只有得民心,城市才能可持续发展,完善保障房建设让呼和浩特市变为温暖美丽的青城。
关键词:保障房;呼和浩特市;问题;对策
一、呼和浩特市保障房现状
呼和浩特市保障房建设工作把建设廉租房作为工作重心;把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补充,通过建设公租房、改造棚户区、城中村多渠道解决呼和浩特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的结构体系。
(一)廉租房现状。呼和浩特市于2009年全面展开廉租房建设项目,根据市财政预算下达廉租住房资金,在四区五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了一定比例的廉租房项目.取得较好的成果。
(二)公租房现状。2010年起,呼和浩特市公租房建设工程启动实施,于2012年建成呼和浩特市首个公租房小区——康居家园小区。康居家园小区单套住宅面积以40、50、60平米的小户型为主,并且还建了综合服务楼,开设超市、休闲娱乐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要,是便民利民的善举。
(三)经济适用房现状。目前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开发量已经占到全市商品房建设开发总量的五分之一。市民通过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买经济适用房,另外还有一部分经适用房来安置回迁户。
(四)改造棚户区、城中村的保障房建设现状。为满足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魅力城市、美丽城市的首府定位。对全市棚户区、城中村调查摸底,将全市辖区内的城镇边角、商业利用价值和开发价值不大的地块,统一纳入改造范围,制定合理的改造规划。呼和浩特市2014年将推进48个城中村改造任务,总动迁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
二、呼和浩特市保障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房建设资金匮乏。由于民众对保障房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建设资金的筹集也相对困难,资金短板问题的出现给保障房建设制造了阻碍。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开发不同,它有建设运营周期长,可获得利润较低,商业房地产企业缺乏参与动力等特点或者说是缺陷,因此融资困难较大。
(二)保障房建设监督体系不健全。保障房的质量一旦发生问题,那么和浪费社会资源去盖“危房”并无区别。保障房建设监督体系不健全是发生质量问题的根源。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对呼和浩特市旗县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保障房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监管主体不到位。
(三)保障房建设设计滞后。有些保障房项目选址偏僻,选在离市中心较远的地方,不仅交通不便,而且配套设施也没有跟上。政府在解决民众的保障房需求的同时又给他们的生活增加了新的不便。另外还有一些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设计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空间没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四)保障房运行机制不健全。一些人在申请分配保障房时弄虚作假,企图用不实的信息获取居住保障房的资格。更有一些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分配保障房,让原本为民谋利的保障房成了这些工作人员谋私利的工具。此外,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一些经济条件改善的居民已经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的居住条件却仍然享受着保障房的待遇,使真正需要保障房的人群反而得不到保障。这些保障房运行机制中出现的问题让群众很有意见,不利于社会稳定。
三、呼和浩特市保障房建设的对策
(一)统筹解决保障性住房房源问题。首先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呼和浩特保障房建设的主导方向必须加强建设力度。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呼和浩特保障房建设的重点,应该满足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扩大覆盖对象范围。其次要弱化发展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自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争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看到有些人开着豪车住在经济适用房小区,说这种现象是“鸠占鹊巢”一点也不为过。总之解决保障性住房房源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必须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措施并举解决房源问题。
(二)探索符合呼和浩特市发展实际的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体系。进行保障房建设要理顺资金筹集渠道,在政府为主体的前提下,要建立顺畅的融资机制。首先要利用财政拨款,使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次是争取部分政策性资金的增值收益,使其“取之于房、用之于房”。再次是积极鼓励银行,给予经济适用房个人购房贷款支持,能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买得起房,不会发生弃购现象。最后可以从社会福利彩票、企业捐赠等社会捐赠渠道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人人为保障房建设出一份力,即使是保障房建设的居住者也可以购买福利彩票添一份力。
(三)成立相应的保障性住房监督机构
1、成立保障房建设资金监督机构。成立专门的资金监管机构,对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资金用在了该用的地方,严禁偷工减料从工程款中谋私利等现象发生。
2、成立保障房准入、退出监督机构。除了在工程建设方面需要进行资金监管外,还要在保障房的准入和退出方面建立监督机构。呼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就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各自的准入、退出、轮候等程序进行配租管理和监督,同时建立配租管理档案。从程序和制度上规范保障房的运行机制。
3、完善保障房工程监管方法。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监管。从保障房的建设、到居民入住、退出整个过程都要实时监管,使保障房政策落到实处。保障房更多的是赋予了居民使用权而不是永久所有权,它应该是一个社会资源流动的过程,用有限的社会资源达到最好最广泛的保障效果。让一些家庭在经济条件改善的情况下退出保障房机制,或者转入较高层次的保障房体系。
(四)科学合理做好保障房设计。在保障房设计方面要注重建设前期的实地考察,确保保障房选址合理,方便人们生活;在保障房房屋内部结构设计时,要充分利用空间,使保障房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做好房屋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王连英.呼和浩特:房价的拐点来了?[N].内蒙古日报(汉).2011.11.23
[2]刘志贤.保障房建设让居者有其屋[J].实践(党的教育版),2013(04)
[3]李永桃.王蓉.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惠民历程[N].内蒙古日报(汉).2012.08.08
[4]代佳朋.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分析呼和浩特市保障性住房现状[J].管理观察,2013.(33)
[5]孙曦.保证房新政:公租廉租房并轨[J].城市住宅2013(05)
[6]沈卫平.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经验、问题与发展[J].现代经济探讨,2009(10)
[7]路君平.糜云.我国保障房的发展现状与融资渠道探析[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