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耕
我国已经到了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如何认识这个新阶段的来临并推动它的健康发展,是当前学界不能忽视的重要命题。正确认识和判断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不能不对产生我国城镇化的原因、动力和本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国城镇化的根本原因在农村,是农村比较效益过低而形成的向城镇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结果。
国内讨论城乡二元结构会涉及城乡不平等的诸多方面,如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不平等的资源配置、社会福利的国民不平等、工农产品剪刀差等等。在这些方面有令人惊愕的差距。如“重城市、轻农村”的公共资源配置,使占全国人口近60%的农民只享用20%的卫生资源。农村中学生是城市中学生的4倍,而享用的教育经费仅占38%。更有50%的行政村没有自来水,2%的村还没有通电等不平等状态等。
但是更能说明二元结构存在的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巨大差距。因为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决定任何一种社会形态。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农村居民纯收入791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0∶1。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保持“3”倍以上的差距。然而这已经是10年来的最低值。
图1 1978—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
当然对于这些数据还有不同的解释。有认为这个比值偏高的。主要依据是在计算农村居民打工收入时,并不完全进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统计。根据目前我国的统计方法,对于外出农民收入统计分3种情况,一种是常年在外的,全户外出收入不被统计在农村调查的住户收入内;一种是常年在外,经常汇钱回家,或者年底带钱回家,这部分被统计在农村调查的住户收入内;一种是从事6个月以上非农业的本地农民工,其非农业收入计入农村调查的住户收入内。上述这些不被统计的农民工收入,如果计入农民收入会提高农民收入,如果计入城镇居民会拉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这两种情况均会缩小两者收入之比。依据是在计算收入时故意漏去了政府通过转移的医保和退休金等居民福利性收入。(目前统计中,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总收入中去掉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和养老、医疗等基金后的收入。农村仍采用“人均纯收入”,并未去掉缴纳的农村医疗等保险支出。)如果算入这些收入两者之间差距会扩大到6∶1。
但是可以肯定,国家统计局提供的3.33∶1的数据,会比实际低。因为城镇居民没有统计进去的福利性收入的数据远比农民收入统计中没有计算进去的农民工收入和减去农民收入中的生产资料数要大得多。
为什么城乡收入差别有如此之大?深刻的原因是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相比差距太大。Francois Boutguignon和Christian Morrisson曾在对20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末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分析时做过的结论:二元经济结构是导致分配差距的主要变量,而“二元经济结构以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差别为基本特征”。
理论上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处于低生产率的农业劳动者就会向城市转移。第一,农业劳动生产率自身必须提高,也就是说生产同样多的农产品,不需要原来那么多的农民,即产生了剩余农民。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整个社会生产率基础使然。第二,尽管农业劳动生产率自身有了提高,但提高了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城市非农产业的生产率有了足够大的差距。所谓足够大是指足以吸引农民离乡进城。正因为城市的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远高于乡村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才能引起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冲动。从上述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国城乡收入之比正是从改革开放之后不久开始逐年递增的。把递增的原因完全归咎二元结构不完全,因为二元结构在此之前早已存在,归根结底是改革开放后城市的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越来越超过农业劳动生产率。
此事并非我国独有,世界普遍如此。20世纪30年代,美国两者之比达到最大值为2.49。此时美国正处于城市快速发展时期,年均城市化提增率为0.5%,1930年城市化水平为54%。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两者之比一直在1.28至1.33之间波动。到了21世纪之初,到达两者基本接近为1,甚至不到1。而美国城市化正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入缓慢发展期。日本亦然,日本20世纪60—70年代是城市化发展转折年代,日本1930年两者之比曾高达3.13,而此时期正是日本工业化和城市迅速发展时期,1920—1938年期间日本城市化率从18%增加到38%,18年增加了20个百分点,1950—1977年,城市化率从37%上升到76%,但此后趋向稳定。
对于城乡居民收入比过高,大家都将它作为负面现象。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个比值一直处于上升阶段。近年虽有所下降,仍然处于3∶1的高位。其实对于农民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一方面要认识到作为我国人群多数的农民长期处于低收入状态会极大地阻碍我国扩大内需和威胁我国的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其主要原因是农业和非农业产业劳动生产率过大所形成的,它告示我们农业人口快速流向城市的条件已经成熟。
1.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完全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只是依靠加强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转移是不够的。彻底缩小甚至消灭城乡居民收入,缩小甚至消灭农业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差距,最有效的途径只能是实现非农化并加快城镇化。不实现城镇化,大量剩余农民不可能从低效益的农业转移出来,并使农业实现现代化。
2.我国城镇化主要不是为了扩大内需,或者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等主观原因,而是农业生产率与非农产业生产率之间发生的差距而形成的一种“人向高处走”的势能。这种差距越大,城镇化越快;差距缩小了,城镇化也就放慢了。
3.城镇化主体是先前的农民,城镇化是城乡居民共同的造城运动。对于农民进城运动采取鄙视、封闭的态度均无济于事,这是一种不以人们主观意见为转移的客观运动。
为了缩小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为什么除了非农就业外,还必须进城成为城市居民。难道不能像改革开放初期,所提倡的“离土不离乡”方式,即“上班在工厂,下班在农村”?
让我们的思路走得远一些,先考察一下不同社会形态的产业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吧。
所谓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反映了产业形成的历史次序。农业作为第一次产业是在采集狩猎业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工业作为第二次产业是在农业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现代服务业则是建立在工业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以工业为主的社会替代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具有内在的合理逻辑。产业形成的历史次序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内部规律性。人类的需求和对于自然的利用能力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或者说是两只看不见的无形推手。
第一是反映人类对于自然力利用能力的提高。农业产生的本身就是人类对于自然力利用程度提高的结果。与原始自然条件下的采集狩猎不同,当人类具有简陋的石制工具,采用粗放的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实行以简单协作为主的集体劳动的时候,农业作为一个产业便产生了。而当蒸汽机和珍妮纺织机发明之后,人类已经具有工业生产的物质手段,于是一个建立在大机器和分工基础之上的第二次产业应运而生。以后计算机网络技术又催生了第三产业。
第二是反映人类对于需求的变化。采集狩猎时代人类的生存有很大的危机,人类需要稳定的食物保证,于是产生了农业。温饱解决后人类对于吃穿住行和生活方便,有更多和更高的要求,于是产生了工业。而在20世纪后半期以后,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又逐渐进入了第三次产业,即服务经济时代。第三次产业作为一个主导产业的形成,同样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人类的需求在满足物质需求以后逐渐向教育、文化等精神领域转移,二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为特征的新技术,使得社会生产率又一次空前提升,人类有了更多休闲时间,以及人类在更好满足生存的需要前提下,对于自身健康和精神需要逐渐增强。
第三是反映人类的经济价值的变化。一方面是在替代传统产业的新产业中集聚的技术的边际效益明显高于被替代的旧产业;另一方面替代传统产业的新产业提供的产品更具稀缺性,因此造成投资向新产业的转移。如工业化过程中,无论是采用技术的边际效益,还是提供产品的稀缺性均优于传统农业,因此最有效益的产业是工业,而不是农业,从而社会资源包括劳动力要素大量向工业而不是农业集中。
产业替代具有两方面的动力,一是人类对于自然力利用能力的提高,二是人类对于需求的变化的需要。这两方面的动力同样也是人类居住方式演化的动力。
1.人类居住方式离不开人类对于自然力利用方式的需要。在采集狩猎时代人类与野兽为伴,在树上筑巢,或以洞穴为窠,除了当时生产力十分低下外,也与方便采集狩猎有关。农业社会由于依靠固定的耕地,人类生活的区域需要选择在适合于农业生产的固定地点,随之产生了窑洞、半地穴式建筑、地面建筑,最终形成自然村落。虽然为了部分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交换,以及统治的需要产生了城市,特别是当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逐渐壮大后,这些城市会扩展得非常巨大。但是对于农业生产者而言,只有小而分散的村落才是他们的居住区域。工业社会代替农业社会之后,人类的居住方式又有一次革命。农业社会分散小型的村落与农业生产基本生产资料是广阔而分散的土地,利用的能源是分散的太阳能直接相关。工业社会利用的则是不可再生能源,为了节约成本必须集中,因此工厂中的机器装备是集约化的,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关联性的工厂也需要尽量相邻,于是产生了规模足够大的工业城市。
2.人类居住方式也与人类的生活方式有关。采集狩猎时代,原始的森林、草原就是生存的依靠,构木为巢,凿穴为居就是当时的居住方式。农业时代,农民生活在自给自足之中,消费品就来自于自己经营的土地。过度的集中居住会远离耕地,增加生活的不便。固定而相对封闭,分散而相对小规模的村落就成为农业时代的居住方式。在工业社会中几乎所有消费品都是专业化生产的结果,只有城市才能为居民提供琳琅满目的多样性消费,而这又恰恰是工业化发展的重要目的,只有不断增长的城市消费需求,才能有不断增强的工业化发展动力。没有城市这个巨大的消费平台,工业化便失去意义。况且无论是从供给成本,还是从消费者需要的多样性考虑,都需要城市居民集中居住。此外提高了生活水平的工人有了娱乐、教育、医疗、福利方面的新要求,而实现这些要求,同样需要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和机构,于是就产生了与工业社会相匹配的城市。
我国城镇化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重工业化生产方式的改变,轻工业化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少人反对大家关于“农民工”这种约定俗成的提法,认为其具有歧视性。其实“农民工”这个词汇十分准确地反映了大约占全国人口的15%的原农民非农就业,却跨不进城门的尴尬的现实状况,即生产方式是工人,生活方式是农民。他们是半城市化者,一只脚在城镇,一只脚在农村。
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的过程,就是要使非农化的原农民改变身份,成为真正的城市人。一要有一份体面而稳定的工作,并有可以养家糊口、与社会普遍生活水平相符的收入。二要具有住宅可以正常居住,并不一定是产权房,但要长期稳定居住。三要享受城市福利和医疗,农民的社会保障以土地和血缘亲戚为基础,市民要依靠社会性的保障。四要有条件享受城市普遍的教育、文化、休闲和娱乐,有的由国家通过公共财政给予,如教育;有的通过城市社会组织给予,如社区文化;有的是自己出钱享受,如休闲娱乐。五要融入城市文化的价值判断、行为准则。城市人口密集,空间狭小,导致城市文化价值判断和行为准则与农村有许多不同,为此作为新市民的原农民还必须转变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封闭的社会认知体系。
起初我们以为工业产值占据国民经济总值的70%便实现了工业化(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工业产值已经超过了这个比重),以后我们以为非农就业的劳动者超过社会总劳动者的一半便实现了工业化(2011年我们已经实现了这个目标),现在我们认为工业化的真正实现还必须实现以社会大多数人口真正融入城镇,享受工业文明成果(现在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但是其中还有15%居民没有城镇户籍)为实现标准。城市是人类社会的历史在各个发展阶段上文明成果的积淀,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当进城的原农民,真正享受了工业时代创造文明成果,这些农民才真正实现了城市化,成为了新市民,工业和城镇化的目标才基本实现。“农业的中国,转变为工业的中国;乡村的中国转变为城市的中国”是一个在不久的将来即可实现的中国梦。
城镇化需要产业支撑,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我国尤其需要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发展。
1.工业化是因,城镇化是果,不仅城市是工业化的集聚空间,而且城市基础建设需要的资金、材料和设施,均来自于工业。没有工业的承载,城市就是空中楼阁,没有根基经不起风雨飘摇。
2.城市居民来自农村,但是没有工业对于农村在物质装备、科学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方式的支持,处于自给自足封闭型小农经济的农业,不可能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向城市输送大量的劳动力。工业化决定着城市化的进度,凡是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都是城市化迅速发展的时期。工业化决定着城市化的规模,凡是工业发达的国家城市规模都很庞大,如美国、英国、日本和法国均有巨大的城市群。
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如我国改革开放前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十几个百分点,严重阻 工业化进程;反之拉美一些国家城市化超越工业化,如巴西、阿根廷和委内瑞拉三国2010年城市化水平分别达到92.4%、86.5%和94%,超过发达国家(同年的美国、法国、德国和英国分别为82.3%、77.8%、73.8%和89.1%),结果陷入中等收入国家的陷阱。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城镇化率在30%以下为初期发展阶段,30%-70%为中期加速阶段,70%以上为后期成熟发展阶段。按照这一标准,我国目前进入了城镇化的中期加速发展阶段。与美国等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不同,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以后我国城镇化速度为更快。处于相同资源条件的韩国,1970年城市化水平是40%,而到1990年高达78%。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总体战略部署,到2050年我国将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如果以2050年70%的城市化率为目标,在未来37年中,每年将递增0.54%。如果考虑10%左右在当地从事非农产业而继续留在农村的人数,将有80%的人口从事非农产业。即如果当时我国人口16亿,我国非农产业必须吸纳12.8亿非农人口,才能实现70%城市化水平的目标。没有强大的城市就业空间,便不可能实现城镇化的既定目标。
许多学者认为我国劳动力红利已经消失,因为无法在工资成本方面与更低收入国家竞争,需要在尖端技术研制方面与发达国家竞争。更有将两方面对立而无奈的观点:“中国在劳动力红利已经消失的情况下,正跌入一种尴尬状况:它无法在工资成本方面与更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研制方面与发达国家竞争。”(秦晓鹰:《第三次领航考验中共》,《联合早报》2013年11月1日)。必须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尤其是其中具有关键技术的产业的观点并不错。以代加工为标志的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制于国外先进国家,核心技术和市场网络为他们所垄断,只能仰人鼻息。我国代加工企业利润只有总利润的2%-3%,工人收入只有发达国家的1/10—1/20。自然“无法在工资成本方面与更低收入国家竞争”。但是这些观点不全面正确。
我国还有大量农业劳动力要从农村转移出来,怎能认为我国劳动力的红利已经消失?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只是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大量从农村转移出来素质相对较低的劳动力又如何找到适合于他们的就业岗位?显然红利消失论者的结论产生于城乡隔离状况下静止性的存量分析,缺少对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对于工业化要求的长远考虑。
须知由于长期以来处于城乡封闭状态,我国工业具有一些工业化中后阶段的特征,但总体上仍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加速发展阶段,有大量非农劳动力还需要继续实现非农就业。我国工业化的顶层设计,必须以遵循有利于加速城镇化、实现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大转移为原则。产业安排要服从城镇化,兼顾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以劳动密集为主体,技术密集为关键。
首先在宏观上,打破长期来我国工业产业链的两头在国外的局面,通过核心技术的逐渐突破,壮大我国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并以此为骨干带动、扩展我国庞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既有核心技术产业,又有庞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既有直接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又有为实体产业服务的第三产业。不就是会更有利于推进我国农村非农化就业和大量剩余农民继续进城,从而实现我国的城镇化?
其次在布局上,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重点应该逐渐向中西部转移;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中心城市应该逐步发展高技术和核心技术产业;东部和中西部的中心城市还应该逐步发展旨在为产业服务的包括金融、信息、研发、物流等产业服务型产业:而且在各地区的产业布局中都应该加强生活服务性的第三产业,这些产业劳动密集,也是我国产业发展的一个短板。
最后在微观上,具体城镇设计实现产城融合。大城市以综合产业为主,其中特大城市,如几个大城市群的核心产业以金融、服务和科技为主;中等城市以实体产业为主,一业突出,兼顾其他产业;小城市以专业化实体产业为主。模仿农村一村一业,实现一城一业,如德国海德堡的印刷设备制造业,浙江的纽扣城、打火机城一样。可以是制造业等实体产业、可以是新兴产业中的劳动密集部分,也可以是手工工艺等传统产业。如果我国几千个小城市,成百个中等城市都根据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原则,寻找到适合全国乃至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属于自己优势的产业,这些专业化产业城互助互补、互相依靠、互相促进,编织成我国庞大的社会化产业网络,并以此作为城镇建设和发展坚实的基础,就可以继续吸纳亿万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就不可能出现鬼城和空城,就能避免拉美式的中等收入陷阱。
如果把城市比作舞台,产业就好像彩龙。身躯在舞台上,龙头龙尾在舞台外如何自主操舞?发展我国的工业化,必须有具有独立自主的产业链。不仅龙身在国内,龙头龙尾也要在国内。一个舞台一条彩龙一出舞龙大戏,我国几千个城镇就可以有几千条具有专业特色的产业链。这样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就主动、灵活,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就具有极大的空间。
当前降低农民进城成本和风险是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农民能不能在城市长期居住下来,主要取决于进城成本和对未来的预期。对于未来就业前景和抵御可能遇到的风险没有把握,城市在他们面前就有一条无形的高门槛。破槛的切入口在哪里?现在几乎异口同声的解决方案是取消城市户籍,给予进城农民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福利,共享国民待遇。但是户籍制度不易解决,有的地方“按兵不动”,有的地方动了一下又退了回去。其实户籍与福利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取消小城市甚至中等城市户籍可以做到,但大城市取消户籍不是轻而易举,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大城市对于全国居民有吸引力,但没有哪一个大城市有胆量可以向全国开放,就如韩国首尔可以吸纳近全国一半人口一样。我们之所以在乎户籍,其实是在乎与户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因此破解这个难题,不妨绕开户籍,直接面对如何化解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瓶颈这个命题。解决的办法完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都无法实现,需要各方合力。起关键作用的是政府必须给予进城农民工合理和公平的公共财政支持。这项工作的关键又在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交给地方政府难以奏效。因为地方政府受本位利益和所谓的城市经营理念的影响,积极性不可能很高。具体做法可以有三条:一是根据测算农民工创造国家税收额所得的权数,中央政府在财政支出中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用于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保障;二是农民工城市福利的实际享受额度采取年累计法,并根据每年政府给予财政支持、企业交付和个人的福利保险基金,逐渐实现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福利保障待遇;三是对于政府资助的、企业缴纳和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比重用国家法律给予规定。这样户籍制度实际上已经不能阻止农民进城,只是暂时阻止了一些进城农民获得市民身份,而当进城农民取得了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福利保障待遇的时候,实际上他们已经具有了取得市民身份的资格。
现在农民工居住条件不理想,52%为用工单位给农民工提供宿舍的,绝大多数是集体宿舍,有相当部分还是在建筑工地的工棚,只能是打工者自己住在那儿,家庭安不进来。47%是农民工自己租房,主要是租住在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这两部分加在一起达到99%。而真正拥有自己产权住房的农民工至多1%。同时进城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还不到3%。如何解决农民工居住?
农民工居住的解决不能采取目前城市居民以购买产权房解决居住权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本身就不成功。现在城市多数居民均有产权房,那是得益于改革开放初期低房价时期的房改举措,对解决高房价时代新增居民的住房毫无办法。其实房产权与居住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政府要保证人人有居住,并不保证人人有房产权。
解决农民工居住唯一途径是,大幅度地开放城市房屋的租赁市场,使进城农民可以长期、稳定和体面的居住。也许有人认为这种做法会使进城农民“被歧视”,为什么老居民有产权,这些新市民就没有产权?其实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前的上海、天津、广州等大都市,还是今天国外的城市中,居民居住的主要方式是租赁。问题是租赁方式必须以长期为主。现在各地也有廉租房,但是这些廉租房往往规定很短的租赁时期,只是一种购买产权房之前的过渡措施。
解决农民工租赁居住的方针应该是: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
以社会为主体的原因是农民工数量巨大,必须依靠政府、企业和私家各方面的房产资源才能解决,而客观上闲置房资源在各地都有大量存在。以政府为主导指两方面:一是政府需要提供相当数量能对市场租赁房租起指导作用的廉租房;二是政府要制订一套鼓励长期租赁的政策。如政府通过财政资助给予长期租赁的双方适当的补贴。如建立土地银行,收购离开农村的农民的宅基地,离开农村的农民可以用于支付长期租赁费。如规定进城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这些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也可以用于房屋租赁。当然以上这些措施并不阻碍部分有条件的进城农民购买城市的产权房。
不仅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在城镇化过程中也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化的主体和主人都是农民。
1.对于农民离开农业,还是留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完全从事农业,还是兼业,或者以农为主,或者以工为主均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农民进城是生活方式的大转变,许多农民对于预期往往茫然,不敢马上从农村向城市实施惊人跨越,应该允许他们的彷徨、徘徊、尝试和选择。须知即使是美国这样工业化程度很高的国家,仍然有许多人兼顾农业与非农业。新中国成立前上海、广州和天津等大城市郊区的农民虽然就业非农产业,仍然守望着自己的土地。在客观上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农民在非农化过程中的成本。我国城镇化不能实施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不能走当时英国农民失去土地后被迫进城的悲惨道路,社会主义的城镇化是农民自愿选择追求富裕的康庄大道。
2.实现非农化后,可以进城,也可以留在原来村落。有不少人就在附近的城镇非农就业的原农民,并不进入城市,这些毗邻城镇的村落具有城镇相似的基础设施,又具有城镇没有的生态环境和自然风光,比城市更适宜居住。在欧洲曾经有过撤除农村自然村落的计划,但并不成功,原因就在于只要这些村落具有城镇同样的现代化设施,实际上更胜于城镇。此类人口在一些发达国家大约在10%-20%之间。我国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稀缺,此类人口的比重也许会超过这个比例。
3.可以进城就业,告老还乡。可以第一代农民进大城市非农就业,成为都市新居民;也可以退休后或者回镇和小城市,或者回老家颐养天年,而将第二代、第三代留下成为新市民。当然随着农民工的年轻化,这部分人的比重会越来越小。当今农民工群体中,80后约占60%。这部分人,对未来的预期目标更高,特别是其中一部分人生长于城市,熟悉城市生活,反而对家乡陌生。这部分农民工的城市化将成为今后我国城镇化的重点。
城市形态布局既要符合产业要求,又要符合居住要求;既要借鉴国际经验,又要具有我国的特点。
规模与生态之间的矛盾是现代城市绕不开的命题。从经济考虑,城市规模越大越好,不仅有利于工业实现规模经济,也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实现规模经济。从生态考虑,过大的城市规模既不利于自然生态环境的建设,如日益严重的垃圾和污染无法处理;也不利于社会生态环境的建设,人长期居住在钢筋水泥森林,高节奏的城市环境中不利于身心健康。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是建设大中小城市有机结合的城市群,人口与产业一方面继续向大城市集聚,另一方面向大城市郊区扩散,从而既能实现产业和基础设施的规模经济,又能实现居住空间与自然生态环境的融合。
当今城市群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支柱和栋梁。美国的大纽约区、五大湖区、大洛杉矶区组成的三大城市群的GDP占美国GDP的67%。日本的大东京区、坂神区、名古屋区组成的三大城市群的GDP占日本GDP的70%。我国人口众多,实现世界名列前茅的经济实体,需要有更多的城市群,支撑产业和容纳人口。来自不同地区进城就业的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城市建立自己的新家。
此外,在城市形态设计时还必须根据国情。如发达国家提倡大都市周边种植大片森林,以涵养生态功能。耕地资源稀缺的我国则需要结合国情另辟蹊径。通过城市与农村错落有序的布局,在城市周边发展都市农业,在充分利用耕地生产功能的同时,发挥农业的生态和文化功能,使农业成为城市生态的卫士、绿色的屏障和美丽的农业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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