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叶茜
尽管官署是国家的象征,士民观瞻之所系,但清代州县官署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富丽堂皇,相反,大多数简陋不堪。几百年过去,能够侥幸完整留存下来的,却只有河南内乡县衙。单与那些早已消失在历史尘埃里影迹难寻的县级衙门来说,内乡县衙无疑是幸运的。
内乡县衙历史可追溯到距今七百多年前的元朝大德八年,明朝初年也曾重新修建过,以后在原址上又屡建屡毁。到清康熙年间政府又拨资重建,当时房舍达三百余间,可是咸丰七年又因捻军起义,官署又一次被焚毁。
自咸丰七年,内乡县衙被捻军焚毁后一直没能得到规范整修,三十多年间,先后有二十二任知县都因县署破敝而借察院办公,从无人进行修葺,直到光绪十八年(1892年),浙江绍兴籍知县章炳焘出任内乡知县才有改观。
前后二十二任知县为何宁愿凑合着办公都不肯修建衙署?只因古代官场一直流传着“官不修衙”这一常规。
一是修衙署会靡费钱粮,轻则官声不好,重则容易造成亏空。《钦颁州县事宜》第一条“到任”中讲到,州县官初次上任,最应该崇尚节俭,而只有那些俗吏才以到任为荣,将衙署重新修饰一新,轿、伞等重新置办,所有陈设务求华丽。一切装饰完毕后,长官扬扬入署,快意当前,不知此举已种下他日祸患。因此,一名称职的新官,在到任之前,一定要禁止修衙,话还要说得斩钉截铁,使得吏胥不敢借机派累民间。
二是按风水理论,官员们普遍认为,衙署建筑讲风水,前人是请了堪舆家“相地”之后建造的,后人不能随意改动,改动则不利于官。古人受《周礼·考工记》中建筑学“结构”理论的影响,也融入了在今天视为环境科学中的合理成分,比如讲究安全感、易于识别的“地标性”,以及《易经》中“顺乎天而应乎人”的“顺应法”,因而大多尊重现状,不轻易改动,尤其视拆屋动土为风水禁忌。
三是地方官任期短,流动性大,俗话说“官不修衙,客不修店”,“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这些谚语特别适用于清朝。清代州县官大多数不能终其一任,即使能够任满而迁,至多也不过三五年,衙署修得再好,也不能跟随官员搬走。相反,新官上任却愿意捐钱捐物大修寺庙,然后刻碑留名,以“永垂不朽”。
以上种种,仅是“官不修衙”的表象,而背后的真正原因是地方财政根本没有这项支出,要修衙署必须官员自掏腰包或另想他法。乾隆四十八年(1783),陕甘总督李侍尧在分析“官不修衙”的原因时,可谓一语中的,他说官员之所以将衙署视同传舍,甚至朽坏不堪也不愿去修,是因为“人情各顾其私”。这句话,道出了“官不修衙”的真实原因所在。因为在雍正帝实行耗羡归公以前,地方官通过加征赋税来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实行耗羡归公以后,养廉银实际包含了薪金补贴及地方杂项支出两部分,因此清政府不希望在养廉银之外另拔款项修缮衙署,只允许州县衙门动用闲款,但必须在三年之内从其养廉银中坐扣。其中省级衙署修缮,因其养廉银丰厚,仍不许动用闲款。而这项规定之所以难以落实,就在于养廉银的受益人是官员个人而非衙门集体。在道德操守好的官员那里,能够拿出一部分用于公共事务,而在“各顾其私”的普遍情态下,官员们往往将养廉银全部视为己有,岂能拿出来修缮衙署!
在新建衙署的时候可以征收专门的赋税,有一笔专门经费。而以后维修费用却没有着落,要维修就必须向上级打报告请求从每年的正常赋税收入中拨出专款,不过这样做潜在的危险是给上级落下“靡费”印象,并减少国家神圣的财政收入,会影响政绩考核。有的省份试图将修缮衙署的费用固定化,列入地方财政支出,但被否决。乾隆十七年,云南巡抚爱必达就以该省督、抚、学政、藩、臬、粮、盐及迤西道各衙署地处边隅,山高风烈,需要经常修葺为名,奏请将四年前经督抚议定,并经户部核准列入章程的修缮费用固定下来,这一方案的关键之处是按照衙署的大小,每年发给固定银两:督抚衙门每年支银八百两,藩司六百两,臬司四百两,粮、盐二道各二百四十两,迤西道及学政各二百两,迤东道向无衙署,照迤西道例,年给二百两。但乾隆帝认为爱必达的要求超出常理之外,因为衙署小有渗漏,应该随时修补,绝不可能每年必须修葺,而修葺工费也有多有少,如果成为定例,按年支给,就成了一项固定支出,难保地方官不以此作为额外进项。因此裁定乾隆十三年以前的用项,免其造册报部;已定章程之后的,必须据实核查报销,不得按年支领。
修建衙署,州县官也可以在当地征收特别的税捐,而这样做的结果会与当地绅士、财主为敌。这些绅士、财主热衷的是在本地修建文昌庙、魁星楼,以保佑本地的文运,让自己的子弟进入官僚阶层。修建衙署,对于绅士、财主却没有什么现实好处。得罪绅士、财主,由当地绅士操纵的“舆情”就对州县官不利,最终会影响州县官的仕途。
州县官就是从自己那些不入正式账目的“陋规”收入中拿出若干来充作维修经费,不过明明可以塞进自己腰包的钱财却用来办公事,这是多么让人肉痛的事。况且州县官职务只是官员们仕途上的一级台阶,把台阶擦得太亮又有何必要?如明朝的《新官轨范》一书提醒新到任官员:“衙门不可过于修饰,但取门户牢固、墙壁坚完。”
明代全国有县一千一百三十八个;据《光绪会典》记载,当时全国总计有一千三百四十二个县,品级比县高,职能完全相同的还有厅、州,全国共有七十八个厅,一百二十九个州;清代设县最多的时候有一千五百九十一个县。但为何如此多的州县,官署衙门如今踪迹难觅?
官署除了得不到经常性维修经费这个原因外,衙署建筑破败模样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民众的造反破坏。衙门是统治压迫的象征,每当农民起义爆发时,群众怒火燃烧的目标首先就是指向衙门,不是烧就是拆。这样一来,衙门的寿命并不长。
“官不修衙”带来的弊病是衙门规制不完善,为官吏舞弊提供了方便。州县官与百姓最近,所有大小案件,无不始于州县衙门,也无不终于州县衙门。按照州县衙署独具匠心的设计,六房书吏的办公场所,通常在大堂的两侧,这种设计是为了便于州县官监视书吏。但直到乾隆初年,各州县衙署的六房多有倾圮,州县官也不修葺,致使书吏栖身无所,往往抱着卷牍,在自己家里办公,每当遇到急需调阅的案件,原案档册是否保存,完全由书吏的一张嘴说了算。中间隐匿、抽换等弊端,更是不可枚举。乾隆帝为此下令各省督抚,检查所属州县内,如六房屋宇没有修造的,立即按照原有基址,如式建造,将所有案牍缜密收藏,否则从重治罪;如果本官失察,一并议处。修造的费用,由督抚藩司在本省公用银两内估价给发。尽管这是一项好的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因而直到乾隆三十年,各省州县衙署,仍多数倾圮。endprint
清代,地方财政没有修衙这项开支,修建衙门还得自己化缘,甚至自掏腰包,而章炳焘任内乡知县时,正是政府腐败,各国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狂潮,中华民族饱经内忧外患、生死存亡的历史关头。
内乡为鄂、豫、陕三省交界处,素有“入关孔道,扼楚咽喉”之称,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据志书记载,当时内乡民众对清王朝的反抗此起彼伏,日趋激烈,加上连年灾荒,县事难以治理,知县更迭频繁,又“正值内乡灾荒连年”,天灾人祸俱来,盗贼猖獗、奸宄横行的情况下,章炳焘受命知内乡县事。百姓贫困交加,挣扎在死亡线上,既然这样,章炳焘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在战争频仍、朝不保夕之中大兴土木、主持营建内乡县衙呢?
除了当时县衙实在破败得不成样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章有“民非政不治,政非官不举,官非署不立”之识,县署不立,就会百弊丛生。再次章炳焘自到内乡后就打算在此有所建树,内乡县衙大门楹联“治菊潭一柱擎天头势重,爱郦民十年踏地脚跟牢”,就出自章炳焘之手,表明了他决心干上十年八年的决心。
章炳焘是浙江绍兴籍官员,出任内乡知县前在主管工程建造的工部供职多年。时任南阳知府濮文暹,以内乡地域辽阔、事务繁重,且县衙破敝,亟待重建,举荐章炳焘任内乡知县。当内乡县衙的破败和章炳焘擅长土木工程这一特殊履历悄然相遇,便注定了会有一座不同寻常的县署“横空出世”。
重修内乡县衙,除了需要章炳焘这样的专业人才外,还需要大笔银两。如何在内忧外患、灾荒连年的情况下筹集到足够的银子,是摆在章炳焘面前的一大难题。
据内乡县志记载和民间传说,章炳焘为修建县署采取了三种筹集和解决资金问题的办法。一是向当地士绅募捐。内乡县衙二堂屏门“天理国法人情”这六字匾额,背后有章炳焘募集建县署资金的故事。章炳焘上任之初,便邀请县内豪绅富贾等有头脸的人物大摆宴席,以入乡随俗,共谋治县大计,以求得他们的支持。这天,县衙大堂内外,宾客满棚,其乐融融。酒过三巡,众人听说章炳焘能写一手好字,便劝章炳焘为县衙题写匾额,章早已胸有成竹,趁着酒兴挥笔写下了“天理国法人情”六个大字,并解释说,这六个字就是章某以后为政处事的宗旨,意为“做事循天理,断案凭国法,处事合人情”。在场的人无不赞叹。这时有人夸耀说,这真是一字千金啊!章炳焘笑着说,依你所说,我这六个大字就能值六千金了?众人附和齐声说,岂止千金,万金也不多。章炳焘说,各位过奖了,诸位请看,这县衙破旧不堪,言说民非政不治,国非政不举,官非署不立,我来到内乡就要以这里为家了,章某欲修县衙,可惜国库空虚,百姓贫苦,我又囊中羞涩,这幅字不说万金,也不说六千金了,就当千金拍卖,权用作修县衙了,望各位资助一二。此话一出,热闹的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众人面面相觑。过了一会,一老者站起说,穷书生捐纹银十两,并当场写下了字据。一介穷书生能捐纹银十两,那些富绅大贾岂肯落后,遭众人耻笑?不多时,已捐资两千余金。章炳焘引用古代循吏真言,不但为修建县衙筹来了银两,也以委婉的方式公布了自己的为政宗旨。据出土石埤记载,在章炳焘修建内乡县署时,内乡赤眉福山村、名震宛西的大豪绅王希孔捐资三千两白银,王希孔平时生活十分节俭,甚至到苛刻的地步,但他富不忘贫,乐善好施,经常资助穷苦百姓;急公好义,热爱公益事业,经常慷慨解囊,竭尽捐助之事,其功其德享誉桑梓,名重宛西,是位“官者不小看,民者予尊崇”的义士。
二是章炳焘上任后,审理案件时采取“赢捐输罚”策略,原被告双方打官司,打赢官司的要捐一部分钱,打输官司的要罚一部分钱,以这种办法章炳焘又筹集了部分银两。
三是在修建县署时,章炳焘采取“以工代捐”的方法,从光绪二十年(1894)开始,用三年时间建起了内乡县衙这座规模宏大的官署衙门。如今的内乡县衙,完整地保存了章炳焘所建的主要建筑和其他大部分建筑。整个建筑群占地四万多平方米,有院落十八进,房舍二百八十余间。建筑自南向北主要有照壁,宣化坊,大门,仪门,监狱,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大堂,门房,屏门,二堂及两厢,夫子院,穿廊,三堂及两厢,东西花厅,东西库房,县丞衙,主簿衙,后花园等。
整个建筑群严格按清代官制衙署营建,建筑布局与《明史》、《清会典》所载建筑规制完全相符。体现了古代地方衙署坐北面南、左文右武、前衙后邸、监狱居南的传统礼制思想。
大堂、二堂、三堂分别比附北京故宫的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而建,贯穿了我国古代社会的礼制思想和中庸之道;同时又受其地理位置和主持营建者章炳焘是浙江人的影响,融长江南北建筑风格于一体,高低错落、主次分明,既有北方四合院和南方过风脊的巧妙结合,又有北方单体建筑“明三暗五”和南方建筑廊庑相接、回廊宽阔的科学运用,具有较高的建筑美学价值。
内乡县衙因较完整保存了这一封建时代县级官署,被专家誉为“神州大地绝无仅有的历史标本”;因北京故宫是中央最高行政官署,内乡县衙是最低级行政官署,因此又享有“北有故宫,南有县衙”、“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的美称。
大兴土木是贪官的常径,然而在荒乱年代大兴土木的章炳焘却是民众心中公认的“好官”。章炳焘在内乡历三任九年后,与淇县知县史悠履对调。史到内乡后,只讲休养生息,不谋兴修建设,爱好作诗题赠,常为诸生讲学,尽管也做了些好事,但人们还是撰联称他是“有仁心,无仁政;是好人,非好官”。旧志还特别强调:“此盖与章(炳焘)比较而云然也”。
章炳焘他敢作敢为,县志记载,当十六岁少女李改姐受恶少调戏羞愤自缢,章对恶少处以极刑,以诛暴立威,换取了“太平无事”的社会局面。
在章炳焘任职的年代里,他实心干事,不图升迁。对于建筑,章炳焘爱而不溺,他深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道理。灾荒年间,劝民农桑,奖励民众垦荒,在不到三年时间,垦荒达二万余亩。他极力推广家乡种稻技术,并提出“区田”种植。每逢耕种季节,亲自下田督民粗耕细作。组织百姓疏通、新修了沐河堰、老高堰、西河堰、八迭堰等灌溉设施,在干旱年灾时确保粮食收成。此外,大面积推广沿海高产作物——红薯,使民均沾其利,百姓之食红薯过半,民众最基本的吃饭问题得到缓解。
章炳焘在内乡任职期间,基于“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之识,在县城和各乡里增设义仓和常平仓。每有天灾人祸发生,他都亲率部属下乡实地察看灾情,及时申请上宪赈济灾民,借贷种子,恢复生产。隆冬时节,章炳焘还在丹江、老灌河、湍河、沐河等十二个河渡,亲自督备木船义渡,以方便来往行人。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章炳焘又赴临颍任知县一年。据民国《临颍县志》记载,他在临颍县仍重视工艺厂、学堂等建设。因县库空虚,章又行“劝捐筹款”办法,损及临邑绅商利益,他们以“侵吞各款”、“穷奢极靡”等“劣绩”,上诉于河南巡抚林绍年,不久就被罢官削职为民。
章在临颍是否真有劣迹姑且不论,但内乡老人广泛流传说,章炳焘在丢官后仍住省城开封,因生活拮据,以卖字为生,并曾携其女儿回到他昔日为官的内乡县筹款度日。内乡的绅商百姓听说章知县又回来了,一传十,十传百,纷纷解囊相助,令年近花甲的章炳焘热泪纵横。如上述老人传言不虚,章炳焘当不是一贪官,否则也不至于一丢官便生活无着落。章炳焘的仕途主要在内乡,他的辉煌也在内乡,如果真是老百姓的父母官,一心一意为百姓谋福利,百姓是不会忘记他的,即使丢了官也亦如此。当时流传一首民谣:“世上有水就有山,人间有民必有官,百姓心中有杆秤,捐款助济章县令。”这正是“政声人去后”的真实写照。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