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卫芳
影响个体社会化的因素有很多,如家庭的抚养、学校的教育、社区的影响、同伴交往的发展等。幼儿的活动时间几乎全部在家庭中,家庭教养方式是影响幼儿社会化的重要因素。家庭教养方式是抚养人在教育幼儿的日常活动中表现出的一种行为倾向,是抚养人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的综合体现。
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由于工作需要或迫于生活压力及离婚率的升高等各种因素,年轻父母无暇照顾子女,便将其交由(外)祖父母抚养,而(外)祖父母由于对(外)子女的喜爱,又赋闲在家,也欣然承担起这项责任。隔代抚养的家庭教养模式越来越成为我国普遍的社会现象。根据已有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家庭祖辈参与或直接带养和教育孩子的比率极其之高,例如,在北京,大约有70%的祖辈参与教育、抚养孩子;在上海,近一半以上的小孩都是交由祖辈进行教育、抚养;在广州,祖辈参与带养的比率达到52%以上。此外,完全由祖辈进行抚养的孩子约为28%左右。①
虽然隔代抚养解决了幼儿的监护问题,但由于祖辈观念陈旧、教育方法简单等方面的问题,难免会导致幼儿出现各种不适应的症状。可以说,隔代抚养的教养模式导致了幼儿家庭的教育功能弱化,是一种不稳定的抚养和教育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幼儿在成长过程中得不到父母的呵护和关爱,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产生认识和价值上的偏差,以及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等问题。②
隔代抚养。伍新春(2009)在第一届“两岸三地家庭教育高峰论坛”的分论坛上提出,目前幼儿家庭抚养形式可分为父母抚养、隔代抚养与共同抚养三类。父母抚养指子女的教养以父母为主、(外)祖父母偶尔辅助照顾的抚养方式;共同抚养指子女的教养责任由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承担;而隔代抚养指子女的教养责任大部分由(外)祖父母承担,父母与孩子接触较少(如周末或偶尔回家照看),甚至是完全不顾的情形。
幼儿社会化。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获得情感、性格、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等,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的过程。幼儿社会化是幼儿在与他人和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掌握社会规范、学习社会技能和社会角色知识,获得社会需要、态度、价值,发展社会行为,并以独特的个性与人相互交往,相互影响,适应周围社会环境,由自然人发展为社会人并形成幼儿心理特征的过程。
家庭教养是影响幼儿社会化的最基本动因,是幼儿社会化的基础。在隔代抚养的家庭中,对幼儿教养的效果,不仅取决于(外)祖父母的教育动机和教育内容,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外)父母的抚养方式,良好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幼儿的社会化。隔代抚养家庭中,由于(外)祖父母的某些原因,幼儿在社会化过程中容易在行为习性、健康依恋情感的建立和同伴交往等方面产生问题。
隔代教养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大致有两类情况。
父母角色丧失。即父母已经去世,或父(或母)虽在世但不承担抚养责任,需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者。比如父母离异,父亲或母亲一方为了重组家庭,将孩子交由爷爷奶奶抚养,或父母接受刑罚不能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
父母角色缺位。即父母均在世,但为了给家庭创造更好的经济基础或其他因素而将子女交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隔代教养者大多属于此类情况,尤其在在农村较为常见。随着社会的变迁,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民为了增加收入,纷纷进入城市打工赚钱,由于条件限制,又不能将子女带在身边,便不得不交由父母抚养,由(外)祖父母承担起抚育教养的重大责任。另外,城市当中父母外出工作、祖辈为儿女奉献的传统观念、“隔代亲”等因素也是产生隔代抚养的原因。
由于不同原因产生的隔代抚养,对幼儿社会化的发展也有不同的影响。比如,父母角色丧失和父母角色缺位对家庭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祖辈在抚养幼儿中产生的问题也会有所差异。本文对隔代抚养问题的探讨主要指父母角色缺位导致的幼儿社会化问题。
隔代抚养对幼儿行为习性的影响。邓长明和陈光虎(2003)的实证研究证明,隔代抚养儿童行为问题出现的概率要大于父母抚养的儿童。汪萍等人(2009)对隔代抚养和父母抚养的1~3岁幼儿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隔代抚养的幼儿和在社会适应、智力等发展区域均落后于父母抚养,这证明隔代抚养方式对幼儿心理行为发展有不良的影响。幼儿控制和调节自己行为的能力比较差,很容易受其他事物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活动方向,因而行为表现出很大的不稳定性。(外)祖父母在照顾(外)孙子女时有许多优点,比如耐心、细心等,但缺点也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
其一,祖辈由于年龄、观念和知识的限制,对孙辈的教养往往只停留在“养”的层面,“教”的内容却很少。(外)祖父母的抚养一般只停留在照顾孙子女的衣食起居方面,而对孩子合理情绪的培养、良好习性的养成却关注较少。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吃饱喝足”即可的养育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代幼儿的发展需要。对于幼儿来讲,他们正处于模仿、学习的关键期,但控制和调节自己行为的能力比较差,很容易受其他事物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活动方向,(外)祖父母缺乏正确导向的抚养方式致使幼儿自我生活能力发展不充分,在按时吃饭、睡觉等良好生活习惯的培养中存在着问题。
其二,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直存在着“隔代亲”现象,(外)祖父母对子孙有时会过份宠爱,他们往往更容易满足孩子的要求,认为无论如何不能委屈孩子,自己只要能做到的就要替孩子做,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孩子容易变得任性,不知道忍让。另外,由于祖辈对子孙的溺爱,做事情常常喜欢“包办”,(外)孙子女对世界试探性的尝试行为常被制止,比如幼儿在刚开始学习吃饭、穿衣、与他人交往时通常是具有一定困难的,(外)祖父母觉得这是自己轻而易举的事,常会替(外)孙子女做这些事而让幼儿失去尝试的机会,这样让幼儿在以后发展中容易出现做事半途而废,没有长性。同时,有些祖辈由于思想观念的影响,对幼儿的教育方式往往比较“专制”,要求幼儿完全服从自己,凡事由自己决定,不能从幼儿的心理发展特征出发,培养幼儿认知、判断和选择的能力,这样的教养会让孩子变得无主见,出现遇到左右为难的事情犹豫不决、遇到困难退缩等问题。以上因素都会影响幼儿生活技能、处理事情技能的获得。王玲凤(2007)的研究已经证明,隔代抚养幼儿与父母抚养幼儿相比,易表现出更多的情绪问题、行为障碍、性格缺陷、人际交往缺陷,且适应性较差。
隔代抚养对幼儿依恋情感的影响。在幼儿的各种情感形成中,依恋情感是最先得到发展的。幼儿依恋一般指幼儿和他的照顾者(通常为父母亲)之间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感情关系。它产生于幼儿与其照料者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是感情上联结的纽带。依据依恋情感的品质,常将其分为安全依恋、焦虑—抵抗的非安全依恋和焦虑—回避非安全依恋,安全依恋为这三类中最具适应性的依恋风格。具体形成哪种依恋风格常常与抚养人的抚养风格有关系。
首先,在隔代抚养模式下,幼儿最先面临的问题是依恋对象的转移,在此过程中,父母退居第二位,(外)祖父母取代父母的角色,这种角色的转移增加了孙辈成长的压力。孙辈在适应角色转换的过程中,容易对祖辈、父辈角色界定不清,产生角色冲突,并在幼儿心中会造成一定的情感混乱。另外,(外)祖父母容易依据自己的经验安排(外)孙子女的生活,关注子孙也常常会从自我出发,对孩子的某些需要常常忽视或不敏感,会使得儿童相信对需要的传达不会影响到抚养人,导致儿童缺乏对世界的探索行为减少,在陌生环境中显得无安全感,形成焦虑—抵抗或回避的非安全依恋风格。
其次,老年人由于精力所限,不喜欢吵闹,在抚养幼儿中常希望他们能安静,只要孩子不哭闹,随便他们做什么,甚至对孩子长时间看电视也不予管教,这不仅不利于幼儿语言、智力的发展,而且对于幼儿正常情感的形成极为不利。加之老年人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弱,观念不能随时代更新,知识水平有限,通常对于幼儿心理发展不了解,一方面溺爱孩子,另一方面为了树立权威感,在孩子哭闹时易采取恐吓或惩罚的方式。这些因素均会给幼儿的心理带来负面影响,幼儿可能会把人类交往被体验为是无规律的,无法形成连贯的交际模式,造成“紊乱依恋”。
隔代抚养对幼儿社会性交往的影响。(外)祖父母代表着一代人观念文化,在与(外)孙子女交往中传递着有关的社会性知识,影响着幼儿的信仰、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随着幼儿的成长,其与外界接触的渴求增多,隔代抚养的家庭中,祖辈是与幼儿接触最多的人。在幼认知发展的敏感期阶段,他们不仅需要通过与家庭成员的交往获得家庭归属感,还需要与社会他人交往获取社会角色、社会规范等方面的知识。幼儿在社会性交往中可以了解社会的规范及其对个体的约束,可以尝试扮演多种角色。然而,祖辈的抚养方式相对谨慎,出于安全考虑,他们倾向于幼儿在家中玩耍,尽量减少其外出活动。这样,儿童接触社会、他人和与同伴交往的机会较少。这不利于其学习与他人合作、协商;不能很好地通过同伴的行为对其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强化,来增加幼儿的亲社会行为,控制或减少侵犯性行为,对于幼儿的社会技能和策略的学习也是有害的。
父(母)子(女)的互动能够促进孩子性别角色的发展、社会适应性、学业成就、健康情感的建立等,而幼儿期是个体社会性发展的关键时期,父母亲角色的长期缺位应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在特定的社会时代背景下,隔代抚养作为我国一种特殊的现象,仍将持续存在一段时间。若要确保隔代抚养家庭的幼儿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祖辈自身观念、知识更新—隔代抚养问题解决之根本。隔代抚养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祖辈的观念相对陈旧、知识缺乏,与时代有脱节。良好的抚养观念会使孩子表现积极的性格、心理和行为特征,如独立、合群、听话、自信、能干、有主见、有礼貌等。(外)祖父母应该认识到,在自身接手抚养(外)孙子女的时候,自己的角色已经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辅助角色转为主导角色,自身的观念、行为,对幼儿的管理方式都将对幼儿的发展产生深刻、深远的影响。作为儿童的主要教养人,不能仅仅满足于让孙子女“吃饱穿暖”,还应提供必要的教育。孙辈因为年龄太小,心智尚不成熟,在和祖辈的互动中虽处于主要地位,但却不是主动地位,祖辈应多主动与孙辈沟通,多鼓励幼儿自我表达,耐心观察幼儿的同伴互动情况,为幼儿提供丰富的互动环境与积极的引导等等。幼儿在与人交往中,社会性逐步得到发展。祖辈不是(外)孙子女的代理者,应该放手让孩子学习做事,在他们做得不好时给予鼓励和指导,当他们做得好时给予表扬,遇到困难时给予鼓励和帮助,这些都会有效地促进幼儿的社会性发展。
另外,祖辈应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进行学习,比如幼儿在不同时间段处于不同的能力发展的关键期,在相关时间对幼儿进行着重教育等。在幼儿无哭闹、不听从长辈指示时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研究表明,在隔代抚养的家庭中,如果在(外)祖父母能够给予幼儿足够的尊重、理解、安全感和自信心,对幼儿提出的问题耐心、清楚的解释,幼儿安全型的情感依恋便不亚于一般幼儿。③
家庭结构完善—隔代抚养问题解决之基础。在一部分家庭,隔代抚养属于无耐之举,比如在农村,父母外出打工,无能力将子女带在身边,不得不将其留在家中由爷爷奶奶照看,但也有一部分家庭是观念所致,比如中国传统认为儿孙绕膝乃人间天伦之乐,“隔代抚养”是家族繁衍的大事,“隔代亲”、“隔代抚养”的问题更加突出,许多(外)祖父母从孙辈出生那天起几乎包下了养育的所有事情。
从现实状况来看,无论哪种形势下形成的隔代抚养模式都会引发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孙辈的健康发展为代价的。已有研究指出,隔代抚养的家庭属于结构不完整的家庭,不完整的家庭结构容易引发儿童产生心理问题,导致偏差行为。因此,无论是父辈还是祖辈,都应树立后代教育第一位的思想。传统的中国父母努力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为后代创造财富,希望后代能够生活幸福,而子女的健康成长是幸福生活的起步。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对孩子的抚养都应尽量采取以父母为主的抚养方式,保证幼儿既有父母爱,又有(外)祖父母疼,共同促进幼儿健康人格的形成。
社会扶助—隔代抚养问题解决之保障。在我国,隔代抚养已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个普遍问题。但是,在不同的隔代抚养幼儿的家庭中,孙辈成长的社会环境、家庭的经济条件、祖辈的抚养方式和思想观念、父母对于家庭的支持力度等都有所不同,有些状况家庭可以通过努力改变或改善,但有些方面却需要政府给予支持。
从大的方面来讲,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立法与执行上,有妥善的配套法规,避免执行上的不切实际,造成资源上的浪费与效率不显,使得真正需要帮助家庭得到救助。在具体措施的实施上,政府有必要对不同原因导致的隔代抚养家庭进行摸底、分类,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比如一些父母对于抛家弃子外出工作也深感无奈,为了家庭,他们无其他方法可寻。对于这样的家庭,政府应多提供一些就近就业的机会,让父母能够在工作之余有机会多回家照顾孩子。
从小的方面讲,村委会或社区可以组织老年人参加针对孙辈健康成长问题的讨论会,互相沟通、借鉴经验。一般家庭的祖辈文化程度不高,无法通过网络、媒体等现代手段获得育儿知识及寻求帮助,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帮助。这就需要藉由村委会或社区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与隔代抚养家庭建立关系,提供一帮一的扶助。另外,村委会或社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提供幼儿娱乐活动的场所,鼓励幼儿共同活动,促进其通过同伴交往学习社会规范。
【注释】
①周宗奎,孙晓军,刘亚,周东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②周念丽,徐芳芳:“父母育儿缺失对农村幼儿社会化发展的影响”,《学前教育研究》,2012年第11期。
③叶晓璐:“隔代抚养幼儿的心理理论、祖孙依恋、同伴接纳的特点及其关系研究”,2011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