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崔 静
(作者是新乡医学院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讲师。本文是2013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医改下医疗危机的媒体建构及其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2013-QN-142)
编 辑 陈国权 24687113@sina.com
近年,医疗纠纷和各种医疗危机事件频发并不断呈现在媒体上。但医疗危机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而相关报道容易偏重于冲突性、戏剧性建构,遮蔽多方的真实利益,无法妥善维护公共利益。
1.重视新闻学知识,利用采写技巧规避偏向。
媒体在进行医疗危机报道时,常常因为话语倾向、用词不当等小问题造成“新闻审判”等侵权问题,导致被动。笔者认为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部分记者新闻学知识不扎实。
记者必须牢牢掌握新闻采写技能和新闻知识,熟悉并能灵活运用多信源采访、新闻核实、话语引用、合理框架等多种采访写作方法和技能;将追求新闻真实基本原则烂熟于心并内化为指导行动的规则,避免由于缺乏扎实的新闻学知识而导致低级错误。如简光洲揭露“三鹿”奶粉事件:“我决定,点出三鹿的名字。出于新闻平衡的需要,也是对涉嫌企业负责,我在稿件中对三鹿奶粉与患病婴儿关系的求证上格外地严谨,行文时更是字斟句酌、慎之又慎”。简光洲严谨、求实的报道确保舆论监督的效果,同时维护了媒体公信力,也保护了自己。
2.积累医疗知识和卫生管理学知识,规避风险并发现问题。
医学是一门特殊和深奥的科学,一名出色的医疗卫生专线记者还必须是医学和卫生管理学专家,熟知医学相关内容和医疗卫生政策,才能避免迷失于专业知识中,才能写出准确的文章。记者在采访医疗纠纷中,应该多向专业人士了解医学专业知识,抓住伤害发生的专业原因这个主要矛盾,而不是着墨于主观色彩浓厚,且容易让矛盾进一步激化的细节上。
公立医院为自负盈亏的经营性、公益性单位,受到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制约,必须维护社会和经济双重利益。一旦发生医疗危机,医院方总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以“经济补偿”的方式应对患者和媒体。尤其是对媒体,不惜“重金”公关,以求掩盖事实。因此,记者要能经得住利益的诱惑,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探求危机事件的真相,进行监督报道。
与利益诱惑相比,记者面临的另一个诱惑来自“成名的想象”。新闻界内,一“揭”成名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名记者”成长之路。
经得住“成名”诱惑的基础来源于记者服务于公民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职业理想。医疗危机事件涉及的问题往往不是个性问题,而是共性问题;不仅关系某个患者的个人利益,更关系到千万个就医者的公共利益。这种利益不仅关系到经济,更关系到生命。因此,记者在对医疗危机进行监督性报道时,要慎之又慎,不能受任何名利的左右,要以尊重生命和维护公共利益为重,以真实为基础,以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目的。切忌出于“成名”的目的,不顾公众利益进行片面有偏向的监督报道。如2013年发生的揭露医院“小病大治”事件,首先报道的记者“一夜成名”,出现引发公众对医院不信任等情况后,却因为新闻报道的片面导致失实和误导受众,甚至危及类似疾病患儿的生命。
医疗危机报道的新闻线索大多来自患者一方,记者对患者信源的使用必须谨慎。患者提供新闻线索一般基于这样一种心态:通过媒体曝光向医院施压,促进问题解决。除对患者提供信息真实性的求证外,记者还须提防掉入“维权者”的陷阱。既不能将患者置于“弱势群体”框架下采访报道,又不能将自己置于“维权”框架下参与危机事件。记者能够做的,是认真核实、冷静观察、多方采访、深入分析,挖掘危机事件背后的有新闻价值的因素。
医疗危机报道者一方面要拒绝患者维权者的角色,另一方面还要拒绝医院宣传员的角色。记者在采访医院一方的过程中,除去要直面院方利益的诱惑,还要能够很好把握有关危机事件处理结果的报道。记者不能单纯把“医院已经研讨并产生了新的应急方案”等事实当作“新闻”报道,甚至还对院方处理方法进行赞扬;而是应该考证这种方法和方案是否可行等相关问题,切忌无意中充当医院的宣传员。
生老病死是任何一个有机体正常的生命历程,虽然现代医疗技术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治愈疾病、延缓生命,但医术并不是万能的。诊疗过程既具有医生强烈的主观性,又充满着疾病本身不可预测的未知因素,因此不能保证每一位患者都能治愈。因此,治疗活动中,不可避免会发生医疗事故。
为吸引读者,制造轰动效应,记者越来越多地采用“冲突”和“好斗”框架,而越来越少地采用解释框架。新闻报道越来越多地凸显冲突,而不是共识。结果是,这种冲突框架也孕育了一个庞大的读者群,人们越来越愿意通过一个“争斗式的取景框”阅读新闻。记者在进行医疗危机报道的过程中,应该将医疗危机视为一个常态化的过程,而不应将其视为可以置于冲突框架下的“患者与医院”的对立。不能为吸引眼球,拟制耸人听闻的标题;不能为了媚俗,而抛弃社会责任……必须通过专业性的采访和调查,对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深层次社会问题进行发掘,以睿智的观点、犀利的笔锋、不可动摇的事实,真实、全面地报道事件,避免碎片化报道、冲突性报道淹没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应该基于事件真实之上,以建设性报道反映问题,寻找完善制度和体制的途径,维护公共利益。
从事医疗报道的记者不仅需要新闻学知识,还需要掌握医学专业知识。这样的复合型记者有两个来源,第一是将具有医疗专业知识的人才培养成新闻人才;第二是将具有新闻学专业知识的人才培养成医学专业人才。
将具有新闻学专业知识的人才培养成医学专业人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记者努力学习医学理论知识,还需要深入临床一线了解医疗活动的理论实践过程和医院管理机制的各方面问题。媒体必须为培养此类专业型人才制定宽松的政策,提供培养所需的时间保证,给予宽松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等。
此类人才一旦培养成熟,将持久发挥作用,能够出色完成包括医疗危机报道在内的医疗报道。随着年龄增长和知识积累,此类记者还可以向新闻评论员转型。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转型过程中,医学和医疗卫生管理专家型记者最可能充当医疗危机的观察家和分析家,必将受到媒体青睐。
医疗体制处于转型期的特殊情况,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功能提出更高要求。而监督类报道是一把双刃剑,在解剖社会“毒瘤”的同时,还有可能伤到媒体和记者。记者能否在医疗危机报道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还与媒体内部的管理机制相关。
监督社会是媒体的职责,也是媒体服务于公民、维护公共利益的最佳体现。但是在监督社会的过程中媒体和记者往往面临来自政府、医院(可同时为广告商)的多重压力和利益诱惑,影响着记者监督社会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为监督类报道建立一个科学的责任承担制度,是保障监督功能正常发挥的关键。即媒体可以根据监督类报道是否存在偏向,是否在新闻采访和写作上存在“硬伤”等问题对监督报道进行责任归属,明确规定媒体承担责任的相关情况,确保在监督报道真实的基础上,媒体能够为记者“撑腰”,消除记者直面多方利益者的压力和诱惑,让记者产生归属感和安全感,能够专注于工作。
同时,媒体还要为监督报道制定相匹配的绩效评估机制,在经济上予以奖励,调动记者监督社会的主动性,提升媒体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