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将自己囚禁在一种名为困顿的迷宫中,时至今日,我依然认为那个时期的我有自虐倾向。
我认为自己很愚钝,清楚地晓得在自己的大脑中,并不存在任何方面的天赋。
我时常将自己逼入无边无际的虚妄,邪恶地幻想着某年某月某天在某个街角与某位天才的身体相撞,灵魂得以互换,让我也做一日的天才过一把瘾,也叫那位天才脱去与生俱来的才能,换上一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头脑,让他也知道什么是凡人无论怎样努力也得不到的东西。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笨孩子,如果要成功,我或许要付出别人的几倍努力,然而即使是付出也不一定会有回报。
那时的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会存在绝对的公 平,个人的才能就更不用说了。除了小学生之外,没有人会相信爱迪生的那句“Genius is 1 percent inspiration and 99 percent perspiration”(天才就是99%的汗水加上1%的灵感)。如果没有那1%的灵感,即使是200%的努力也是徒劳无功。
你可以说那个时期的我是个悲观主义者,你可以说任何的话,因为你的嘴巴由你支配。
拿我自己来说。
我的数学不行,验算的草纸每每都比别人多出好几倍,咬烂的笔杆无数,导致如今牙齿一咬硬物就会发酸,吃排骨都嫌费劲(此处为夸张修辞手法)。无论我妈怎样狠下血本找到多少个名师指导,也无论我熬夜熬到凌晨几点做数学题,答案只有一个:不及格。
物理不行,高中唯一一次试卷及格还是因为老师一时眼花,算错了成绩。当然,我没有自觉地去找老师改成绩,因为在良心和虚荣心的殴斗中,虚荣心大获全胜。
化学不行,实验室里被我打破的试管至今还躺在那里,没来得及赔偿。我亲手配出来的“毒气”差点给自己呛死一了百了。
不行、不行、不行,我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可是我妈不这样认为。她说:付出了就会有回报,剩下的就是相信自己。我回答她:不要盗用日剧里的台词来安慰我。妈却说:这句台词,我已经交给了你,用不用是你的事情,如果你接纳它,它便是你的。
我妈是聪明的女人,她知道,如果我还有那么一点不想平庸的心,我一定会领悟到她的指向。
而事实上,我真的将这句看似极为热血的话据为了己用。
我不是因为自己的理科都不行,所以才选择了写作,如果是那样,我会被写作嫌恶,因为我不尊重它。
为什么想写作?为什么想讲故事?很简单,源自于我那会讲故事的姥爷和作家姨奶。
我想我拥有一位神奇的姥爷,他可以一张嘴便是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任你是翻遍了天下的书籍也找不到。整整两年,七百多天,每日一则故事,如果编辑成一本书,那绝对是东方的《安徒生童话》。
我想每一个人,在上学的时候都会写一篇作文——《我的偶像》。其实在亲人之间,偶像和粉丝的关系会不会略显生疏呢?我有这样想过,但我真心地很崇拜我的作家姨奶,以至于有的时候跟她讲话还会有一点不好意思,脸红红。我很小就开始看她的散文,即使看不懂也喜欢看,因为她的文字已经深深地抓住了我幼小的心。很难想象,文字也可以那样的奇妙,我对文字的感觉也是在那个时候一点一点地被她的作品灌输。但这个过程是谁也没有发觉的,直到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写了一部没有写完的小说,我惊奇地发现,原来我还可以写小说。所以,如果说我对文字还有那么一点敏感,就要全部归功于我的姨奶。
于是我开始拿起笔笨拙地写字。写成什么样子都好,我妈都不会嫌弃,有时候写的东西我自己都不忍再看,可她还是在手心里捧着,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阅读,然后赞美:你真有才。
我妈常说:写成什么样子都无所谓,哪怕你照着字帖练字,只要你在写,就是在努力。最怕的是你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做,你就输了。
我时常感觉自己拥有一位哲学家母亲,并引以为傲。
所以现在,我不会再为自己的愚笨而庸人自扰。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本身就是一个聪明的做法,你说,对吗?
十七岁,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憨态可掬的金毛巡回猎犬会在四个月大的时候进入一个成长期,这个成长期会一直延续到八个月左右的时候。
在此期间,狗狗柔软细腻的胎毛会渐渐褪去,露出可笑的肚皮。脸颊异常消瘦,俗称“猴子脸”。因为外观会比较难看,有些主人笑称:“带出去会很尴尬。”所以戏称这个时期为:尴尬期。
在尴尬期,更应注重狗狗的营养均衡问题,适当地补钙,加强运动促进骨骼生长、增强抵抗力。所以,尴尬期也应该是意义上的保护期。
十七岁,我们也适时地步入了尴尬期。
我们在成年与未成年的交界线上伤脑筋地徘徊不安,矫情而感伤地彷徨。开心时会欢呼:还有半年我们就可以成年啦!悲伤时会叹息:还有半年我们就要成年了……
十七岁差点用光了我们所有的矛盾、乖戾与怪诞的举动。
所以,为了祭奠我们的尴尬期,我写下了这个故事,纪念我自己和我的好朋友。
写完这个故事,我没有忘记打开电脑,给最好的朋友,也就是“李樱子”的原型发去一封很长的E-mail。
“打死你会相信吗?笨蛋在尝试着写小说。”我这样跟她说。几天后,我收到了姗姗来迟并且只有三言两语的回信。
“王都,你妄想当作家吗?可不要‘坐太久,屁股会变大喔。对了,绝对紧要:必须把我写得美一点,温柔一点。不然我和你没完。说到这里,时间就是钱,你看我连‘金字都懒得打,就该知道我有多么地惜时啦。好了,不说了,回国收拾你!”
瞧瞧瞧,这就是现实与小说的差距。
我不喜欢遐想未来,你可以说我是在尊重未来的神秘。总之,对于我触碰不到的领域,我往往会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
尼雅王子的面纱,就算近在咫尺,我也不会轻易地将它摘下来。因为我拿不准,面纱后面是英俊潇洒的年轻王子,还是狰狞可怖的千年木乃伊。
一直不想说再见,但是再见却是每天都在讲的。
我极为喜欢戛然而止的感觉,那么,再见!
责任编辑 董晓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