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雪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理论特点
◎罗 雪
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知行合一”的思想影响,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和现代音乐美学以及西方音乐美学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是自成体系的一种理论形态,其特点主要表现在:理论意义在于阐释,思路运行的内涵逻辑,审美价值的互文性以及体验与实践的目的性。研究这些特点,有助于把握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理论特点,促进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建设。
古代音乐美学 内涵逻辑 审美价值
所谓阐释,就是对事物或者现象的描述。音乐的本质并不在于乐器,也并不在于声音的本身,而是在于它们的意义。对音乐的意义,古人可能并没有刻意的研究,但是他们确实是有看法的。在他们看来,音乐的意义来自于音乐在生存活动中的效用和功能,即音乐的意义源自于音乐的效用。因此,在中国古代,对音乐理论的研究是从功能论开始的,古人认识到,音乐只有在发挥功能的时候才能够成就本身,没有功能的音乐就什么也不是。因此,探究和把握音乐,建立相应的音乐理论,应当从研究其功能开始。
除了对音乐意义的阐释,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中还有另一种阐释,即对意义的阐释。任何民族的文化中都很重视因果,古代很早便对“然”和“所以然”进行了区分,古代乐论强调“乐以知关系的现象,但是在不同的民族中,对因果关系的理解和应用又不尽相同。从音乐体会政治,这是因为他们体会到了音乐和政治的因果关系。风俗和政治是音乐产生的根本,从音乐中看到政治,才能算是触及到音乐的深层意义。
理论离不开逻辑,逻辑是思维的规律,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中,内涵逻辑是理论思维的重要工具。内涵逻辑对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影响首先是对内涵的领会,领会是心灵与外界的契合,内涵逻辑注重领会语义内涵,形成“悟性”、“直觉”的思维。领会不单纯的建立在理性上,而是将理性与感性相结合,尝试用感性的方式把握音乐的内涵。在内涵逻辑的基础上建立的音乐美学,更多的是对命题的陈述,而不在命题之间进行推理,内在的结构通过概念和内涵进行贯通。
内涵逻辑也是存在推理的,在中国古典音乐美学中,经常运用列举式推理,将具有相同类型的音乐形式或者音乐作品进行归纳和整理,发现其共同特点,并总结出其一般规律。在音乐的创作中,以这种规律为基础,加以适当的演绎,就能创作出优秀的作品。
内涵逻辑的进步立足于事物的概念和内涵,着眼于挖掘事物已有的意义和内涵,具有向内拓展的巨大张力,对事物的意义和内涵进行积累和提纯,而不注重新事物的创造。在这种进步中,往往没有新事物的产生,因此有时中国古代音乐给人停滞不前的错觉,没有“量”的发展,实际上在停滞的背后,蕴藏着内涵的发展,是“质”的发展。
在现代文化中,越来越重视创新思想,一味地追求原创性,这对文化的研究有失偏颇。实际上,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中存在着大量的互文性。
首先,互文性体现在对经典的注解上,在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乐论中,大家关注的无非还是《乐论》等几本名著,这些经典被后人广泛解读和注释,不断地有解读本和注释本问世;其次,对历史文本的解读,对历史文本的阅读和理解,其最终目的是借助历史文本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只有将历史文本进行深刻的把握,才能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最后是对历史文化的使用,在中国古代音乐的创作中,对传统题材的使用,也是互文性的体现。古人重视经典的演奏,而不刻意追求新作,也是参透互文性的表征。中国古代音乐美学重视互文性,但同时并不是没有创新性,只有通过互文性建立框架,从历史文本中获取价值,同时加以创新,才能够创作出优秀的作品。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对互文性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在一味创新的当今社会下引人深思。
中国古典音乐美学是贴近审美经验和艺术实践的,它的理论是在对艺术的实践和审美中形成的,因此能够被读者所接受。越是成熟的音乐美学,就越具备体验和时间的目的性。特别是在中国的琴学中,越是具备高超琴艺的琴师,对中国古代琴学的著作把握得越好,这便是在实践和体验中的领悟。
中国文化具有“知行合一”的思想,在中国古典音乐美学中,知和行同样是统一的,知导向行,而行又高于知,同样也是知的最终目的。正如孔子所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中国人看来,仅仅知道一件事情,其意义不大,只有到“好”的层次,才能够更好地把握认知,当然,最高的境界还在于“乐”,即在自己的实践中体会生命的乐趣。中国文化中“知行合一”的传统促进了中国古典音乐美学中认知与实践的结合,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中国古典音乐美学理论体系。
结语:在建设新的音乐美学中,如何合理地处理和运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发扬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中的积极方面,是需要深入研究并进行实践的重要话题。希望广大的音乐工作者能够努力探索,加快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建设。
[1] 刘承华.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的几个问题[J].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10(04)
[2] 刘承华.古琴美学的历时性架构[J]. 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 2001(02)
(作者单位:四川省宜宾学院)
(责任编辑 冯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