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
新闻采访写作中冲突与平衡
◎李 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媒体也得到飞速的发展。由此,面对不同的新闻事实, 媒体呈现多元化的景象,传播的新闻信息也越来越多元化。但是这其中也存在冲突,不和谐的地方。
新闻采访 冲突 平衡
1.新闻采访的目的
新闻采访的目的是通过传播知识或信息,报告新闻事实,来满足群众对信息的需求。新闻采访的重要目的是为了获得价值性较高的新闻事实,对新闻事件发展的原因、结果以及其他相关的因素有一个充分的认识,从而挖掘出更深层次的新闻信息。
2.新闻采访的手段
虽然新闻采访写作的手段多样,但具体可以分为观察和访问两种。由于采访的内容和对象的不同,又分为显性和隐形两种,其采访手段也不同。
显性采访主要是指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明确亮出自己的身份和意图的一种采访方式。在一般的采访中,显性采访是记者使用的最主要的采访方式,以公开的记录、录音与拍摄为主要采访手段,普通人可以明显辨别。
隐性采访则是记者在准备采访和采访过程中,通过隐瞒身份、隐瞒采访目的或隐瞒采访设备而进行的采访方式,俗称暗访。
很多时候,记者为了新闻效应而忽视采访的基本前提,导致目的不正当,手段不正当,隐性采访的对象一般是以隐性的方式检验采访先进单位人物,一般为不愿意接受采访。还有一种就是具有风险性,采访的对象是犯罪或敌对分子。这种情况就需要记者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注意法律和道德界限。
善于利用录音或录像机工具留存记录,以防日后可能会由此发生新闻诉讼,做好显性采访与隐性采访相结合,才能实现新闻采访的平衡。在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中,新闻采访的目的与实现目的的手段并非总是和谐统一的,有时是由于新闻采访目的本身存在问题而引起的采访目的与采访使用手段的冲突,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冲突的焦点在于“手段”的运用和选择上,即新闻采访的目的正当而手段不尽合理或不合法。
1.案例回顾
2007年的3~4月,媒体对“某某追星事件”事件的连篇报道可以用“疯狂”二字形容。中央级还是地方级媒体都对追星的疯狂举动持的批判态度,同情她的遭遇。后续有一些媒体也对这些报道进行了反思,但是都无形之中助长了这一报道的声势。
最早报道这一事件的是《某报》,报道的最初目的也许就是帮助杨丽娟实现愿望,然而事与愿违,很快该事件成为全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到这时,由《某报》报道造成的影响已经于初衷不符。
2.案例分析
新闻报道的本源是事实,其关注的对象应该是客观事实。在此案例中,媒体参与事实的发生、发展,然后把它作为新闻报道出来,违背了媒体作为传媒的基本职责。
通常,为了全面深刻的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采访者采用全身心投入的报道手段和方法是必要和可取的,如果采访者可以对事件进出自如,客观理性地看待问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自己的行为,就能写出价值性较高的新闻。
1.保持目的正当
采访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具有鲜明的目的性、认知性、对手段的选择性和不同活动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对采访目的的价值判断要先于对采访手段的判断,因此,对于采访活动的价值判断,人们会主要关注采访目的正当与否。如果保证了采访目的正当,对于采访的手段,人们会多保持宽容的态度。这一点在刑法上表现明显,例如,刑法对犯罪目的就划分为主观故意和过失两类。由此可见,采访行为目的的正当与否是采访成败关键因素。
2.确保手段合理合法
规范的新闻采访,其采访手段必然得合理合法。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访活动都会有一个范围。尤其是采访的内容关联到未成年人、商业秘密、违法犯罪以及国家安全方面时,采访行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在记者的采访活动中,也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例如在对重要领导人的采访中,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偷拍手段时,必须经过制片人同意等等。
3.维持二者的平衡统一
在具体的采访活动中,有些规范的采访无法实现快速有效的结果,比如:有的采访对象明显排斥记者,这时候选择隐性采访或许优于规范采访,能够得到更详实的材料。
在一些采访中,存在采访对象给记者一些好处的现象,如果记者有强烈的职责意识抵挡诱惑,放弃眼前利益确保行为的规范性,那么记者个人的职业素养就会得到提高。在每次的采访活动中,都坚持做到规范采访,有助于记者潜移默化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使规范采访成为常规的采访行为,确保目的与手段的平衡。
总之,采访者在进行采访时需要尊重采访对象的意愿,在采访中达到科学、合理和合法。总之,新闻工作者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同时要具有较强的道德意识,采用正当的行为和手段,才更有助于提高受众群体的传媒意识和道德水平。
张时妍.从记者采访的非规范性看新闻采访冲突[D].黑龙江大学,2012.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责任编辑 刘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