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爽
[摘 要]1916年10月,大隈重信内阁倒台,寺内正毅组阁。寺内内阁吸取大隈内阁的外交失败经验,决定转变对华政策。由武力硬索转变为“日支亲善”、“经济提携”的外交手段。“西原借款”由此应运而生。
[关键词]寺内内阁;北洋政府;西原借款;对华政策
1916年10月,日本大隈内阁倒台,寺内正毅继任总理大臣。由于大隈组阁期间推行露骨的“二十一条”侵华政策,招致了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和反抗,掀起了空前规模的抵制日货活动,这使日本经济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同时,其独霸中国的野心也加深了与其它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批判的浪潮弥漫日本的情况下,以经济方式进行对华扩张的策略应运而生。以寺内正毅、胜田主计和西原龟三为首的“朝鲜帮”提出以“日中经济提携”作为对华政策的基本方针。寺内内阁希望通过对中国提供借款来改变日本当前难堪的国际形象,缓和国际矛盾。同时也想通过一战期间西方列强无暇东顾的“真空期”,排挤其他列强的势力,实现其独霸中国的野心。日本认定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北洋政府是其理想的侵华工具,给予段氏政府大量的借款,支持段祺瑞武力“统一”的政策。“西原借款”由此产生。
一、1916—1918年日本对华方针政策
1.方针内容
寺内组阁不久,《对华借款方针》[1]便炮制出炉。此“方针”从对华贷款机构、交涉手段、投资目标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以期“在增进邦交亲善的同时”,从中国获得“有利的权益”。在1917年1月9日的内阁会议上还通过了《对华方针》,其内容主要有:
“日本将尊重并拥护中国的独立和领主完整。为使中国推行其维持独立和领土完整所必需的庶政改革,日本政府将诚心诚意地给予指导、启发,以增进两国间的友好关系。日本对中国的任何党派或派系,均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对其一切内政不加干涉。至于山东问题,应俟和平恢复后再求其最后解决。当前的问题,是设法使德国战前在该省所享有的一切利权归于日本所有。”[2]
这一系列正式的文书背后隐藏着的是新的对华侵略形态,其中援段政策和经济扩张政策的实施是寺内内阁侵华方针的重要步骤。[3]在以上方针的指导下,日本仅在两年内对北京政权的贷款就达到2.7986亿日元。[4]而在一系列对北京政权的贷款中,西原借款是最突出的一项。它由“朝鲜帮”成员寺内正毅、胜田主计和西原龟三亲自密谋策划,并直接以国家财政支持筹集贷款资金。至于它的目的,1916年底当事者西原龟三对曹汝霖、陆宗舆等人说得很清楚,就是以这种“合理方法”援助段内阁“统一政权,改善更新税制、币制,发展交通运输,振兴产业”,来实现“中国的维新大业”和“日中经济提携”。[5]
2.西原借款的内容
西原借款已成立借款的共有八笔,分别是:交通银行借款,1917年1月20日签订,500万日元。交通银行借款,1917年9月28日签订,2000万日元;有线电报借款,1918年4月30日签订,2000万日元;吉会铁路筹备借款,1918年6月18日签订,1000万日元;吉黑两省金矿及森林借款,1918年8月2日签订,3000万日元;满蒙四铁路筹备借款,1918年9月28日签订,2000万日元;高徐、济顺铁路筹备借款,1918年9月28日签订,2000万日元;参战借款,1918年9月28日签订,2000万日元。
二、西原借款之日本对华经济政策特点
日本企图通过“西原借款”加强对中国政治、经济、资源、铁路等方面的侵略。政治上,日本把段祺瑞变成了自己忠实的政治工具,并企图排斥其他非亲日派的政治势力,以达到在政治上单独控制中国政府的目的。
经济上,对交通银行进行借款来操纵中国的财政、金融和交通命脉。“交通银行是与中国银行一同管理中国国库的一个金融机构,拥有纸币的发行权,在全国各地设有支行七十余处”[6]但自袁世凯帝制以后,交通银行乱发纸币,“信用大坏,纸币既不能兑换,汇兑机能亦失。”[7]第一次交通银行借款“不求其他任何利权,这不外想要表示我方对华的诚意援助并加以诱导而已”[8],这起到了“真正的”经济借款的前哨作用。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则完全是日本为达到它的政治目的而使用的诱饵。日本为了促使中德断交并拉拢中国站在日本一边,向交通银行提供了2000万日元的借款为条件,以说服段祺瑞政府追随日本参加协约国。章宗祥也曾说“交通银行第二次借款,名义上为整理业务,已引起了日本外交方面的异议,说有政治性质,……当经说明交行整理业务需款向三银行借款纯系同业通融性质,与政府无关”[9],几经波折,双方才签订了合同。
在“西原借款”中,铁路借款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这绝不是偶然,它是日本在华推行其大陆政策,扩大在华势力范围,在中国内地建立所谓优势地位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帝国主义列强在华惯用的侵略方式[10]。八项借款中有三项与铁路有关,共计5000万日元。皖系北洋政府为获取内战军费,竟轻而易举地将铁路修筑权拱手让与日本,日本也因此大大扩充了它在东北和满蒙的特殊权益。在1918年寺内正毅亲笔所拟的《借款问题及其他》中,明确指出有关山东问题是日本亟待落实的侵略目标。因此在济顺、高徐两铁路借款订立时,日本外相与章宗祥发表中日两国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根据换文的规定,日本拥有在济南、青岛的驻兵权;对于胶济铁路,日本可以通过派遣顾问和本身雄厚的资金和技术达到独占的目的。日后的巴黎和会,日本据此换文,证明中国政府自动承认日本拥有侵略特权的正式文件,从而导致巴黎和会上山东问题交涉的失败。
三、西原借款之日本对华经济政策对两国的影响
就中国方面来说,借款表面上是经济借款,而实际上主要是政治、军事借款。段祺瑞政府依仗寺内内阁的经济支持,没有停止对南方的征伐,也没有停止与北洋军阀中其他派系的摩擦。军阀混战的政治局面带来的两个结果,一是军阀政府的大量搜刮,二是兵灾,最终导致了生产力的破坏,造成了中国积贫积弱状况进一步加剧。而这给中国带来的损害远大于1.45亿银元其本身的价值。
就日本方面而言,西原借款表面上是使日本损失了1.4亿日元贷款,加快了寺内内阁的倒台。然而通过这一系列的借款,日本获取了对华贷款的优先权,为对华通讯电信方面的扩张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吉黑林矿借款的利权上,凡涉及两省金矿、森林及其收入的国外借款均需同日本商议,这等于让日本完全控制了林矿主权。在铁路借款中,山东省的济顺和高徐两条铁路原来为德国从民国政府取得的利益,通过这次借款直接转入日本的手中。吉长、吉会、四郑和满蒙四铁路的财产和收入也都被抵押。而日本对这些铁路的控制为其在满洲、内蒙和山东的进一步扩张提供了方便条件。寺内正毅后来曾得意地说:“大隈内阁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惹中国人全体之怨恨,而日本无实在利益。本人在任期间,借与中国之款,三倍于前之数,其实际上扶植日本对中国之权利,何止倍于二十一条。”[11]
综观西原借款始末,可以得到这样一个重要结论:日本在对华交往中存在一个根本性指导原则,即争取日本在华利益最大化。这种以增进日本在华特殊利益扩大化为目标,却冠冕堂皇的声称尊重中国独立的外交方式,其前后矛盾首尾不一的政策,在日对华交涉中经常可以发现。寺内内阁企图以贷款方式建立起独占中国的殖民地经济基础,以达到侵略中国的目的,但是它最终只能变质成直接掠夺中国权益的强盗式的政治性贷款。所以无论是经济渗透、军事征服还是政治诱压,任何手段都是为实现其侵略目的服务的。
参考文献:
[1]铃木武雄监修:《西原借款资料研究》1972年版,第168页。
[2]铃木武雄监修:《西原借款资料研究》1972年版,第119页。
[3]富永幸生,西原借款と北進政策——第一次世界大戦における日本の戦争目的政策,历史学研究,第451号。
[4]铃木武雄监修:《西原借款资料研究》1972年版,第345页。
[5]转引自:裴长洪,西原借款与寺内内阁的对华策略,历史研究,1982年第5期。
[6]西原龟三,西原借款回忆,近代史资料:总38号,第131号。
[7]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七卷,三联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117页。
[8]西原龟三,西原借款回忆,近代史资料:总38号,第124页。
[9]周叔廉,西原借款,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下),第203页。
[10]章伯锋,皖系军阀与日本,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51页。
[11]刘彦,最近三十年中国外交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