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张雅光
加快推进拔尖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 文/张雅光
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竞争的核心则是拔尖创新人才的竞争。大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实现经济科技发展和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
“拔尖创新人才”也称为“拔尖创新型人才”,其内涵包括3个方面:
1.拔尖创新型人才的上位概念是“人才”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2.“拔尖”的本意是超出一般
拔尖是高度,主要是指在次序、等级、成就和贡献等方面位于最前面的、居领先地位的人才。是针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科技和教育的国际化、国与国之间在经济、科技、教育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这种大背景提出来的。
3.“创新”是本质
创新不仅指创造新东西,更应指改变、变革、革新,在范围上包含各个行业,在层次上应该指涉元创新,即实现研究范式、前提性假设和核心思想的创新,形成元知识的增量,继而开创全新的领域和时代。
拔尖创新型人才,是指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特别是科学、技术和管理领域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一般而言,拔尖创新人才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
1.鲜明独立的个性
这是进行创新性活动的前提。只有具备健全的人格和独立自主的精神,才能进行独立思考和判断,并取得非凡成绩,作出重大贡献。
(1)无私无畏,责任感强。拔尖创新型人才比一般人具有更好的心理素质,敢于质疑、敢为人先、不怕打压;具有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服务的主动意识和自觉性意识,富有奉献精神和忘我精神。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拔尖创新型人才个性的灵魂。
(2)兴趣广泛,目标专一。拔尖创新型人才做事严谨、勤奋好学,具有锲而不舍地探索未知世界的决心、勇气、毅力和耐力;他们目标专一,具有百折不挠、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科学精神。
(3)独立行事,自信心强。拔尖创新型人才独立性强,做事不过分依赖环境和他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即便遭受别人的嘲讽和打击也不改变自己的事业初衷和人生信念。
2.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超常思维
创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路径与核心力量。从认识论和实践论的角度来讲,创新意味着更有深度和广度地观察和思考客观世界,并将这种认识作为一种习惯贯穿于生产和生活的细节中。
(1)创新意识就是具有不断地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内在要求,并努力创造条件、付诸实践,这是创新型人才的首要品质。创新意识的本质是革命的、批判的,它不惟上、不惟书,只惟实。
(2)超常思维是指在思维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敏锐性、前瞻性、开放性、独创性等思维品质,它往往与创新实践密切相联,促使人们为把握事物本质、破解各种疑难问题而主动独特地思考。
(3)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超常思维经由教育和实践,便升华为科学精神,即在理性指导下,通过选择、突破和重构已有知识、经验和信息,运用逻辑方法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以独特的认知模式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3.卓越的创新能力
一个人是否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是衡量拔尖创新人才的最重要品质。创新能力由学识和能力两部分构成。学识是指学问和见识。学问是对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体系的深刻见解;见识则是对事物本质的洞察力、独到的见解和对未来的预见。学问和见识互为基础,而学识又是能力发展的基础。一个人的能力主要包括运用各种工具获取知识信息的自学能力、博采众长的选择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探索未知世界的研究能力以及信息处理与表达能力等。在这些能力中,创新思维能力是核心,是其他各项能力的基础。在思维能力中,创新思维品质最重要。即以超常规乃至反常规的视角和方法去观察、发现、分析和思考问题,提出与众不同的解决处理难题的方案、程序和措施。
4.合理的知识结构
个体的创新能力与其生理、心理等因素密切相关,但其知识结构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
(1)“博”,即有广泛而厚重的知识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各个学科相互交叉、相互渗透,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运用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方法。因此,广泛获取知识并提升多角度分析问题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2)“专”,即在某一领域有较深造诣。面对无限的知识,精力有限的个人不可能成为各个方面的全才,因此立足某一领域并精通其知识是个体成长的必然要求。
(3)“新”,即掌握最新的前沿性知识。拔尖创新型人才只有不断汲取新鲜的知识“营养”,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5.极强的组织协作能力
人类实践已经证明,一项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往往需要多人的共同努力。在诺贝尔奖开设最初的25年中,获奖者的工作中有41%是合作性的,到了1972年79%的获奖者由于合作而获奖。因此,拔尖创新型人才必须具有极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结协作中从事科技研究并获得科技创新成果。组织协作能力主要包括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业与就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等。
1.我国拔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效
(1)人才总量不断增多,拔尖创新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近年来,我国设计并组织实施了一批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重大人才工程,人才总量不断增多,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3年,新增48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特贴的高层次专家达到16.7万人;选拔了首批97名“国家特支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新选拔42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并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达到4500多人;全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4万人,累计达11.5万人。
(2)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2013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1:36:53。
(3)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013年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44家,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总数已达5476个。
2.我国拔尖创新人才队伍存在的问题
(1)拔尖创新人才严重匮乏。尽管目前我国人才总量和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国际一流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严重匮乏。资料显示,我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仅有10000名左右,高层次自主创业人才在全部创业人才中仅占20%。在158个国际一级科学组织及1566个主要二级组织中,参与领导层的我国科学家为206人,仅占总数的2.26%,其中在一级科学组织担任主席的仅1名,占0.4%;在二级组织担任主席的仅24人,占1.1%。从国际影响力来看,权威机构评选300多位对科学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中,我国入选的科学家只有3位。从国际性权威科学院外国会员人数的国别排序来看,我国处于第18位,不仅低于主要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印度。在世界一流科学家中,我国仅有100 多人,仅占世界的4.1%,而美国高达42%。
(2)高技能人才比重小,竞争力不足。2010年,我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为25.6%,而发达国家在35%-60%。2009 年,瑞士洛桑发布的《世界竞争力报告》显示,我国“合格工程师”的数量和整体质量在参与排名的55个主要国家中位列48位。我国工程师所创造的价值只有美国工程师的1/16,德国工程师的1/13,日本工程师的1/10。我国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仅为24.8人,远远低于芬兰(217.6人)和日本(134.9人)。
1.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抓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
(1)深刻认识和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把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
(2)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批世界一流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宏大的拔尖创新型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发展目标由“量”到“质”的重大飞跃,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
2.坚持培养支持国内人才与引进海外人才并重
加快推进我国拔尖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应遵循“突出高端、重点支持、统筹实施、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国内国外两种人才资源。
(1)立足国内人才资源,通过组织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进“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自主培养支持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2)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主动地引进国外人才特别是拔尖创新型人才,推动我国科研机构参与世界科技前沿课题研究,增强自主研发能力。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对拔尖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多层次的,既可是理论型人才,也可以是应用型人才;既可是学术型人才,也可以是复合型人才;既要培养自然科学的拔尖创新型人才,也要培养人文社会科学的拔尖创新型人才。高等院校要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发展需求,明确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基本要求,在促进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基础上,构建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要构建有利于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型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科学研究方法、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人才+项目”的培养机制。
(作者单位:天津农学院)
编辑:云霞
4.各方协同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
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行人才投资优先,健全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和个人多元的人才投入机制,加大对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开发的投入,提高人才投资效益。高校要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国内外科研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合作,促进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完善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育人机制。
5.优化拔尖创新型人才成长环境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创新引导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有利于拔尖创新型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激励措施;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使创新人才按照科技创新贡献享受创新收益,鼓励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发展鼓励科技创新的创新文化,倡导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宽容失败、团结协作的创新精神,营造科学民主、学术自由、严谨求实、开放包容的创新氛围,为拔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宽松的社会环境。
*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农业院校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编号:11YB02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