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篇
编者按
只有在一般语义上明确了“常态”与“非常态”的确切含义,我们才有可能拿它来考察和判断社会的“常”与“非常”。单从“社会”来考察,简单地说:社会,就是稳定的人群。常态的社会,应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存在有同类社会普遍的社会问题,而且问题的分布呈正态,这个社会就应属于常态社会,反之则属非常态。
正态分布是社会问题或社会病态在整个社会中只占有极少的比重,这个比重从根本上说不足以改变社会主流的健康方向。任何社会中都不可能没有诸如暴力、贪腐、贫富差别等问题,其实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成为主流社会健康方向的必要的反衬。所以,现实中从来就没有没有问题的社会。假如,真的有一个没有问题的社会存在,那么这个社会反倒一定是非常态的了。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这理应成为一个法治社会的常态,而不仅是一种期待,能不能适应新常态,突破增长瓶颈,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
新常态是最大的改革,长期坚持,可以成就非常业绩,实现中国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