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静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纵观孙犁一生的创作,始终把自我牢牢扎根于社会最广大的群体的最深层次,以“鉴史者”的身份把自己和整个社会群体相联系,融入社会之中,吸取社会的精神滋养,使自己得到深化和本质化。作品中通过表现自我社会与群体,表达社会大众的意愿和要求,展现对现实社会与生活意义的理性透视。作家思想与心灵外化的精神指导作用的实现,必须以作家自己本身人格的完善为基础。文学创作以作家的自律为本。创作不是狭隘的功利手段,须以摆脱直接的物质利益和狭隘的功利目的而取得某种特定的精神自由为前提。合理、进步的法制理想是作者给予社会与人们的“他律”,那么对自我(个体)本身的人格完善的追求则是对于自身创作的“自律”。自律中蕴涵他律。马克思说过:“作家绝不把自己的作品看成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无论对作家或其他人来说,作品根本不是手段,所以在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个人的生存。”[1]文学创作既要面对整个社会人生,更要对时代人生负责,倘若作家丧失人格底限,只求个人利益得失,其作品就会对社会风尚、伦理、道德造成难以估量的不良影响。作家自身的“自律”是评判作家修养水平高低的一个最富力度的标准。
中国人讲究自律精神具有深重的历史积淀。以孔孟为代表的原儒最先将原始自律精神扩展至与人以及人的活动相关的各个领域,主张由“人”向宗教和宗法之“天”的皈依;随后有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代儒家,更强调“以天为律”、“天主人从”,从根本上进一步颠覆了中国文化深层意识结构中人的主体性地位,消解了原始宗教和原儒文化本已很脆弱的人本意识和主体精神,使中国文化他律性的自律传统得到进一步肯定乃至强化。自律精神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长期具有支配性地位的主体精神和文化精神。孙犁有言:“人,成为君子,或成为小人,有先天的,即遗传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即环境的因素。文化教养,也有影响。古代和近代,都曾有人主张经过教育,可使人成为君子,失去教育的机会,乃成为小人。实际上,一般文化教育,起不到这样的作用。法律和法制,以及人自身的自律,却可以起到这种作用。所以,历代都重视‘律’。”[2]孙犁从人的心理层面分析应该如何祛除狭隘的功利思想与短浅的创作目光,具备优良的文格。指出,只有经过精神自律的自我修正与价值观念的重新树立,才有可能达到人格的完善。这些在其晚年的杂文与散文中均有所体现。
嫉妒是一种心理状态。弗洛伊德认为这是一种缺陷心理,即自己不能得到物质心理的补偿,发现身边的人,或站在同等位置的人先得到了,就会产生嫉妒。表现在文学领域就是“文人相轻”。孙犁《谈妒》认为:“文人文章,总是免不了有可轻的地方,进而互相攻击,但也很难说就是嫉妒。曾记得一位大作家,在回忆录里,记述了托尔斯泰对青年作家的所谓嫉妒,但其并不当作恶德,而是作为美谈和逸事来记述的。”[3]借此表明,文人之间适当的“相轻”不会妨碍更不会成为消灭文学发展的主要恶因。文学领域相若生物界,优胜劣汰,强弱之别,唯有增加文化知识的汲取,眼界放开,历经更多的社会磨炼,竞争所产生的妒心就会得到相应地减少与克服。反之,不良嫉妒心理一旦蔓延到社会层面,就会产生极为可怕的大变乱。在中国历史上,不乏例证,远如清朝的“文字狱”,近如“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的所作所为,当中就有很大嫉妒心理在作祟。影响了最大范围的民间民众,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与道德传统的遗失,书本、史料的焚毁,人心的涣散与“道路以目”,人若只能看见近处的物象,不懂也做不到保持距离去看待差距,无法越过同等的社会关系的牵扯与生活环境的限制,拘于眼前一时之利,看不到长远的改变,在嫉妒心理下变得更阴暗,发展为狠毒,驱使人去犯罪。作为文人,则表现为失去了纯粹的文学修养,文学成了政治的传声筒,文艺作品低俗附会,急功近利的经济趋向性创作蔚然成风,潜心书写的作家大大减少;年轻的文学爱好者被既成的体制所压抑,文学才情得不到尽情抒发;地下文学成了民间暗流,文学的独创性与文化意义被躁进浮夸的官场文化所侵蚀。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全在于文人丧失了最根本的一点,对美和理想的追求与欣赏,人性变得丑恶与嫉妒心理作祟。所以,孙犁认为克服嫉妒,达到和谐人格完善,对于文学具有深远的实际意义。
在孙犁看来,文人好名是个普遍的现象,而自己也曾不例外。好名本不是坏事,它可以促使作家更专心于创作与注重作品的实际价值。但是,如果过度地把文学当做讨好或迎合一部分人的工具就不好了,免不了取媚的嫌疑,易落入低级庸俗趣味。所以,祛除名利的侵扰,实际上是一个自身格心求境的过程。古时庄子曾云:“富贵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4]这二十四种侵蚀和削损人的真心、真性的因素,便是由于眷恋世俗的功利欲念而造成的,执迷于此的直接后果就是 “勃志”(错乱意志)、“谬心”(束缚心灵)、“累德”(负累德性)、“塞道”(堵塞大道)。欲念的大小决定了牵绊的深浅。若要荡涤此类污染,勇于冲破它们的役累,必要经历痛苦的“格心”过程。最终道德文章的统一最根本的一点是作家要赤诚,要有一颗赤子之心。所谓“赤子之心”,最主要的是要保持一种单纯的心,要排除各种名或利的诱惑。文章是寂寞之道,作家应懂得甘于寂寞,专心于人生的观察、体验和思考,沉潜于艺术的学习与创造,全神贯注,经年累月,方能达到创作的最高境界——“听到天籁地籁的声音”,成就大的事业。孙犁希望人们至少可以做到保持本心、积累德行,保持社会风气与政治局面的清明与和谐;作家不应以文为投机之工具,要充分继承中国历来的文优而仕的传统。他语重心长地告诫青年作者:“文艺之途正如人生之途,过早的金榜、骏马、高官、高楼,过多的花红热闹,鼓噪喧腾,并不一定是好事。人之一生,或是作家一生,要能经受得清苦和寂寞,经受得污蔑和凌辱。”[5]从中可以看出孙犁的真诚与坦荡,正气与骨气,朴实与谦虚。这是种人格的力量,可以使其作品射出异彩,具有思想与艺术的魅力。
孙犁自述:“谅,就是在判断一个人的失误时,能联系当时当地的客观条件,加以分析。人类社会得以维持下去,不断进步,有时也是互相谅解的结果。”[5]这个地方“谅”指的是以化解矛盾为目标的宽容精神。所谓宽容精神一般主要有三个层次的涵义:“一是对于‘不守成规’的观念和行为的社会个体的容忍精神,能够给予其以自由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和正面的评价,这是宽容精神的根本标志。二是表现为能够容忍别人直接反对自己的信念和原则,同样,人和社会亦不会拒绝和压制这种反对。三是体现在对人的弱点(软弱、愚蠢、庸俗、甚至猥琐之处)的容忍。”[6]
孙犁认为,普通人应能达到对宽容精神第三个层次的要求,因为这些弱点存在于任何人的实际生存状态中(包括其自己),达官贵人、普通平民都概莫能外,仅在于程度不同而已。具有“世界民”眼光的作家,须达到第二甚至第一个层次的宽容精神。晚年的他在作品当中对作家所遭受的时代迫害,两次世界性战争的责任与伤害,中国内在的十年动乱,文人由于个人所犯的错误所造成的内心世界的自我折磨与痛苦,都希望以宽容的心态得以解决和重提,切忌将遗留下的历史荒芜与蔑世情绪带到今天的社会与人们的生活当中。孙犁的性格平实、谦和,富于同情心,他的写作偏好特别明显,即更喜欢写“欢乐的东西”,而不喜欢沉重的东西,不愿意看到悲剧。只有当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真正具备了“谅”(宽容精神),达到互相的尊重与平等合作,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才能实现和谐。孙犁在谈到《红楼梦》时有评:“只有完全彻底体验了人生的各种独特滋味,经历了生离死别,跌荡流离,悲欢离合,懂得兴衰成败,贫富荣辱只是过眼云烟,才能了解全部人生。”[5]在他体验了人生的各种独特滋味之后,并未消沉,而是振奋起来,更加投入到文学艺术的创作之中去。宽容精神,要求作家必须对生活和现实有深入的体验甚至是经历过精神层面的“阵痛”,才能达到“谅”的境界,不为人事琐事、利益得失所左右。
晚年孙犁自诩,偶有提笔忘字,用词用典时,若心里没有把握,都要去查查《辞海》、典籍,生怕在文字上出错,贻笑大方,追悔不及。这便是“文虑”,即在写文章表达个人情感之前,及写成以后的种种思虑。环境越宽松,人与人之间越宽容,创作越来越自由的社会风气情势下,越要对自己的“语言”有所审慎。艺术与道德并存,任何时候,正直与诚实都是从事文学工作必须具备的素质。孙犁很看不惯社会上那些惯于寻章摘句、捕风捉影的人。说他们是“到处寻寻觅觅,拣拾别人的话柄,作为他发表评论的资本。假意评论东西南北的事物,有拓清天下之志。但就在他管辖的那个地方,就在他的肘下,却常常发生一些使天下为之震惊的奇文奇事”。[7]这样的人经常标榜自己一贯正确,一贯坚决,在创作上,长期处在一种模仿阶段,理论上也没有什么出新和可以令他人信服的地方。今日宗杨,明日师墨,一切随自己的兴致,高兴时鹦鹉学舌,不高兴了反咬一口。孙犁指出此类人的根子还是在于左右逢迎,看风使舵,完全没有创作的真诚可言。真诚是生活的真实,是作者思想意态的真实,是创作的根本,是文学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虚伪和矫饰,无论在生活方面还是艺术方面,都是不足取的、可耻的。孙犁说:“我们表现生活,反映现实,要衡之以天理,平之以天良。就是说,要合乎客观的实际,而出之以艺术家的真诚。”[8]故他一贯喜爱和欣赏那些诚实、正直和有赤诚之心的人。他在文中,钦佩司马迁的史德、史才;称赞契诃夫创作的真实与朴实;尊奉鲁迅是文章与道德共存的楷模;评价东北女作家萧红的写作态度赤诚,从不作自欺欺人之谈;称挚友韩映山是一个诚实和正直的人。他喜欢同这样质朴的人交朋友,而他在道德与文德方面也是以这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他十分强调作家的人品修养,要求人品与文品相统一,做到“言为心声,文如其人”。他尖锐地指出:“现在有些文学作品,姑不谈其内容的庸俗卑污,单看它的语言,已经远远不能进入文学的规范。”[8]对文学事业采取的态度严肃谨慎与否,直接影响作品语言的质量。
孙犁向来言简意赅,加之行文老练、自如,人中含情,事中寓理,表现出一个艺术家清醒的头脑,坚持真理,保持诚实的本色。他把对语言的谨慎采用作为具有自律精神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并对它所能产生的影响提出警示。自律作为一种人格价值,通常会成为作家所普遍追求的文学理想,文学中的自律是比日常生活、政治领域中的自律更为纯粹、更为集中、更为理想化,也更与美的人格相关。它是艺术家审美创造力和智慧的凝结,是震撼人之心灵的和谐境界的写照。文学作为一种语言艺术,它以作家个体化的艺术魅力描摹人世沧海桑田,抒写人间万象,虚构人之悲欢离合,捕捉景之风花雪月,以此来暗示合理的理想生存状态。孙犁所追求的“人格自律”从根本上说都在以形象化的方式表达人与外在世界、与人的内在心灵的自由状态,追求人与“他者”的理想生存状态。理想的生存状态是抽象的,或者是一种最后的归属。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6.
[2]刘宗武.孙犁选集·杂文书信[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82.
[3]刘宗武.孙犁选集·理论[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37-240.
[4]张岱年.北大人生课[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孙犁.红楼梦杂说[A]//晚华集[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22.
[6]科恩.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188-191.
[7]孙犁.克明《荷灯记》序[A]//秀露集[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5:261.
[8]孙犁.陋巷集[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