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的工作会议上,正式成立了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
会议审议通过了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章程、联盟理事会和办公室成员名单,与高校联盟签订入盟承诺协议。根据联盟章程,联盟日常行政经费与基地基本运作费主要由省人大常委会拨付。此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专家实地考评或网络匿名考评的方式,对立法基地的日常运作和承担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指出,地方立法高校联盟要在广东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需要发挥联盟“三大优势”,补齐“两个短板”。要善于利用高校法学理论丰富、综合知识体系健全和专家学者广泛的优势,弥补“研究省委重大决策”和“接地气”的短板,广泛联系基层、联系实践、联系群众,使立法工作与社会发展阶段、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