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琰敏
电影《秋菊打官司》海报
电影是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载体,其不仅寓教于乐,而且生动、详细,具有与学校法制教育不可比拟的优势。本文拟以《秋菊打官司》为样本,分析当前电影法制教育的现状,进而提出完善对策。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改编自陈源斌先生的《万家诉讼》,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的农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口角,万庆来被村长踢伤。秋菊不服调解的结果,要讨个说法,于是踏上了漫漫的路途去上访。过年时,秋菊因为难产,而村里人都去邻庄看戏,万庆来只好去求村长,在村长的帮助下孩子顺利出生了,秋菊一家都感谢村长鼎力相助。然而在孩子满月之时,中级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五天,这让只想得到一句道歉的秋菊十分茫然。
电影中对主人公秋菊的设定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农村妇女,她对法律的概念完全处于懵懂的状态,但是整部电影下来,我们看到了秋菊的成长,她对法律的懵懂无知发展到理解法律,是其思想的一个质的飞跃,也是她思想上发生的重大改变。
秋菊的生活环境是在一个偏僻的西北农村,村里人没有接触过法律,秋菊自然也没有。让人疑惑的点大概也在这里,秋菊为什么会有告官的举动?她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答案是她的自信,她心里有那种“朴素的公平意识”[1],但是这种朴素的公平意识思想里并没有掺杂法律意识,也没有对权利的理解。
当时,《行政诉讼法》刚刚颁布,制度层面的保障已经到位,但是在农村的普及并不到位,村民心里没有法治的概念,统治村民的是人情二字,“法律是现代的,人情是传统的,法律讲究的法治,人情讲究人治,”[2]在人治前提下推行法治是举步维艰的,所以,秋菊的这次带着法治意识的民告官在村里可谓是石破天惊的行为。在司法过程中,使原本不懂法的秋菊慢慢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也见识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秋菊整部电影中的思想的转变,她的思想转变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慢慢形成的,秋菊由只是为了出口气而走上法律程序,最终理解法制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性。在电影中贯穿的对法律的由懵懂到理解的转变也是整部电影的思想主调。
看完整部电影,我们可能会疑惑,秋菊思想转变的原因是什么?是什么促使了她的改变?就社会层面来说,在现代社会大背景下,管理已由人治进入法治阶段,任何纠纷只要进入司法程序,就不会被人情所左右。秋菊在上访过程中也了解到法律的严苛性,不再四处寻求人情,而改为遵守法律程序,在不满意诉讼结果时,仍遵守法律程序进行上诉。这是秋菊思想的进步,走出她所生活的环境,她知道了法治社会的含义。
就个人层面来说,是秋菊法律意识的提高。开始时,秋菊的法律意识并不健全,她并不了解法律的用途,也没有在法律意识的支配下去做任何的维权举动。但可贵的是只有初中水平的她在当时民不与官斗的环境里却迈出了“民告官”的第一步。在她一次次不满结果,要求上诉的过程中,她与法律的接触越来越多,她的法律意识渐渐成形,她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她法律意识提高的结果。
《秋菊打官司》是当时运用影视传媒宣传法律的成功案例,为当时的民众普及了法律知识,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首先,电影传播了“维权”意识。秋菊的“讨说法”表层意思是为丈夫出一口气,讨得村长的一个道歉,得到在传统宗法社会里被人们看重的家庭“颜面”。[3]深层次的表述则是一种维权意识的表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当时法律普及程度还不高的社会大环境下,这种法律主张使民众了解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接收到恶意行为时,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是这部电影带给我们的正能量。在电影中,我们不仅看到农村妇女秋菊的正义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肯定“讨说法”这一行动的正面含义,维护权利的必要性。[4]这也是这部电影正面的价值取向。
其次,电影推动了当时《行政诉讼法》的普及。当时,《行政诉讼法》刚开始实行,人们对这部法律知之甚少,但电影中“民告官”非常简明扼要的表达了《行政诉讼法》的宗旨。让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可以“民告官”了。“民告官”是电影当时的宣传理念之一,“民告官”在当时的社会环境看来是一场赢不了的官司,可是秋菊最后却赢了官司,“民告官”从开始的笑话变成最后所有人的反思。电影很好宣传了这一理念,更重要的是,当时《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为“民告官”提供了依据,影片上映后从而推动了《行政诉讼法》的普及程度,使民众了解到,当受到上级不公正待遇时,有确切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在当时具有深远的影响。
再次,传播了“依法维权”的法治理念。电影中秋菊“讨说法”的执着精神感动了不少人,可是接下来面临的实际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秋菊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农村妇女,她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秋菊的丈夫被村长踢伤,调解没有结果,于是秋菊不得不选择上诉。按照法律程序维护弱者的正当权益是电影所带来的正面引导途径。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慢慢在秋菊的意识中所形成的法制概念,也是每个观众所能切身体会到的。让法制观念存在于生活之中,成为每个公民的习惯,进入我们的生活,让这些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成为每个公民为自己“讨说法”的维权武器。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对法制教育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首先,法律文本传递错误。电影的概述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它不只反映现实人类生活,而又对现实生活进行艺术加工,表达对生活的向往[5],这就奠定了它表演形式的多样化,于一些专业层面来说,会出现歪曲事实的现象。电影中,农村妇女秋菊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比比皆是,但出现了一些错误传递法律信息,一是权利主体错误。与村长发生冲突而受伤的不是秋菊,而是其丈夫万庆来。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维权的权利主体应当是万庆来。虽然秋菊与万庆来是夫妻,但法律上都是独立的人格,是独立的权利主体,任何一方都不能当然地代表另一方,而只能通过授权,成为一方的代理人,才能代表一方主张权利。但电影中,秋菊并没有得到丈夫万庆来的授权,而且丈夫万庆来甚至要求秋菊停止层层上访。二是混淆了民事权利与行政救济权。秋菊要求村长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维护民事权利的民事诉讼,但秋菊没有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而是一直向公安机关请求救济,这是行政救济。但公安机关依法只能调解,而不能强制村长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公安机关不能达到秋菊的民事权利诉求,秋菊选择“民告官”,行政起诉市公安局。但依〈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即使法院判断公安局败诉,也不能维护秋菊的民事权利。三是行政诉讼不能判决拘留村长。行政诉讼是公民因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国家行政机关改正错误的行政行为,或者撤销行政行为,从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这样的规定,秋菊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市公安局。法院审理后,应当做出的判决是要求公安局就万庆来与村长的争议作出行政行为。至于公安局应当做出什么样的行政行为,由公安局决定,法院无权干涉。因此,法院依法不能在行政诉讼中直接判决拘留村长。
其次,法治理念的错误。影片中除了法律文本的错误以外,还存在着法制观念的引导错误。秋菊与村长的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以后,法律便会依法办事,依法办事的结果就是不会按个人意愿行事。电影最后,秋菊对帮助了她的村长心存感激,但是却只能看着村长被警车带走,这让只想得到一句道歉的秋菊十分茫然。法律的规定就是依法办事,按法律程序给犯罪人以惩戒。影片中,在秋菊的观念里,她打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是如她自己所愿,村长对他的所作所为道歉而不是被刑事拘留,这就是典型的法治理念的错误。影片中所传递出来的秋菊上诉的结果就是她所要的结果,可是法律不是专门为一个人制定的,也不是只为秋菊服务,它的存在是依照相关法律条例办事,给予大众一个公正的判决。可是秋菊却不是这样想的,她茫然为什么上诉的结果不是她所希望的那样,这也是这部电影法治理念宣传的错误。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在当时引起了轰动,为民众进行了一次很好法制教育。《秋菊打官司》的成功让全国人民记住了“讨说法”一词,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与维权途径,这在当时来说,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它告诉人们,适当的“讨说法”是必要的,打击了农村社会“超领域”法律控制,使没有足够的法律去控制比较偏远的农村山区的人情社会得以公正的处理纠纷。但是同时出现的法律问题也不容忽视,法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果没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很难铸造影片的理性品格和法律的程序正义,所以传媒的法制宣传作用的最大发挥需要传媒制作人和相关法律监管部门的共同完善。[6]
首先,电影人等从业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导演、编剧等从事法制影视创作题材的电影人需要掌握正确的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不仅对事件背后的法制动因、文化结构和人性有一定的把握,而且要对其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审判程序等法律程序做出以文学形式的展开,做到反映社会经济背景、民族文化心理以及人的特殊生存境遇和精神氛围,把视点拓宽到法律的深层内涵上去[7],这需要编剧和导演具备相当成熟的法律知识与基础,否则不仅影片的深度达不到警示观众的作用,甚至还会出现误导观众的影视情节。其次,相关法律部门的配合。好的宣传效果应力求做到还原事实本身,影片要达到实事求是,就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帮助,公开法制事件的原委,让影片还原事件,让观众有直观的法律感受,从而受到教育和启示。最后,就是法制电影的监管。随着近年来,法制电影越来越多,在电影市场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要求我们正视电影的宣传作用和宣传法治理念和价值观的同时也需要审核部门承担起责任,严格把关影片质量,净化电影市场,使电影的法制教育功能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随着法制教育的普及,法制教育的宣传形式也不再拘泥于书本,电影除了《秋菊打官司》,还有《费城故事》、《肖申克的救赎》、《东京审判》等阐述法制教育的电影。除了电影,电视剧、书法、国画、剪纸等文学形式也都有法制宣传的影子,用这种跟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时代气息的活动形式宣传法制,能够更好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增强宣传形式的感染力,完善法制教育的文化底蕴,使法制教育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为法制的更好普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1]李道忠.为秋菊形象平反[J].安徽文学(下半月),2009(2).
[2]刘树元.陈源斌底层关怀视角下的法制小说[J].文艺争鸣,2007(6).
[3]张晓磊,李国新.秋菊:一个传统的女性——另议《秋菊打官司》[J].电影评价,2008(8).
[4]任庭义.出于蓝而胜于蓝——论《秋菊打官司》之于原著的典型提升[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8(3).
[5]饶世权.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文学方式[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5).
[6]巢立明.电视法制栏目传播理念的嬗变[J].当代传播,2009(6).
[7]王仁忠,衡阳.电视法制节目的问题探析与传播创新[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