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儿”三杂

2014-12-09 21:04汪朗
北方人 2014年12期
关键词:干丝王世襄老头儿

汪朗

我们家“老头儿”虽然被人戴上了“最后一个士大夫”“学者文学的代表”之类的帽子,杂七杂八的东西也知道一些,但是很不成体系,有杂而无学。

老头儿之杂,起码有三,看杂书,写杂文,吃杂食。

父亲看杂书的习惯,早在上大学时就有了。他在聊天时说过,当时西南联大中文系开的课,他是喜欢的上,不喜欢的就不怎么上。像闻一多先生、沈从文先生的课,他是听得很认真的。朱自清先生的课,有时就溜号,因为觉得朱先生上课一板一眼的,不太适应。他大学肄业后,生计无着,中文系主任罗常培先生推荐他给朱先生当助教,朱先生不干,说:“这个汪曾祺连我的课都不认真听,怎么给我当助教。”这下他可傻了眼。

不过,父亲白天上课虽然有时溜号,晚上却没闲着,总泡在中文系的资料室看书,有时一直看到天亮,然后回宿舍睡觉,接着逃课。我问他都看什么书,他说:“没准儿,就是瞎翻,看到有意思的就读下去。有一次看到一本《饮膳正要》,里面有一道驴皮汤,翻完之后还琢磨,这东西能好吃吗?结论是,不好吃。”《饮膳正要》是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撰写的营养学专著。

老头儿虽然是搞文学创作的,但是家里像样的文学书却很少。“文革”之前,我们家里的书满打满算不到一书柜。别说什么孤本善本,就是人们熟知的中外名著、大师文集,都和他嘴里的牙一样,残缺不全。他曾说过,对他创作影响最大的中国作家是鲁迅、沈从文和废名,外国作家是契诃夫和阿索林。可是家里的《鲁迅全集》只有第一卷,沈从文的书只有1957年出版的一本小说选集,废名的作品集则一本没有。

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像样的书,但老头儿书却读了不少。他在剧团的同事说,团里资料室的书都让他翻遍了。他在剧团宿舍的床头有一个凳子,上面摞满了书,睡前总要翻翻。他在1972年底给大学同学朱德熙写信说:“今天我还为剧团买了一套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及其长编。那里的说明都是一段可读的散文。你说过‘中国人从来最会写文章,怎么现在这么不行了?对于文章,我寄希望于科学家,不寄希望于文学家。因为文学家大都不学无术。”当时正是“文革”时期,很少有像样的书可看,但老头儿并没有闲着,但凡觉得有些意思的书刊,都要拿来翻翻。老头儿重入文坛后,很快就恢复了以往的语言风格,写出了不少有影响的作品,与他看杂书的爱好是分不开的。

老头儿书看得杂,懂得的东西也多,文章内容自然也杂。

他不是书法家,但是谈过对书法作品的印象。他不是专业画家,也写过关于中国画的文章。

他还写过一本《释迦牟尼传》,里面有大段大段韵文,据他说是参照佛教经典风格写的。父亲去世后,他的小同乡王干对我说,老头儿以前应该读过佛经,因为他的文章中涉及佛教的用语都十分精确。这些我们确实不清楚,因为只见他写过《受戒》,却从来没见他读过一部佛经。

老头儿的文章中,有许多是写吃喝的,他还编过一本《知味集》,收录了几十个文人谈吃的文章。他和我说过,这本书只有王世襄先生和李一氓先生的文章最好,一是真懂吃,二是会写。王先生一生坎坷,但对于生活始终持乐观态度。李一氓是老革命,又是文人,他在文章中写了不少当年在缺吃少喝的情况下如何改善伙食的故事,让人知道革命者其实也很懂生活。老头儿很赞同他们的人生态度,无论环境怎样,都不忘品味生活。这其实也是他的风格。

看杂书、写杂文之外,老头儿还喜欢吃杂食,自称是个杂食动物。他生在高邮,在昆明、上海、北京住过,还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都很有兴趣,都想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去内蒙古,专门要试着生吃羊肉。

有一年他和一帮作家到广西桂林,放着宾馆的大菜不享用,非和贾平凹到街头吃小饭馆,最后相中了老友面,好像就是酸笋肉丝面。以后两人一走进小馆子,贾平凹就高叫一声:“两碗老友面!”老头儿对贾平凹印象不错,除了觉得他有才外,还因为两人曾经是“面友”。

老头儿也会做上几样拿手菜,在朋友中间有点名气。

一个是煮干丝。这本来是扬州的名菜,但他进行了改良。一次他受作协之托在家中招待聂华苓,做了一道煮干丝,结果客人把碗里的最后一点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让他很是得意。还有一次,朱德熙来家里吃饭,一大碗煮干丝还剩一小半,他就对夫人何孔敬说:“你不吃了吧!”随即把碗抱过来,吃了个底儿朝天。朱伯伯平时很谦和,对夫人也很好,但真碰上合口的东西就不管不顾了。真有意思。

老头儿的“三杂”对他的文学创作多有裨益。

老头儿多年的朋友黄裳先生写过一篇《也说汪曾祺》,追忆了两人的交往故事,还对他的一些作品进行了评价,都十分精到。真的是懂老头儿。

“才子文章”这等评价,也就是黄裳说得出来,因为他看清了里面的道道。

如今,老头儿和黄裳都已离去。如果真有另一个世界,他们该有许多闲聊的话题吧。

老头儿和王世襄先生也属于“杂交”。两人都喜欢写些关于饮食的文章,都能做两道菜,彼此又都认可,一来二去就有了联系。他曾经写过一篇《食道旧寻》,里面谈到王先生:“学人中真正精于烹调的,据我所知,当推北京王世襄。世襄以此为一乐。有时朋友请他上家里做几个菜,主料、配料、酱油、黄酒……都是自己带去。据说过去连圆桌面都是自己用自行车驮去的。听黄永玉说,有一次几个朋友在一家会餐,规定每人备料去表演一个菜。王世襄来了,提了一捆葱。他做了一个菜:焖葱。结果把所有的菜全压下去了。此事不知是否可靠。如不可靠,当由黄永玉负责!”

王先生接着写了一篇《答汪曾祺先生》,对老头儿文章中的一些“不实之词”进行了澄清,说自己去朋友家做饭,自带食材、调料是有的,因为一般货色不尽合用,但连圆桌面都用自行车驮去则是没影儿的事。有意思的是,王先生在文中先说自己才疏学浅,怎敢厕身于学人之林,后面又说自己做的菜既不能称作“学人菜”,“名士菜”就越发地不敢。他老先生真是谦逊得可以,都是人们公认的多少行当的权威了,居然连“学人”的帽子都嫌大,不愿戴。

老头儿住在蒲黄榆时,有个周末的上午,王先生突然打来电话问地址,说是要过来一下。进门之后,他打开手里拎的一个布袋子,跟老头儿说:“刚才在红桥市场买菜,看到茄子挺好,多买了几个,骑车送过来,尝个鲜。”那是个大夏天,王先生上身一件和尚领背心,下面一条短裤,光脚穿了双凉鞋,和胡同里的老大爷没什么两样。两人没说几句话,王先生就起身走了。蒲黄榆在红桥市场南边,王先生家在北边,为了送这几个茄子,他老先生一来一去得多骑半个多小时。那年他好像已经78岁了。

那一辈文人的交往,就是这么简单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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