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士春
今年1月起,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中开展,参加活动的基层单位同群众贴得更近、关系更直接,是贯彻群众路线的“神经末梢”,其显著特点就是在群众家门口开展。
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抓基层、打基础就有了宽广平台和有力抓手,有利于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有利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他们的一举一动、所作所为,群众心里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和监督权。因此在群众家门口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才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群众监督作用发挥的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作风建设的成败。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群众主观上存在敢怒不敢言的畏权心态、一团和气的老好人心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心态等不良心态,而且客观上存在监督渠道不畅通、信息公开不充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造成部分群众参与监督评判的意愿不强,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导致群众监督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因此社会各界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必要措施来摒弃群众的不良心态,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激发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勇于揭发社会不良现象,敢于同违纪违法作斗争。依靠群众的监督力量,相信不良风气“潜伏”再深也能发现,“马甲”再多也能识辨。
一是加大宣教力度,增强监督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思想指导成功的实践,错误的观念引发失范的行为。因此要加大宣教力度,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反对“四风”制度建设,引导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群众监督意识。当前不少群众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观念和现象较为普遍,这种观念和现象的存在不知掩盖了多少基层矛盾和问题,不知有多少民众在蒙受伤害。如果任由这种风气到处泛滥,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公平将受到戕害。可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势在必行。通过广泛深入有效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增强大家的监督参与意识,使大家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不光是党和政府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人人参与,事事监督,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气,让社会不良现象无藏身之地,才能真正把作风建设这项长期任务进行到底。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管方向。要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便利,就是要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安全,就是要使举报人权益受到绝对保护。高效,就是要保证监督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有回音,做到取信于民。要完善监督查处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尽快完善科学、规范的监督举报查处机制,扭转人治大于法治,权威高于制度的不正常风气;要健全激励机制,出台奖励细则办法,落实物质奖励来源渠道,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要加快立法进程,通过法制加强对监督举报人员的保护力度,全力维护参与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广开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群众是最强大的监督力量,因此要紧紧依靠群众力量,积极探索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反“四风”的途径。要通过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网络信访、现场办公、深入调研等方式,搭建群众监督平台,鼓励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把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群众;要统筹不同部门之间的信访资源,建立相关联系机制,齐心协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让人民群众充分运用舆论工具,对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自由地发表意见,对广大公职人员开展客观公正的批评和监督;要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广大群众联系密切,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议案、提案等形式,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和建议。
四是完善公开机制,打造阳光政府。落实人民群众监督权的关键措施就是落实公众的知情权。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落实公众的知情权。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明确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内容,科学划定公开范围、时间和方式。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方法,采取公示栏、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重大事项、办理结果等向群众公开。要继续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步伐,建立政务决策听证制度,健全和落实公务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和公开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廉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公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