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许多大中城市逢雨即涝,海口也未能独善其身。每次遇到大雨,整个城市就很快陷入一片汪洋之中。
近日有媒体站出来,煞费苦心地总结了海口易积水的主要原因,称气候、城市化、设施滞后是主因,好像城市年年积水属于天灾,人力无可作为。
笔者不是排水方面的专业人士,但作为200多万海口市民之一,从自身经验出发,可以为有关部门提出几条建议,供参考:
一、严格落实规划,对于一些年年积水的城市低洼地区,索性将其变成城市生态湿地好好保护起来。这样,一来可以使得积水有地方可排,二来也为市民增加了周末休闲的好去处,而且契合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一举多得。
二、对新开发地区实行排水工程建设一票否决制度。今后新开发的片区及国有出让土地开发,必须首先进行排水工程建设严格验收,经验收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其他工程的施工。要用“铁腕”减少城市内涝的“增量”部分,减少出现“亡羊补牢”的局面。
三、对于老城区的排水管网改造,可以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改造一片,完善一片,逐步削减城市现有的易积水路段。特别是针对一些人口密集的区域,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还可以逐步对人口进行合理疏散,从根本上缓解城市积水问题。
四、尽快理顺城市积水治理工作体系,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城市积水的问题通常会涉及水务、国土、建设、城管、辖区政府等多个部门,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集中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减少职能交叉。对于排水设施建设可以采取“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方式,前一个环节验收合格之后,再移交到下一个环节,整个工程完工后,由城市排水部门统一进行后期管护。
五、治理城市积水问题,关键还要靠人。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管理者是关键。对于少数工作不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主管部门官员和直接负责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消除城市积水问题中的“人祸”因素。
目前,海南省水务厅正在制定《海口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希望通过完善立法、增加投入、综合治理的方式解决海口城市积水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责任不能落实到位,最后也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样的教训海口已经不是第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