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波
当前,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党内监督这篇大文章,要牢牢锁定“监督、执纪、问责”三个关键词,把更多力量压到主责主业主项,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证。
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一同落实
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落点”可以有:
完善党内治理结构。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党内监督机制创新,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党内治理结构科学化。比如落实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党内“上位监督”,坚持查办腐败案件和纪委书记提名考察“两个上为主”,加快实现派驻机构、巡视制度“两个全覆盖”,对于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意义重大。
构建党内诚信体系。只有党委扛起主体责任防止权力透支,纪委扛起监督责任监管党的“信用账户”,才能规避因贪腐导致“民心欠账”。因为在群众眼中,领导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和诚信度就是党的信用体现,及时发现和清除不诚不廉者,就如妥善处理呆账坏账,对于维护党的政治信用至关重要。此外,紀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构,如果不能以惩贪反腐的实效取信于民,亦可能拉低信用指数。反之,提高党内不诚信者“说谎成本”,以刚性监督促进党内诚信、阻遏贪腐动机,是增加党的信用的关键举措。
加强党内组织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在党的各级组织,是组织生活的参与者、组织纪律的监督者、组织管理的促进者。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需要纪检监察机关铁面监督,防止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如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惩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提升组织纪律刚性和组织管理水平。
执纪能力与执政能力一同提升
当前,面对全面深化改革深水区和反腐治标关键期的双重考验,纪检监察机关迎难而上完成“三转”,就能把压力挑战转化为提升执纪能力、做强做大主业的双重机遇。
顺应长期执政要求,确保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从严治党的前提是从严执纪。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履职能力,既坚定果断刹风整纪,加大办案力度,对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形成阻遏;又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注重深化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如中央纪委监察部以上率下,在“调存量”基础上增设四个纪检监察室,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为持续有效零容忍反腐奠定组织基础。
适应依法执政方式,推动依法反腐走向深化。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是依法反腐的具体体现。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以及对一些重大、热点案件的公开审理不断推进,彰显了强化依法反腐的高压态势和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通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为反腐败凝聚法治“助力”。
响应网络执政需求,促进案件查办持续加压。在互联网改变世界、大数据方兴未艾之际,腐败治理更是直面新的挑战和机遇。随着国内主要网站在首页开设网络监督专区,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通官网,在网络化社会中“开门反腐,上网执纪”日渐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可以预见,随着网络监督新秩序和“无谣网络”的构建,对贪腐问题线索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将更趋完善,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将更趋健全,信访举报渠道将更加畅通,办案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办案质量和效率亦将大幅提高。
问责意识与问题意识一同增强
科学有效治理腐败,必须找准“问题域”,体现“问责力”。在解决问题中问责,以问责推动问题解决,是加强党内监督、落实监督责任的题中之义。其重点包括:
围绕作风问题抓问责。不良作风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改进作风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久久为功,弛而不息。要坚持以上率下,保持力度、保持韧劲,从具体问题抓起,防止作风问题穿上“隐身衣”。如抓住重要节日和干部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重点纠正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礼品等,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及时曝光问责纠错,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使各级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作用。
围绕群众路线抓问责。虽然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纪检监察机关整风肃纪没有完成式。要抓住“四风”不放,已经纠治的防反弹,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承诺解决的问题需兑现,通过问责倒逼党员干部“干净干事”、服务群众。要清剿庸懒散奢贪等群众“看得见的病灶”,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让群众从党群干群关系的可见变化中增强信心。
围绕责任落实抓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能有真空地带,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要分清党委、有关部门和纪委的责任,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防止责任“落而不实”。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