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厅长 王成文
全面提升我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
省环保厅厅长 王成文
《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放射性污染防治进入了一个严格依法开展的全新阶段,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迅速抓好宣传贯彻和落实,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
发挥宣传先导作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开展《条例》的解读和宣传,使宣传深入城乡、企业、社区、家庭。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作用,引导全民关注和参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提升执法守法水平。要针对各级环保执法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以及《条例》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切合实际的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使环境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条例》,做到执法者必先知法,坚持依法行政水平;使企业环境管理人员了解企业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自觉守法。
建立完善制度措施。一是就《条例》提出的责任要求单独梳理,了然于心。二是立即对涉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现行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与《条例》冲突或不相符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对《条例》中需要细化落实的条款,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把审批关,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放射性环境安全。要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放射性污染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订计划,依法监管,一抓到底。要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决不姑息迁就,为推动放射性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