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涛
大丰市白驹镇是传统粮食种植大镇,是大丰市优质稻麦生产基地。全镇拥有耕地面积5.67 khm2,其中水稻种植面积4.57 khm2,二麦种植面积4.88 khm2。近年来,该镇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效,农民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少了,大气环境污染少了,被国家环保部授予首批“国家生态镇”荣誉称号。尽管如此,该镇禁烧禁抛工作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常抓不懈。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液化气、电炊产品的普及,秸秆作为农民传统燃料的利用量越来越少,每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较为普遍,容易引起火灾,导致环境污染,甚至造成交通堵塞和事故。
目前农村在家种田的都是些老年人,由于缺少劳动力,加之农活集中农时紧张,农作物收割后,农户图省事常将秸秆一烧了之。
2009年,江苏省人大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各级政府和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处罚力度小,农民对禁烧禁抛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秸秆焚烧现象屡禁不止。
虽然各级政府对秸秆的处理采取了堵疏结合的办法,但由于有的秸秆还田作业机械达不到作业要求,还田效果不好,影响了农民还田的积极性。尽管国家鼓励秸秆收贮综合利用,但由于地方财政紧张,缺少必要的配套资金,农民经纪人无利可图,影响了秸秆的综合利用。
有些村组干部有“老好人”思想,工作不主动,存在畏难情绪,使得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收效甚微。
在禁烧禁抛期间,白驹镇共派出2辆宣传车全天候不间断地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宣传,16个村24个流动喇叭不间断地巡迴播放告知书内容,营造“双禁”工作氛围。同时向农户发放告知书、承诺书,面对面地开展宣传。全镇在2013年秋季共发放告知书11937份、承诺书12087份,发放率、回收率均达100%。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是落实临时堆放点。要求各村、组结合实际,本着方便农户靠近堆放的原则,每个组至少设立2个堆放点,做到有标志牌,有专人负责。二是成立应急巡查小分队。各村每个组成立5人以上的应急巡查小分队,发现情况及时处置。三是与机手签订作业协议,实行作业准入制。要求收割机作业要带切碎装置,无安装条件的收割机,驾驶员必须确保所作业的田块秸秆不焚烧,做到秸秆不离田就还田。四是加大考核力度。实行保证金制度,要求镇领导、包保责任人、村组干部每人交纳2000元双禁保证金。在双禁期间凡无火点的返还所在村组、镇领导和挂钩村包保责任人保证金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发现一个焚烧火点,分别扣罚所在村主要负责人、镇领导和所在组挂钩包保人员1000元保证金,扣完为止。严厉查处“第一把火”。该镇对查实的“第一把火”,除全额扣除该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组组长和镇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组包保责任人保证金外,还要将所在村支部书记(经镇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确因工作失职的)改任为代理支部书记,对镇挂钩包保部门人员诫勉谈话,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作书面检查;对被大丰市级以上督查组查实通报的“第一把火”或被省环保厅和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火点以及火点较多的村从重严肃处理,除全额扣除该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组组长和镇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组包保责任人保证金外,对所在村支部书记(经镇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确因工作失职的)就地免职,对镇挂钩包保部门人员诫勉谈话,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作书面检查;对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秸秆抛河引发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完善村规民约,让秸秆禁烧禁抛的处罚有章可循。
对在禁烧禁抛期间不听劝阻、顶风焚烧秸秆的农户,只要被发现火点或焚烧黑斑,不论火点、黑斑大小,一律扣除2000元以上的村规民约违约金,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帮助老弱病残的农户做好农作物秸秆处置工作,以人性化服务赢得农户对禁烧禁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带动农户自觉、自发地加入到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行列;对已将秸秆离田的农户,村及时组织机手帮助运送秸秆到收贮点。
以镇纪委牵头的2个督查组全天候在各村、各组田间地头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不定期地通报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