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蔬菜标准园创建的实践与思考

2014-12-07 05:14刘冲陈珏倪江茅丕张瑞明
长江蔬菜 2014年7期
关键词:蔬菜单位标准

刘冲 陈珏 倪江 茅丕 张瑞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全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总体安排以及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积极落实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市、区、镇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投入,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19日农业部农办农 [2009]121号文件通知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国组织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商品化处理和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蔬菜产业竞争力。

根据蔬菜标准园创建等相关文件的精神,2010年全市拉开创建工作帷幕,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考核验收办法和实施意见等,有序推进了全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据统计,2010-2012年共创建农业部设施蔬菜标准园9家,面积263.9 hm2,其中,2010年创建2家,2011年创建3家,2012年创建4家;共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53家,面积1 500 hm2,其中2011年创建13家,2012年创建40家;此外,部分区县还组织区级标准园创建,总计25家,其中2011年创建7家,2012年创建18家。2013年参与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总计56家,其中部级4家,市级40家,区级12家。

2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主要工作措施

2.1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针对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结合蔬菜生产及技术指导工作的组织推进,市区各级相关部门通过业务工作媒体平台、工作会议以及标牌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市农技中心组织编写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宣传文本,并利用上海农业网、蔬菜信息报、上海农技推广期刊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区级部门专门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创建精神、解析创建任务、组织创建推进,并举办针对性技术培训;镇级部门配合组织创建单位召开工作启动会议,全面解读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奖补措施及绩效影响等,引导创建单位积极组织创建;创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创建工作,树立相关宣传展示标牌,并统一举牌,展示标准园创建的各项内容和目标,接受社会监督,示范带动蔬菜标准化生产。此外,为了调动创建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市区各级政府制定奖补措施,目前市级政府奖补50万元,区级政府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配套奖补,如嘉定区通过对企业评奖等方式给予10万元的奖励,松江区对每个标准园奖补30万元用于开展废弃物处理场地建设等。全面多样的宣传引导,引起了各级政府、农技人员、蔬菜专业合作社、菜农等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营造了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2 明确目标方案,层层落实推进

在农业部的总体部署下,市农委成立了标准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及时制定编发《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蔬菜标准园创建管理办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等相关文件,就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组织程序、部门职责、内容要求、验收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区、县农委分别成立蔬菜标准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不定期指导、会议交流和检查等形式督促创建工作推进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乡镇农技部门委派专人参与创建单位的各项工作推进,创建单位制定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由企业负责人牵头成立创建小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并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和技术力量,全力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3 全面指导服务,提高创建水平

市区各级技术部门全面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指导提升创建水平。市级部门成立标准园创建专家指导组、建立了技术指导员联系人制度,选派主要技术人员分别与9个区县对接,并制定地方标准 《蔬菜标准园建设技术规范》(DB 31/T646-2012)、编制《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指南》等标准园创建技术依据。区级部门成立蔬菜标准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总体负责工作推进,技术人员分别开展创建指导,不定期现场指导阶段性工作落实,定期交流工作经验措施。乡镇相关人员多采取蹲点入场的形式,全程协助各项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指导督促创建方案各项内容的如期开展落实。在指导工作中,有计划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工作,解析标准园创建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及奖补措施等,讲解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和要求,指导各项生态栽培技术的应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确保落实每一项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完善每一项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在市区镇多级部门的全面指导服务下,积极创建展开硬件配套、技术应用、制度完善等各方面工作,有效推进了标准园各项措施的落实。

2.4 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持续创建

根据本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市农委联合市财政组织制定了《关于2011-2015年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本市蔬菜标准园创建目标和计划,2011-2015年将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150家,创建面积2 000 hm2以上,辐射带动面积4 666.7 hm2以上。各区县根据该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区县蔬菜标准园创建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为蔬菜标准园的持续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有些区县为了顺利推进市级标准园创建,还制定政策引导创建区县级蔬菜标准园,为后期创建打好基础。

3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实效

3.1 生产配套设施配套完善

针对标准园创建的“五化”要求,创建单位全面整改硬件配套设施,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应用设施以及质量保障措施等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多方面的配套设施都得到完善。道路、沟渠及水电供应设施得以修缮,农资仓库加以划分管理,农残检测条件得以进一步改善,产品保鲜等冷链设备得以提升,微滴灌等高效生产技术措施得以扩大应用,生产废弃物处理条件得以建设健全。

3.2 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创建单位通过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分等分级标准,全面建立农业投入品管理、田间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可追溯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使生产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并逐步形成了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了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3.3 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生产中全面推广应用防虫网、粘虫板、性诱剂、杀虫灯、生物农药、高温闷棚等十项生态栽培技术,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上市,在农业部、上海市组织的例行抽检中农残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实现了经济、生态效益双丰收。

3.4 生产综合效益明显增加

通过标准园创建,创建单位品牌化意识不断增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增加。所有标准园创建单位全部注册了自己的商标,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其中SYL、星辉蔬菜、城市超市、HAYP、新健绿等创建单位获得了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放心度和经济效益。此外,各创建单位通过创建工作,辐射带动周边菜农开展蔬菜标准化生产,提升整个蔬菜生产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挥蔬菜标准园的示范作用,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4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思考

在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中,各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创建单位根据要求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等,在生产设施、标准化管理水平、质量安全意识以及综合效益等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提升,但仍有值得思考的一些问题。

4.1 创建主体单位需完善管理团队

在上海蔬菜标准园创建中,市区镇各级部门发挥了全面的指导督促作用,而真正的创建主体是蔬菜合作社和生产企业,从方案、标准的制订,到材料申报、技术指导等需依赖和借助多方力量,从长远考虑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等,必须培养组建技术和管理团队,以确保创建中水到渠成、创建后顺利运营,从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等各方面体现标准园创建的价值所在。

4.2 创建奖补机制需完善

上海市“十二五”期间计划创建300家蔬菜标准园,资金由部、市、区三级财政提供,对每一个创建验收通过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的相关规定,标准园创建是当年申报当年评审,50万元的创建资金需先用后补,并通过审计合格。这种奖补机制在创建初期较为实用,以扶持创建为主要目标,但缺乏后续管理支撑,易造成为创建而创建,因此在创建模式、考核管理、资金奖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探索。我们想能否在蔬菜标准园创建中引进流动创建机制,由企业自主申报,政府积极推动,发挥专业评审优势,创建评审总量有所控制,奖补资金适当调整,财政可控又有利于持续发展,建议每2~3年评审一次,不达标即摘牌,确保上海市蔬菜标准园成为行业模范。

4.3 创建主体主动性需提高

目前还处于蔬菜标准园创建初期阶段,主要还是来自政府推动、政策引导、技术指导,需将被动创建变为主动创建,使创建实体真正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蔬菜标准园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4.4 长效机制监管需加强

目前标准园创建工作从申报到验收在一年度内完成,验收合格则一次性落实奖补,对后续生产管理的指导监督等方面稍有不足,应考虑制订相关管理监督和处罚措施,针对通过验收的标准园创建单位进行生产管理监督,确保标准化生产管理发挥长效作用,切实为农业增效和菜农增收作出积极贡献,从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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