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中的新女性——近代中国女子体育价值观的转变

2014-12-06 06:48
中国体育科技 2014年6期
关键词:体操身体体育

张 娟

近代中国女子体育的兴起与女性解放运动紧密相连。清末民初,以塑造贤妻良母形象为典型,救国保种为终极目标,可谓女性解放思想的一股潮流,其中,以反缠足与兴女学为两大要点,推动了近代女子身体的解放。20世纪初,随着西方自由平等学说在中国的传播,女性体育的价值观更加关注“身体”本身,强调女性自身的发展,女子形象的塑造也从“三从四德”、“贤妻良母”过渡到健康美。

1 反缠足运动

近代反缠足运动始于晚清,是由外国来华传教士最先提出,甲午战争后为维新人士所大力倡导。考察早期传教士对缠足的反对,除了从基督教教义出发将之视为违反自然的野蛮风俗之外,更普遍的观点是缠足对女性身体健康是一种伤害。早期来华传教士大部分是医学传教士,因而常常从医学角度分析缠足对妇女身体所造成的伤害。第一位提出医务传教设想的德国传教士郭士立(Charles Gutzlaff)1838年即注意到缠足对身体的影响,他说“缠足会使人走起路来步履蹒跚,还会引起诸多疾病”[1]。之后,德国传教士花之安(Ernst)亦指出缠足使妇女“血气不舒,易生疾病”、“身体多弱,生子亦弱”[9]。

19世纪70年代以后,在传教士创办的《教会新报》和《万国公报》中,反缠足成为一项重要的话题,其主要依据仍是缠足对女性身体的伤害。妇女身体健康与否对生育的影响,进而对国家富强的影响成了这一时期传教士强调的重要内容。晚清北京的传教医师德贞即从医学上阐明缠足所带来的病痛以及由此而对怀孕造成的不良影响,主张官方采取禁止缠足的措施[6]。山东烟台浸会的林寿保则认为缠足伤身,使妇女成为无用之人,“国瘠民贫肇于此”[15]。1899 年,美 国 传 教 士 卜 舫 济 (Francis Lister Hawks)撰文指出,生育为妇人之大事,而缠足则会使女性“气体羸弱,分娩时终多不测之虞,……且累其脑,脑既受损,必害及胆力”[7]。

早期西方传教士从宗教和医学角度反缠足的主张,似未引起中国知识分子多少的附和。但甲午战争后,在民族危机的刺激下,从政治上反缠足的思路赢得了许多维新人士的认同和宣传。1895年,陈黻宸从国家富强的高度立论反对缠足,提出“女足不驰,中国必不强,人才必不盛,白种必不可胜,升平必不可至,此天道之至常也”[3]。同样,1897年梁启超等人在上海成立戒缠足总会,梁启超作《戒缠足会叙》中也指出了缠足对于“国本”的危害:“中国之积弱,至今日极矣。欲强国本,必储人才;欲植人才,必开幼学;欲端幼学,必禀母仪;欲正母仪,必由女教。”[11]张之洞为该会章程做序,也提出缠足“害于家病于国”,甚至担心缠足会导致“中华四万万之种族从此嵬琐疲备,以至于澌灭也”[24]。1897—1898年,被维新知识分子控制的报刊如《时务报》、《湘报》、《知新报》等继传教士的《万国公报》后,开始大量刊载反缠足的言论,主要都是从“保种强国”的角度论述缠足之害。由此可见,在维新人士极力鼓吹的反缠足运动中,缠足与人种改进、国家兴盛紧密联系在一起,因缠足而受到伤害的女性身体往往被视为国家民族衰弱的象征。在近代“保种强国”话语下的女性身体,被注入了政治的力量,成为强国兴国的载体。因之,女性身体的健康和锻炼也成为趋新人士关注的对象。

2 学校中的女子体操课

在与反缠足并起的兴女学运动中,女子身体的锻炼也被呼吁纳入教学的内容之中。梁启超在考察各国女学后曾指出:“各国之以强兵为意者,亦令国中妇人,一律习体操,以为必如是,然后所生之子,肤革充盈,筋力强壮也。此亦女学堂中一大义也。”[12]他还以日本女学中体操课程与男学相差无几的例子说明女子身体锻炼的重要性。1898年5月,上海第一所以西学为主的女子学校“经正女学”(又名“中国女学堂”)在课程设置中将体操纳入正式的课程,首开女子体育课的先河。在此示范下,1902年上海“务本女塾”亦将体操列为课程之一,并专门聘请留日的体育专业学生担任教师,主要目的在于使女子“身体活泼,精神快乐,并养成体育上必要之习惯”。1905年,侯鸿鉴在无锡创办的竞志女学,不仅开设普通体操课,还进行军事体操的训练。他在谈到之所以在女子学校中注重体操的时候,解释到:“体育为女子所缺乏者,故注重体操一科。所教授之各种体操,除依普通小学及中学程度外,选择东西洋体育书合于女子应用之各种操法,务合于生理的卫生的美的各种游戏及行进等法,以补中国女子之缺陷。”[23]

确切的说,反缠足与兴女学在晚清提倡妇女解放的运动中并不是分为两事,而是合为一体的。宋恕1892年作《六字课斋卑议》时,《女学章》末尾,即已附“禁裹足”一条。而大多数不缠足会章程中,都有关于设立女学塾的规定,如梁启超所拟《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规定,“凡入会报名后,本馆赠《劝学女歌》一本,以为入会之依据。”会费“如有余资,或设女学校”[13]。在趋新人士所设立的女学塾中,几乎都反对缠足。经正女学在初次公布的章程中已声明:“惟创办之始,风气未开,兹暂拟有志来学者,无论已缠足未缠足一律俱收,待数年以后,始画定界限,凡缠足者皆不收入学。”[14]爱国女校也规定学生“不得缠足”。但此一时期,反对缠足和提倡在女学中增加体育训练课程主要是由热心女子体育的民间人士和教会学校所呼吁并实践着。

直至1907年清政府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才真正使得女子体育课程纳入了学制体系,具备了社会实施的条件,并由此推动了学校女子体育的发展。《女子小学堂章程》中明确指出应废除缠足,“女子缠足最为残害身体,有乖体育之道,各学堂一律禁除,力矫弊习”[22]。同时将体操列为女子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必修科目,详细规定女子初等小学堂在四年间每星期必须保证四个小时的体操课,从教授游戏开始,配以音乐,渐进过渡到体操课。女子高等小学堂在四年间每星期必须保证三个小时的体操课,内容以游戏和普通体操为主。

在《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中,规定女子师范学堂的学生在四年间每星期的体育课授课时数为两小时,在学堂内须设专门的屋内和屋外的体操场,上体育课所用的设备应该全备。其教学内容的安排,则主要是普通体操和游戏。除此之外,为培养能教授体操课的女教师,在章程中还规定学生必须学习“教授体操之次序法则”。

虽然这两个章程的颁布使学校中的女子免除了缠足的身体伤害,并且有了进行体育活动的权利,但对于女子的身体锻炼来说,除了缠足的障碍之外,观念习俗的禁锢也是一大阻力。女子在体操课中也必须保持传统的淑女形象,“教授游戏,虽当使之活泼愉快,须注意使之不蹈放纵之行为。又依体操所习成之姿势,务常使之保持勿失”[22]。

随着体操被列入女子学校的必修课程,对于体育师资的需求必然增加,尤其是女性体育教员的奇缺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出于社会上男女有别的传统思想,为了方便教学,女子学校更倾向于聘请女性担任体操教员。“盖各处女学虽渐次振兴,而体育一科多假手于男教员,不便躬自矫正生徒之姿势,种种窒碍实阻女子体育前途之发达。”[19]由此,1906年7月,上海务本女塾首先举办了“暑期女子体操传习所”,开创近代培训女子体育师资之先河。同月,苏州长元吴劝学所也在一所公立女子小学堂内举办了为期6周的 “夏季女子体操游戏讲习会”。这些传习所或讲习会主要利用假期时间,开设短期的速成培训课程,以培养女子体育师资。1908年,中国体操学校在上海兼办了一所中国女子体操学校,亦即该校的女子部。相当于中等专科学校,学制为一年半,招收高小毕业生入学,学生大部分来自江、浙两省。由于经费的限制,每届只招收20余名学生,而且要等上届毕业后才招下一届。

该校发起人曾在《时报》上撰文以说明其创办之宗旨与动机:“……然今日女学校中体操一科,有最大之弊二:一曰:无体操之女教员也。女学校之体育事业,假男教员之力以求发达,若他学科则犹可,而体操一科,则决不相宜。何则,体操乃锻炼身体,而兼振作精神者也,教师非躬自模范,而竭力矫正,生徒姿势,则不能有效果。况若教师于生徒前解除外衣,而为种种之运动,已多种中之窒碍,生徒身上某部之歪斜,必须矫正,男教员又不能亲手加之,苛万不得已而为之,则于风俗上岂非大不相宜耶。……然则非养成体操之专科女教员,不足以挽旧社会之顽风,不足以拯新发现之流弊,此即同人等创办是校之微意也……。”①《时报》1908年8月16日。

筹建女子体操学校的直接动机是为女校培养女性体育教员,该校创办者也认为男教员在授课中与女学生的身体接触是违反风俗的事情。可见,晚清时期新学制的颁布虽然在法理上为女子体育扫清障碍,但落实到具体实施上,即使是走在前列的专业体育人士,也未能摆脱旧风俗习惯的影响。其后,爱国女校于1914年添体育科,聘美国体育专家麦克乐为指导,其目的在造就中、小学女子体育师资。初定修业年限为半年,以速成之效供社会需要。1915年,“女青年会体育师范”专科学校在上海创立。创办第一年为试办期,学制只一年,1916年正式开办,学制两年,每年招收一班学生,主要来源是当时公立的各女子师范学校保送的成绩优良的毕业生。到1924年,该校并入金陵女子大学,前后十年中,共培养了近200名学生。[21]

随着女子专科体育学校的出现,表明了近代女子体育在废缠足兴女学的倡导中从口号走向了实践。但此一时期的女子体育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即主要集中于学校之中,社会普及程度不广泛。同时,其也表现出强烈的时代性特征,即女子身体锻炼始终存在于“强国保种”的话语之中,与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情绪紧密联系在一起。

3 “健美”形象的塑造

事实上,维新人士提倡反缠足兴女学,并由此对女子身体的关注,最终目的均在激发“强国强种”的民族意识,他们为女子体育观所建立的基础始终建立在国家和民族的需求之上,而对于女子自身的发展要求却很少关注。20世纪初,通过留学等途径,成长起来一批新的知识女性群体,她们对于女子身体的关注与男性的思路不同,不仅是将女子身体与救国保种联系在一起,而且,与保身自救和自我形象塑造联系在一起。

维新运动以来,在强国强种和体育救国的观念之外,由于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女子体育逐渐社会化的趋势,一种新的女子体育观渐趋产生。这类体育观大致是以女性为本位,将体育的价值指向女性自身,如强调女性自身的健康、从陶冶情操、培养高尚娱乐、改良仪态等方面着手。早在1903年,陈撷芬即提出体育可使女性免于受奴役的地位,她将女子体育与德育、智育并重,认为男女一样都应该接受体育锻炼。她还对以弱为美女子审美标准做了批判,认为缠足、穿耳、养指甲,都是违背体育精神的,一个人美与不美在于身体是否得到有益的锻炼,“色之润泽洁白与否,全视其血,体气强,血管利,则其色白且华”[4]。她指出身体锻炼对于女子自身的重要性,即如果女子没有强健的身体,就谈不上学习知识,提升道德。她的这一观点,从女子本位来审视女子体育,强调女子体育对于女性自身健康与发展的意义,显示出了女子对于自我价值的探索和觉醒。

以1905年成立的振华女学校为例,该校所制定的体育目标,除第一条和第八条是与民族振兴有关之外,其他六条分别是:“养成学生随时改正不良之姿势,而成优美之仪态;养成学生业余运动,为正当娱乐之习惯;养成学生高尚人格、优良品性;养成学生诚实忠信、有快乐精神;养成学生于平时学习运动之际,深切了解卫生及医学之知识。”②“三十年来之体育”,《振华女学校三十年纪念刊》,1936年版,第63页。女性通过身体的锻炼来追求健康和美丽是天性的使然,“五四运动”后,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女性对自我解放和独立人格的追求直接影响了女子体育观的走势,女子体育愈发回归到其健康和娱乐的本义,女子形象的塑造也从“三从四德”、“贤妻良母”过渡到健康美。

所谓健康美,强调的是健康能带来美丽。有论者认为,“健康”含有运动、行进的含义,因此,和“懦弱”一词是相对立的[20]。根据这种概念形成的审美标准,自然和不重视健康的娇弱美人相抵触。所以,提倡健康美的人士首先批判的是中国传统社会“弱不禁风”的女子形象。他们认为,传统社会多半以娇柔婀娜、弱不胜衣或多愁善感的女子形象为美,这根本是病态、不健康的审美标准,导致不少女性身体孱弱,甚至带来亡国灭种的危机。有论者在《妇女杂志》上发文痛斥这一病态的审美观是由男性造成的:“如果遇见天真活波的人,反而说是轻浮,体质健壮的人,反而说是粗野,甚至给加上一切含有侮辱性的名称,把一切罪名都给加在他们身上,于是女性的健康便断送在这种传统卑劣的观念里!”[18]还有人从中国古代寻找不同于病态美的例子,程天工发现,先秦以来有不少文人以健康美歌颂女性,而古人常用的“硕人其颀”便是对高大健壮美女的赞辞[5]。提倡尚武的张之江也指出,正史或稗官野史中的美女也不乏以运动或尚武而获美名,例如杨贵妃、梁红玉、花木兰等[25]。有的论者则注重西方的审美观,指出古希腊社会爱好肉体美,尊重健康美。

健康美与仅强调面貌的审美观截然不同,它强调“体格健康、肌肉发达、身材适度、轮廓均匀和举动活泼”。易言之,健康美是着重女性身体各部分均匀和谐的美。同时,论者反对靠修饰装扮出来的人工美,赞成籍由运动呈现出的健康美。1928年《良友》杂志第27期编者按中说到:“近代的女子不再以粉红之美为美,她们以体魄与精神之美为美,她们不再愁眉深锁地躲在阳光照不到的闺中,她们要站在光天白日之下,以奋斗竞争的场所为背景,对着世界作永久的微笑。”[2]1936年,南京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发起选举“金陵健康小姐”活动,其动机是纠正以弱为美的审美观,因此,评审标准中有一项规定是“各部器官之健全,全身姿势之正确,举动自然,精神活泼”。当此选举构想出现时,深受主张健美人士的支持,认为该项选举应不限该校师生,宜大力推广,由各校推及至妇女团体乃至家庭。而获得此次选举第一名的罗慧林女士“年二十一岁,湖南浏阳人,主修体育系,今年寒假毕业,学术兼优,将来定可在体育界放一光彩。她自幼即注意锻炼体格,常练习骑马、游泳、球术及舞蹈等,因此获得极健美的体格,可是她并不是身材魁梧的人儿,却是位窈窕洒丽活泼天真的女郎”[10]。女运动员因为其健美的体格,成为最具健康美标准的群体。她们的举手投足皆在观众的视线之下,观众不但观赏她们的运动竞技,也观看到她们的身体,因此,在运动风气蓬勃的20世纪30年代,女运动员和女明星一样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这段时期,报章杂志经常透过摄影捕捉女运动选手的风采,并以“健美的体格”来称颂她们。[8]

4 余论

纵观近代中国女子体育观的变革历程,可以发现以下特点:

其一,女子体育观的变化是近代中国社会思潮变迁的折射和缩影。对女子身体的重视缘起于西方传教士的呼吁,实际上反映了西方人权思想中对人本身的重视。上帝造人,而人生而平等,每个人包括女子在内,都有追求身体健康和自由的权力。传教士反对缠足,实际上是反对国人对于人性的禁锢。所以,这一时期的反缠足运动实际上属于早期西风东渐的一部分,是中西方文化碰撞初期的反映之一。但因为西方对人性的理解与中国传统文化认知有着深层次的差异,因而,在当时难以被国人所广泛接受,因之而起的反缠足运动也自然难以收到其效。随着民族危机的深入,救国保种成为时代思潮的主流,有感于亡国灭种的危机感,知识分子注意到强国强种的责任问题,并重视女性在这方面的角色地位,于是,从传教士手中接过了倡导反缠足运动的大旗并兴起了女学运动,将强国强种的观念根植于这两项运动之中,从而将女子体育观与国家民族危亡的核心问题捆绑起来,使之得到空前的推广和发展。民国建立初期,救亡图存的紧迫感渐松,民主、科学、自由重新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对人性觉醒的追求又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随之兴起的女权运动自然囊括了女子体育观念的更新,而这一观念也适应了时代的潮流,渐趋于倡导自我“健美”形象的塑造。总体而论,近代中国女子体育观着眼点的变化大致经历了从人性到国家性,再到人性的变化历程。可以看出,不同的社会思潮和时代文化背景孕育了不同时期的女子体育观,并决定了不同时期女子体育观的核心主张、社会影响和变化走向,这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因何“保种”、因何“健美”,以及何时“保种”与何时“健美”的问题。

其二,“保种”与“健美”互不排斥,交织存在。纵观近代中国女子体育的发展,无论在国家民族至上的“保国”强势语境中,还是在妇女本位至上的“保身”自救语境中,女性意识和国家意识既碰撞又交融,两条价值观并非完全对立,近代中国女子体育价值观也始终在“保国”和“保身”之间摆动。当传教士从医学、宗教和人性角度对女性自身“健美”的倡导,在亡国灭种、民族危机的语境中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之后,使反缠足运动得以产生广泛影响。一方面,满足了知识分子“保种”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客观上促成了女性自身的解放和“健美”。20世纪初女性自我意识崛起后,尽管健美形象的塑造是以关怀女性健康为出发点,然而最终的目的仍然是振兴民族,强大国家。正如某位作者在论述妇女美的问题时所做的诠释:“……当这国际的狂潮摧残中国,我们已陷入苦难的重围,危险的境地。……只有健康美才能打破中国底积弱,使种类优生化。只有姿态美才能扫荡苟且堕落的丑态,收到民族杰出的效果,如此才能达到国家强盛的途径!”[17]香山女子学校学生刘瑞莪在论述女学体操一科时,同样是先身体后国家的思路:“体操诚急务矣,可以活筋骨,可以怡性情,可以强种族。……故体操者,学堂必不可缺者也。虽然,吾谓女学之体操为尤要。盖女子者,国民之母也。一国之中,其女子之体魄强者,则男子之体魄亦必强。我国人种之不及欧美者,亦以女子之体魄弱耳。”[16]由此可见,从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虽然“健美”最终取代“保种”成为女子体育观的主要主张,但这二者从不对立并且从未完全分离,只是哪一种主张更占上风和更加明显的问题。脱离了“保种”的单纯“健美”会变成对西方人性和个体的简单崇尚,与中国文化难以融合;不追求“健美”的单纯“保种”会沦为机械的政治口号,寻找不到支撑和壮大的土壤。

近代女子体育价值观的转变,得益于中西方文化的碰撞融合,是近代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女性解放运动的一部分,更是不同历史时期社会语境的微观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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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得溥编.陈黻宸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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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德贞.施医信录缠足论[J].教会新报,1870,2:82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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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梁启超.变法通议[A].饮冰室文集点校[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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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钱一笔.妇女美的问题[J].妇女与儿童,1935,19(2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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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上海中国女子体操学校开学记略[A].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下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719.

[20]叶曾骏.妇女的健康[J].妇女杂志,1930,1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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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下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657-658.

[23]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三辑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488.

[24]张之洞.《戒足会章程》叙[A].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十二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10062.

[25]张之江.勤勉女同胞应注重体育国术[A].张之江先生国术言论集[M].南京:中央国术馆,19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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