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铁黎
(首都体育学院,北京 100191)
体育人文社会学
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立与发展
杨铁黎
(首都体育学院,北京 100191)
采用文献资料法、历史研究法对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立与发展历程进行了研究,旨在对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脉络及经验进行总结和梳理,为我国课余体育训练的人才培养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通过研究,将其发展历程分为初建阶段、快速发展阶段、调整阶段和内涵发展阶段4个发展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发展特点进行了归纳和分析。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教结合;体育后备人才;课余体育训练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由国家体育系统和教育部共同创办的一种具有我国特色的学校业余训练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之一,为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对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的脉络及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和系统梳理,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相关学术研究提供文献参考,为我国课余体育训练的人才培养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实践指导。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在研究过程中查阅了建国以来出版的体育政策文件汇编15本、中国体育相关著作12本,以及有关课余体育训练的研究论文40余篇,并对与本研究有关的资料进行了梳理和归纳;采用历史研究法,以我国经济、社会、教育、体育发展的各个阶段为背景,将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阶段划分为初建阶段、快速发展阶段、调整阶段和内涵发展阶段4个发展阶段,并提炼出了各个阶段的特征。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源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并未通过原国家体委和教育部等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审批等程序给予命名,只是通过一些相关管理文件进行号召。例如,1958年在徐州召开的由原国家体委和教育部联合举办的“关于切实贯彻全国中小学体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对中小学体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新任务中提出,“在十三岁以上小学生中基本普及劳卫制少年级,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以田径、体操、举重为主的等级运动员运动。”同时,还提出了针对措施,即“各地区和学校,要根据地方特点、传统习惯、设备和力量等条件,对开展各项体育运动和提高各项体育运动的技术水平,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规划,并确定重点和具体任务”。在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地的一些学校根据本校的特点和条件,以一二个体育项目为重点,逐步形成传统、有计划地在课余时间组织多年系统的训练[1]。这些学校就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雏形。
1964年6月1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原国家体委颁布了《关于在男少年中开展小足球的联合通知》,其中提出“加强后备力量的培养。应选择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学校作为基地,也可以在公共体育场建立小足球活动中心,由体委派教练,负责指导小足球活动和训练工作。提倡组织优秀运动队带徒弟,经常进行技术辅导。”为形成足球运动传统项目学校打下了基础。
在“十年浩劫”中,体育传统校被摧残殆尽。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教育事业的逐步恢复和发展,各地体育传统项目校又陆续恢复、发展起来[2]。据1978年的统计,参加各项业余训练代表队的学生数为7 424 899人左右。
1979年10月5日,教育部、原国家体委印发了关于试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的通知(〔79〕教体字020号 〔79〕体群字45号)。《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中指出“在普及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学校应建立以传统项目为主的运动队。”并在训练计划制定、训练时间安排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使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和基层领导的重视,并得到了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体育传统校在全国得以迅速地发展,并被作为后备体育人才培养的一个新兴渠道。
1981年6月,国家体委、教育部联合召开了有十四个省市体委、教育厅(局)有关同志参加的体育传统校调查会。通过共同探讨研究,方向更加明确了[2]。本次调查会对全国体育传统校的发展,以及为1983年召开全国第1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验交流会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1)初步形成了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雏形;2)积累了一定的办学经验。
1983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原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3〕16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提出了“巩固和发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除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以外,还要不断地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重点业余体校和优秀运动队培养后备人才。会同教育部每二三年召开一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会议,交流经验,表彰搞得好的学校。”《通知》的附件《关于进一步发展业余训练的意见》(简称《意见》)指出,“业余训练担负着三个方面的任务: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培养群众体育活动骨干;提高整个社会的体育水平。这三方面在不同的业余训练形式中侧重点可有所不同”。《意见》还首次提出了对后来我国后备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影响很大的“三级训练体制”。这次会议之后,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得到了快速发展。
1983年11月9日至14日,原国家体委、教育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第1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验交流会,出席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体委、教育厅的有关人员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代表共220人,原国家体委副主任徐寅生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讲话。会后,原国家体委、教育部于1983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徐寅生同志在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验交流会上的报告>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实行办法>的通知》(〔83〕体群字108号),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后,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制定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试行办法》。体育传统校的建立,推动了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普及,对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
我国体育传统校有了很大的发展。据1983年7月底对20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共有体育传统校3 153所,包括田径、游泳、足、篮、排、乒乓、羽毛、体操、技巧、举重、武术等20个项目,保持常年训练的校代表队员约达16万人,不少省、市、自治区的体育传统校还成立了班级代表队,如在江苏省的491所体育传统校中,有班级队7 437个,运动员81 295人[2]。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已培养输送出23 070名运动员后备人才。其中,进入市(地)县(区)重点业余体育学校(包括重点班)、省运动体育学校、体育中学的有15 715人,被选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队代表队的有1 270人,向体育学院输送了2 312人。
原国家体委、教育部发布《关于举行一九八四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学生田径分区赛的通知》(〔84〕体群字25号)),指出“为了进一步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田径运动技术水平,国家体委、教育部决定于一九八四年八月举行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初中学生田径分区赛[3]。”
在《1984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集体评选结果揭晓》中,原国家体委、教育部公布了一批体育传统运动项目学校名单。经过检查验收,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学校群体活动和学生课余训练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原国家体委和教育部共同下达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教育厅(局)做好授奖工作,按原规定发给先进集体奖状及奖金。通知还要求大力宣传这些先进集体的工作经验,促使各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做出新的成绩[4]。
1985年举行了全国先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奖大会,北京小学等100所中、小学获得奖励。原国家体委副主任何振梁和原国家教委副主任邹时炎出席了发奖大会。何振梁在会上指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证明是开展学校业余体育训练的一种好形式,有利于贯彻“选好苗子,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业余体育训练方针,有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邹时炎希望这次获奖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继续努力,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全国10所田径或游泳传统项目学校,由于训练成绩突出共获得“霍英东发展体育基金会”奖励的20万元人民币。“霍英东发展体育基金会”设立于1984年,基本资金1亿元港币,主要用于资助、发展内地体育事业最需要的方面[5]。
经过2年多的探索,各地体育传统学校取得了一些经验,由于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群众性体育锻炼十分活跃。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智力发展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快速发展,于1985年11月9日至14日,原国家体委和教育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验交流会”。会上交流了各地办校的情况和经验,讨论了进一步办好现有体育传统学校的措施,表彰奖励了107个先进集体和500名先进工作者。
1985年,已有3 000多所国家级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分布在全国各地,保持常年训练的代表队员近16万人。这些学校重点开展的体育项目不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坚持多年不衰,而且由于中小学对口挂钩,对具有体育才能的学生进行多年系统的训练,因而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据20个省、市、自治区1980年以来的统计,体育传统学校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后备人才达23 000余名。例如,刘玉煌、翁康强、杨锡兰、黄锡萍、陆元盛、李小平、戴丽丽等体坛名将,都是由体育传统学校与业余体校配合工作,发现并进行了早期培训;以田径项目为传统的福建省莆田县第1中学,为国家输送的体育人才已达352人;以垒球为传统的河南省郑州十六中,已为国家女子垒球集训队输送了4名运动员。
为了表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体育教育,在增强学生体质的同时,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国家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方面做出成绩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89年1月23日,原国家体委、原国家教委颁发了《关于授予一百所学校为“一九八八年度全国先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称号的决定》(〔89〕体群字1号)(简称《决定》)。这项《决定》的颁布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确立与不断发展,为我国各级优秀运动队和体育院校输送了大批后备人才,对我国体育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6]。到20世纪90年代初,传统校数量基本稳定在24 000所左右(其中省级校3 300所),约占全国学校数的3%;经常参加训练的学生人数约470万,也约占全国学生数的3%[7]。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1)基本形成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了较为有效的激励机制;2)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规模迅速扩大,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养出一大批高水平的运动员;3)加强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经验交流活动;4)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已经成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三级训练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社会经济及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面临着后备人才匮乏、新老交替等诸多问题,为了探讨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的培养,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等问题,部分专家、学者对以传统项目学校为核心的学校训练体制进行了重新评价和反思。
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同年7月6日,原国家体委发布了《奥运争光计划》,对两项计划的贯彻落实,学校是一个关键因素。由此,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被赋予了新的发展内涵:1)为我国竞技体育培养人才;2)为群众体育培养技术骨干。在此基础上,2000年7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群字〔2000〕086号)(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应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评估指标和评定办法,这是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运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也是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上提出的新要求。
《管理办法》首次对传统校的内涵做出了界定:“传统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并在至少两个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阐明了传统校的隶属关系和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即“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传统校进行管理。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校进行管理。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体育业务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体育传统项目校的目的任务——“传统校应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同时,在传统校的审批程序、训练时间、竞赛、体育健身、文化课学习、经费和物质保证、评定办法等方面都做了进一步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健康发展,依据《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办法、标准及评分的通知》(体群字〔2003〕34号)(以下简称《评定通知》)。《评定通知》规定“从2003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将每四年评选命名一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并进行表彰奖励”。
《评定通知》要求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共同制订的《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评定并命名“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而且,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工作、复查工作,每4a进行1次。《标准》还对基本条件、工作要求、工作成效3个1级指标进行评价,每个指标都有规定的权重分数。经过评定,于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了100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名单。
经过这一阶段的整顿、规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得到了健康持续地发展。2004年底,我国体育传统校共计11 477所,其中,国家级200所;省(自治区、直辖市)级4 133所,(市)级7 144所[8]。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1)对社会转型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调整,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2)建立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方式;3)探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教结合”新思路、新模式。
2008年我国运动员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夺得51枚金牌,获得金牌总数第一。同时,在北京奥运会闭幕式上,胡锦涛总书记致辞中提出了“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目标。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国家体育总局为了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增强青少年体质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新时期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2011年8月29日,由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主持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市体育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就《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2011年正式颁布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简称新《管理办法》)。
与2000年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相比,新《管理办法》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界定更加严谨,更加符合新的形势发展需要,指出“传统项目校是指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严格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学生体育活动具有特色,并至少在两个体育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经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的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传统校的目标定位上更加强调教学和科研作用,更强调了传统校的社会功能和体育社会化的要求——“传统项目校应在开展体育教学科研工作,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竞赛,改善体育条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推广学校传统项目,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办学主体上也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对传统项目校进行资助、捐赠或提供体育服务”。
新《管理办法》增加了“建设与发展”部分,并提出了“传统项目校应当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并努力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文化建设,结合本校传统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区体育服务与交流活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向公众开放规模和质量逐步提高。”“传统校应充分整合利用各方场地设施设备、教练员等优质训练资源,鼓励传统项目校与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共建、联办”。
新《管理办法》在经费保障方面除了保留“列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之外,有了进一步拓展,指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用于全民健身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传统项目校专项经费,确保传统项目校在传统项目课余训练、竞赛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费需求”;还增加了风险管理内容——“传统项目校要有健全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要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安全。传统项目校应当确保参加传统项目校训练竞赛的学生办理专门的意外伤害保险。地方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纳入管理范围的传统项目校的师生办理参训、参赛活动保险”。
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贯彻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终身体育运动兴趣和锻炼习惯的重要阵地。截至2012年,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共计15 577所,开展体育项目涵盖田径、篮球、足球、游泳、体操、羽毛球、举重、射击、网球、手球、棒球、武术等多种项目,向业余体育学校以及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体育人才,培养的国家二级和三级运动员占所有该级别运动员的97%。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于2008年6月共同颁布实施了《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五年计划》。为了保证师资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在资金和组织建设上采取了有效的保障措施。国家体育总局每年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500万元,5a共投入2 500万元,有效地保证了培训工作的开展。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命名首都体育学院为全国传统项目学校师资培训基地,对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设计、规范管理。各地也通过各种形式成立了本地区师资培训中心。经过5a的培训,有3万余名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接受了培训,占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总量的43%。其中,在首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举办的国家集中培训班,共培训了2 975人;组建和派出国家讲师团赴西部各省(区)的巡回培训,共培训西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9 540人;由东中部省市自己组织分省培训,共培训了2万余名。
2012年12月5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五年(2008-2012年)总结大会”,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冯建中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很有成效。”“这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专门针对体育教师的国家培训计划。”“体育部门要主动和教育部门商量,谈谈两个部门怎么合作,商议怎么把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师资培训这件事情做好。要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接受教育部门的指导,共同来做事。”杜占元副部长也在讲话中指出:“教育部门一贯重视体教结合,多年来,积极主动与体育部门合作,在体教结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体教结合的典范,在促进青少年体质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已成为我国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摇篮和基地,为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会的目的,是总结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经验。”[9]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凸显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特色和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委托首都体育学院组织专家团队研究论证新一周期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方案。经过5个多月深入调研与研讨论证,于2013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三年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其中明确了2013年-2015年3a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对象主要为国家级和省市级开展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冬季项目(以速滑为主)等项目训练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骨干教师,预计3a培训师资约1.3万人。本周期更加突出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特色,由原来的“教学”为核心,转为“训练”为核心,重点突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专项运动的训练理念、训练内容、训练方法和手段,辅以教学技能的提高。
在教学模式上采用课堂讲授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方式。为了保证培训质量组建了培训督导组和培训专家库,并评选出首批专家库专家。
2013年在首都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这4个国家集中专项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当时计划培训700人。西安体育学院、兰州城市学院、新疆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成都体育学院、西南大学5个西部地区培训基地当时计划培训500人。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1)注重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内涵发展,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强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2)强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训练的科学化和社会化;3)加强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教师培训工作,注重提高课余训练和体育教学的效果;4)进一步推进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教结合”的发展。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后备体育人才培养渠道,几十年来为我国竞技体育作出了突出贡献。初建阶段,初步形成了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雏形,并积累了一定的办学经验;快速发展阶段,基本形成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规模迅速扩大,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养出一大批高水平的运动员;调整阶段,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了评估机制,“体教结合”受到重视;内涵发展阶段,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强调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强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加强了体育教师培训工作。
[1] 徐本力,王敦浦,费冰涵,等.对我国现行传统项目学校课余训练体制现状的调查与研究[J].安徽体育科技,1990(1):1-20.
[2] 国家体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徐寅生同志在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验交流会上的报告》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试行办法》的通知[J].学校体育,1984(3):2-6.
[3] 国家教委,教育部.关于举行一九八四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学生田径分区赛的通知[J].学校体育,1984(3):6.
[4] 1984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集体评选结果揭晓[J].学校体育,1985(3):4-5.
[5] 霍英东基金会.互动百科[EB/OL].[2014-03-16] http://www.baike.com/wiki/霍英东基金会.
[6] 赵德勋,黄玉山.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研究综述[J].中国学校体育,2007(3):12-15.
[7] 方吉泉.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近十五年的发展研究.成都体育学院学报[J].2005,31(4):112-114.
[8] 李相如.中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现状与管理机制研究[J].体育科学,2006,26(6):26-27.
[9] 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五年总结大会(2008-2012年)的情况报告[M]//青少司工作文集.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3:333-345.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Project School
YANG Tie-li
(Capital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 Beijing 100191, China)
Adopting methods of literature consultation and historical research, this thesis systematically researches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procedure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project school, summarizes and organizes its procedure and experience, aiming at providing reference to talent cultiv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xtracurricular sports training. Through research, development procedure has been divided into 4 stages, namely, initial stage, rapid development stage, adjustment stage and connotation development stag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stages have been concluded and analyzed.
traditional sports project school; combination of sports and education; sports reserve talent; extracurricular sports training
G812.5
A
1004-7662(2014 )05-0001-06
2014-02-23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百年学校体育史》子课题(项目编号:13YJA880082)。
杨铁黎,教授,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