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楠,孙占峰
(1.吉林体育学院 体育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长春 130033;2.空军航空大学 航空体育系,长春 130022)
社会体育指导员行政培训是指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的规定,按照国家及省市地方体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以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大纲为培训教学规范,以社会体育指导培训基地为行为主体,对各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晋级培训,最终以结业考试形式完成培训并获批晋级,而开展的培训。此类培训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培训基地负责教学组织与培训。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行政晋级培训应遵循整体的系统性原则。即构成培训环节各体系间应以培训目标的科学、有序、优化、高效实现为核心,其体系内部关系协同、运行平衡。特别是在底层思想决策、中层培训制度、表层培训行为的相互融合中体现完整的系统性。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其他国家相比,由于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背景的差异性,在管理体制、岗位设置、服务方式等方面都有着自身特色[1]。因此,在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育模式时应注重将选拔人才、注册考核、晋级培训、评价考核等管理过程与培训理念、目标、方案的实施等进行有效的融合,权衡大系统与小系统的关系,统筹规划、理顺关系、相互协调,为开展高效的培训工作奠定基础。
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模式时,应科学地遵循管理原理、教学规律、考评原则等,综合考虑实施主体和实施对象的特性进行系统构建。如,政府行政部门在培训中应定位为“提供制度供给服务”,即由体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及经费方面给予支持,而所谓的培训服务则应由以高校为主体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来提供。
高质量完成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不是体育局、培训基地或是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一家的独立工作,它除了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之外,还需要借助社会力量来使培训工作更加高效[2]。如,可发挥当地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组织功能、优秀健身站点的实践功能、当地企事业单位的财力等。高效性的另一方面体现在培训体系各环节工作流程简化、有序,工作分工责任明晰、有的放矢;降低工作成本,能够集中精干力量、节约人力资源;就地取材、引进外援、形成地方培训特色。
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首要目标为提升态度。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一岗位的特殊性,完全印证了“态度决定一切”,因此在培训中加强志愿服务精神的教育与提升具有重要意义[3]。这种奉献与互益性,不仅能够提高具有我国国情特色的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志愿服务性,还可提升其工作的规范性、示范性与榜样性。核心目标为提高技能与扩充知识,我国现有的技能指导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多数为未曾有体育专业教育经历的“非专业人士”,为此通过培训来提高其专业技能指导能力,扩充政策与基本理论、体育保健、健身咨询、组织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应用方法。
着重强调对培训工作计划的设置、大纲的研读、培训对象的审批、授课教师的遴选、以及整体工作的监督与评价。培训管理应根据管理的工作内容进行有效的分工协作,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图,规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在对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的同时确保做到明晰工作明确责任[4]。由于培训对象的分散性、层次性、差异性、非行政性等特征,因此在全程动态管理的同时,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与反馈,形成流动循环式管理模式,为新一轮培训奠定基础。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与继续教育的主体是指负责资格审查与指导、监督和评估的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经批准的协会,以及负责具体教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这其中,即包括政府机关部门又包括专业的教育教学单位,即有参与宏观管理的行政机关人员,同时又有具体参与管理、培训、教学的一线优秀教师。
2011年以国家体育总局令的形式颁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原国家体委1993年12月4日发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办法》中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并获得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5]这些人员包括了属于组织与管理类别的体育政府机关干部、社会工作者,以及属于技能指导类别的一线专职社会体育工作者、非专职的其他兼职工作者,同时更要鼓励和动员具有体育专业指导优势的体育教师、教练员与运动员等参加培训,以进一步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对象的数量与质量。
其一,集中面授。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为集中面授主体,通过将各地指导员集中一起进行授课的方式进行,这种培训方式有利于集中各地区优秀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形成资源整合,短时间提高参培学员质量,效率较高。其二,模块选修。集中面授的缺点在于我国现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制下,能够根据四个级别的相应等级水平进行横向培训,但其缺乏对同一级别不同运动项目指导员的纵向培训,因此为弥补集中面授统一授课的不足,在培训方式上还可采用模块选修。其三,实践模拟。广泛动员优秀体育社团协会、模范健身站点及其他社会力量,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创设实践模拟平台。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1版)》所列“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内容应具有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相适应的工作规范、基本知识、组织管理、健身指导和自设内容知识等5部分。”其中,工作规范、基本知识、组织管理、健身指导4方面内容应依托《大纲》的要求及参考《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教材(2012版)》来开展教学工作。自设内容知识方面的设置与教学工作,应体现各地区培训特色。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培训是进一步提高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更是提高其指导水平、发展群众体育、为体育强国奠定基础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应逐渐屡清工作脉络、明确工作体系,使培训的准备、实施、检查与评价更具系统性与科学性,从而更好地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目标,发挥其更大价值。
参考文献:
[1] 郭亦农,马艳红,邹本旭,等.我国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构建的思考 [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9(4):20-22.
[2] 郑壮荣.社会体育指导员远程培训模式研究[J].科技信息,2009(18):212.
[3] 王美.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能力评价体系建立与实证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8).
[4] 王进.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远程培训模式研究[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10(2):97-100.
[5] 王淑清.吉林省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