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艳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210000)
何为“范式”?20世纪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下了定义,“范式”是指由研究者所持有的独特的观察角度、基本假设、概念体系和研究方法构成的,表示科学家看待和解释世界的基本方式①。一门科学在对其基本问题进行展开的过程中必定会形成相对固定的研究范式。除了20世纪新近诞生的以逻辑和语言学为方法的元伦理学,伦理学史上长期存在着美德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这两条探究路径,它们分别以个体论和整体论为基本研究范式。以古希腊伦理学和中国儒家伦理为代表的美德伦理学主要关注着“什么是一个好人”这一问题,目标在于探究一个人成为好人的标准和途径。这些学说强调个体的道德主体性,重视个体的德性、自由、权利、幸福等价值,把它们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理想和终极目标,因此可以看做个体论的研究范式。而以康德的义务论为代表的规范伦理学旨在回答“什么是合理的道德规范”这一问题,康德的义务论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出发为感性存在的个体确定普遍的人类理性作为社会规范和准则,即来自内心道德律的绝对命令。不同于立足于个体的美德伦理学,这种规范伦理学无疑是一种整体论的研究范式。从古典美德伦理学的衰落到近代规范伦理学的兴起,再从近代规范伦理学的反思到古典美德伦理学的复兴,整个伦理学历史可谓是一段美德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环绕交错的历史,也是一段个体论与整体论分庭抗礼的历史。
无可厚非,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体论或整体论为当时的道德状况提供了一个相对合适的研究范式。从对“人”的关注,到对“社会”的关注,这一过程不仅是道德哲学范式发展和演变的必经之路,也是人类思想文明进步和成熟的必由之路。但是,无论是个体论范式还是整体论范式,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陷。个体论将社会整体解剖成一个个单独的个人,屏蔽了社会群体的特有性质,正如黑格尔所批评的,它是一种“没有精神”的“原子的观点”。整体论则把社会看做是超越个体的存在,这种观点往往导致产生忽视个体的偏见,从而停留于片面的直观主义,阻碍对社会的合理分析。因此,无论偏重哪方都会使个体与整体的伦理关系本质无法准确的反映出来,使得社会价值目标和个体理想追求出现巨大偏差,从而造就现实生活中出现诸如“伦理的实体和不道德的个体”或“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之类的伦理道德悖论。现代社会文明面临的诸多道德问题、伦理困境正在急切地呼唤我们在道德哲学领域实现个体论和整体论的整合,通过一种道德哲学范式的转换来谋求新的出路,提出新的解释。正是在这一情形下,立足于个体且发散至整体的融合个体论和整体论范式的“道德场”应运而生。
在此,“道德场”这一术语将借用马克思的市场理论。在《资本论》等其他著作中,马克思从空间和时间相统一的意义上来说明市场。前者通常指的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及其流通领域;后者是马克思更广泛使用的概念——指在商品经济中形成的、以货币运动为核心的、组织社会经济的交换体系(动态系统),在外延上包括了社会再生产的全部过程②。一句话,时间意义上的市场表征着再生产过程和资本循环过程。因为,再生产过程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都与市场密不可分,“产品只有出现在市场上,才能成为商品,才离开生产阶段”③。而市场又是资本循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必要环节:资本家用一部分货币购买劳动和生产资料,用购买的商品从事生产,产出大于生产要素价值的商品,再重新回到市场,通过买卖实现资本的积累。笔者所谓的道德场也同样暗示,它不仅是一个空间意义上的道德环境与氛围;更是表征着一个时间意义上的个体上升为道德主体的逻辑过程,即它是传递道德信息实现个体道德生成过程的充满道德作用力的虚拟时空处所。
作为一种融合个体论和整体论的道德哲学范式,“道德场”的首要特征是基于关系视角的“场”的哲学思维,此种关系视角正是整体论范式的灵活运用和精华提取。不同于整体论范式本意,它只是作为一种整体化的思维方式显现于道德场范式之中,而非仅仅局限于以整体为对象或目的。因此,在这种“场”的思维透视下,道德才得以在横向的个体发展和纵向的社会影响上都呈现出一种向前推进与向外发散的动态的运动过程。
追本溯源,“场”的概念来源于物理学,它是指传递实物间相互作用的一种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④。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藩篱破除,将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思维、研究范式带进人文社会科学的领域中,已经逐渐成为众多学者的全新探索方向。正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不过是人化了的自然界,本质上是客观的物质体系,那么,将自然科学中精确化的理论运用到人文社科领域也未尝不是一个可能之举。法国著名科学家和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就打破传统的社会结构理论,将“场”理论普遍化为元理论,在惯习、资本等概念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场域”概念,用以解释日益分化的社会和相互斗争的个体:“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⑤场域本质上是一种关系系统,这些关系像磁场中的磁力线一样强加性的作用于场中的主体。我们所谓的道德场其实也类似于场域概念的关系特性。当前社会,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方面都发生着巨大的变革,催生了许多崭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道德问题日益纷繁复杂。在这种状况下,日益浮躁的心态模糊了人们视野,肤浅了人们的认知。面对这样风云突变的现实,历史上的个体论和整体论道德哲学范式早已陷入了瓶颈时期,必须要通过整合以克服二元论范式偏向。恰恰基于关系视角的场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道德哲学范式,“道德场”将个体论和整体论相“融合”,“融合”并非简单粗暴的“合并”,它是从宏观、辩证的视角,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整体化的思维方式分析道德哲学问题。
AD8347是一种具有射频和基带信号自动增益控制功能的宽带直接正交解调芯片,可用于多种类型的接收机;其工作带宽为800 MHz~ 2.7 GHz,可覆盖所有导航射频信号;其输入三阶交调截为11.5 dBm。AD8347作为接收通道的最后一级电路,其三阶截点在系统三阶截点中起主要作用;较大的三阶截点使得接收通道具有良好的动态范围[23-26]。射频通道1的AD8347外围电路设计如图6所示。
民族是伦理的实体,伦理是民族的精神,作为伦理个体化的道德也同样具有民族性。中国传统道德哲学将伦理与道德相连,形成“伦——理——道——德”的伦理精神发展的辩证过程⑩。虽然伦理和道德有所差异,但我们并不能脱离伦理谈论道德,同样,离开伦理的个体道德生成也不具有现实性。因为如黑格尔所言,只有在伦理性的实体中才最容易诠释和履行道德。那个体是如何完成道德生成的整个过程呢?第一步,“道”是源于“伦”并由“理”转化而来的。“伦”是中国文化的特殊概念,它起源于家族血缘关系的传统,表征着一种秩序性的安排。“伦”建立的原理是“人伦本于天伦而立”。人伦关系是由“天伦”即血缘关系的模式向外“推”出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要做到“安伦尽分”、“安分守己”⑪。这就决定了它不同于西方意义上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而是人与实体性的“伦”之间的关系。这种作为普遍物的实体性存在如同西方世界的上帝一样高高在上监督着人们。但是,要想让“伦”真正获得客观性成为普遍性,需要“理”的出场。《说文解字》曰:“理,治玉也。”只有通过“理”的作用,“伦”与“理”相结合,才能挖掘出“伦”的内在原理和内在规律,形成人伦原理,以此构建人伦实体和人伦秩序。然而,这种抽象的人伦之理如果不能落实到人的现实世界,落实到个体身上,就不可能具有调节的功效,只能成为空中楼阁。人伦之理要向人德之道转化才具有现实性,这便是“道德”的逻辑起点之所在。“道”是由“理”转化而来的,是一种普遍的最高原则,在现实社会体现为道德原则、道德规范。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扬弃了“伦”的抽象普遍性,获得了转换为个体内在实在性的可能;后者仅是潜在的抽象普遍性。第二步,“德”是“得”“道”的过程。老子在《道德经》中很好地诠释了这一过程,给予道德本体论上诠释:“德者,得也”;“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得”即是柏拉图意义上的“分享”。个体只有分享普遍性的“道”,才能转换为内在的德性。如此,才能实现对伦理之“理”的获得和对伦理实体的分享,伦理实体性才能凝结为道德主体性,伦理客观意志的法才能向道德主观意志的法过渡,个体才能在道德层面上升为主体。在现实层面,“道”外化为世俗社会中的“规则”,个体只有通过在交往活动中的“知”与“行”分享“规则”才能成就“德性”。至此,个体在理论上完成了“个体——道——德——主体”的道德生成的整个过程。一句话概括,个体需要分享源于“伦”并由“理”转化而来的“道”的实体性,并且化为内在的实体性,实现个体与实体的辩证统一,实现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统一,才能上升为道德主体,即为“得”“道”成“德”的过程。笔者所建立的道德场范式即暗含着这一逻辑关系,只有在这个逻辑关系中,个体才成为被整体化思维了的真正的立体化的个体。
虽然个体论范式被现当代众多学者诟病和批判,但是必须承认离开了个体,道德无从谈起。因此,“道德场”必须扎根于实实在在的个体,并且是被整体化思维了的个体存在,它内含着“个体上升为主体”的道德哲学逻辑。
监测所有术后患者常规植入颅内压(ICP)监测光纤电极,采用美国强生柯德曼Codman有创颅内压监测仪,动态记录患者ICP监测结果;每天进行GCS评分;统一使用RADIOMETER-ABL90Series血气分析仪检查每日血K、Na、CL、渗透压,每人在入组前检测基础SCr水平,每天复查SCr,根据国际改善全球肾脏病预后组织(KDIGO)标准统计发生急性肾损伤(AKI)病例数。
本文对各向异性聚焦条纹变像管进行了数值分析与实验测试.首先,建立了条纹管电子光学模型,利用三维电磁场数值计算了其电位、电场分布,主要分析了条纹管轴上电位、边缘电场强度以及四极透镜内部场分布,发现实际中容易产生的高压打火点;其次,追踪了从阴极狭缝发射的电子运行轨迹,分析了静态和动态扫描下的狭缝像,并计算了条纹管的时间畸变;最后,实验测试了该大动态条纹相机的动态范围与时间分辨等性能参数.
民间哲学家任恢忠对“场”的范畴、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哲学范畴体系内的论述,将物理学中的场论上升到哲学高度,这对道德场范式的建构颇具意义。他认为,场是物质体系各要素之间,在相互作用中因传递、交换其物质、能量、信息而产生和形成并所凭藉的一种中间载体和时空处所,是信息的物理载体、时空的特有形式、运动的内在根据,是相互作用的产物,又是相互作用的媒介与处所⑥。概言之,“场”的哲学内涵包含了三个要素:中间载体、时空处所以及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这意义上,道德场所具有的场特性或场思维具体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它是传递“道德信息”的充满“道德作用力”的场。道德场是搭载“道德信息”的中间载体,中间存在着推动个体上升为道德主体的各种道德作用力。“道德信息”是道德场的内涵、精神之所在,不包含“道德信息”的道德场是不现实的、无意义的。“道德作用力”一方面是道德场顺利运行即个体道德生成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又是发散出去影响其他个体的作用力。第二,它是抽象意义上的场,是虚拟的时空概念。人们无法识别道德场的样貌、颜色、气味,但它确实存在,并时时刻刻在我们周围。从空间上来说,它没有明确的界线,呈现出一种虚拟的氛围和环境;从时间上来说,个体上升为道德主体的过程也是不可捉摸的。第三,它意味着自我成为道德自我的完整过程。任何一环节的“缺场”都会带来“场态”的失稳,就有可能导致道德危机的出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场”的哲学思维汲取了整体论的思想精华,赋予了道德哲学整体化的思维方式,将个体发展和社会影响齐齐纳入关系的系统之中加以考察。
“场”的哲学思维和“个体上升为主体”的道德哲学逻辑共同构成了道德场范式最为核心的两大思想维度。它融合了历史上的个体论和整体论范式实现了道德哲学范式的转换,一方面将整体论抽象成为整体化思维方式,借以考察横向的个体与纵向的整体,呈现出一个动态立体的运动图景,另一方面强调个体视角的重要性,道德的问题需要植根于被整体化思维了的个体。这里,个体和整体被巧妙地囊括于一个研究范式内,从而在理论上避免了个体论和整体论的二元论范式倾向。融合的必要性正如吉登斯所言,社会不是个体单位的简单集合,也不是独立于个体行为的整体,从而否定了个体主义原则与整体主义原则,以及在两者间做出选择的必要性。
以体育活动的五个流畅体验特征为观察变量,把性别作为独立变量,对这些数据进行T检验,得出以下结果:从下表中的数值可以看到,在体育活动中有五个特征是有显著差异的,分别是:挑战-技能平衡、愉快的体验、注意力集中、时间的变换、清晰的目的。表明在体育活动中这五个特征在性别上是有区别的。可以看到男生的数值都比女生高,根据平均值、方差以及标准差可以看出男生在体育活动中要比女生更容易获得流畅体验。这与男生和女生与生俱来的能力和爱好有关,一直以来男生都比女生好动,更喜欢运动,可以更多地投入到运动中去,导致了男女生在体育活动中流畅体验的差别。
⑤[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3-134页。
总之,暂且不论道德场范式的理论生命力在何处,直观现实,进行一场道德哲学范式转换的需求已经不是空穴来风。当代社会道德哲学范式关注的对象应当实现个体与整体的融合,在一个个体与整体互动的关系图景中解释道德问题。这是道德哲学,更是应用伦理学深入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道德哲学范式对现实生活的解释力与干预力。
[注释]
①[美]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41页。
②陈立:《关于市场概念的探讨》,《财经研究》,1987年第8期。
③王冰;《马克思的市场理论研究》,《经济评论》,1995年第6期。
“个体上升为主体”的道德哲学逻辑的洞察要基于伦理与道德的明确区分以及对它们之间关系的把握。如成中英先生所说,伦理与道德可视为代表社会化与个体化两个不同的过程,道德是社会伦理的个体化与人格化,而伦理是个体道德的社会化与共识化⑦。然而,在道德哲学意义上,社会伦理的个体化与人格化并非即成之事,个体不生而为道德主体。当呱呱坠地来到世界上时,婴儿仍然与他的环境是共生、一体的关系,他是“一体化的自我”⑧。只有向“冲动的自我”发展,分裂出主体与客体,他才能从实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个体。而这时的个体起初也还是生物学意义或自然意义上的存在,例如情感、欲望、自然需要等一系列天性,虽然包含着由自然性向社会性转换的可能,但是在这之前,它仍然是“不同于现实的社会规定”⑨。因此,要成为真正的道德主体,必须经过个体上升为主体的过程即道德生成的过程,而这过程便是道德场的核心内涵所在。
④戚卫红,陈延斌:《“道德场”之存在研究》,《求索》,2011年第8期。
目前行业内涌现出的一些新的销售渠道平台有:电商平台2.0;全屋定制/整装平台;具有高端话语权的设计师工作室平台;开发商精装修工程平台;家装平台/供应链及商超平台。这些新的各类平台层层截流,传统专卖店客流呈断崖式下跌。电商平台2.0进行了线上线下的新零售整合。这些新的销售渠道的发展突飞猛进,对传统的销售渠道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当然,理论范式的转换不仅是一个理论创新的问题,更是一个面向现实的问题。这是因为,道德哲学乃至哲学的生命力在于它们与生活,与实践保持着一场充满活力的对话。那么,在道德领域,21世纪迎来了一个怎样的现实?它与早期社会相比有何种重大差异?答案的关键点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如前所述,现代社会文明面临着的诸多道德问题、伦理困境大多为科技进步的副反映,例如生态伦理问题、工程伦理问题、医学伦理问题、媒介伦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愈加凸显出早期的个体论和整体论范式的无能为力,因为后者仍停留于“什么是好人”、“如何成为好人”等这些基本价值问题之上,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则需要将研究的视野从价值层面转换至事实层面。而现实社会中的事实层面务必囊括着社会整体与个体及其关系。这就迫使人们进行一场道德哲学范式的转换,以为纷繁复杂的新世界提供新解释和新决策。在这意义上,道德场范式的价值显而易见,主要在于弥补早期理论的缺陷,丰富、深化关怀现实的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模式,最终解释现实问题。以新兴的媒介伦理研究为例,目前的研究现状的确令人堪忧:谈及“道德”,普遍缺乏道德意蕴和伦理意味;侧重进行分块式探讨,关注道德主体、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得出先入为主式的悲观断言,强调用决策解决道德危机。相关研究著作与论文数不胜数,但对现实的解释力和干预力却微乎其微。融合个体论和整体论的道德场范式的引入或许可为媒介伦理研究开辟出一条基于道德哲学高度的集合宏观与微观视角的新道路。借此回答,媒介对个体道德生成产生的具体影响,媒介对整个道德文明产生的总体影响,个体应当如何作为,社会应当如何应对等问题。在思维过程中,个体与主体,个体与社会形成一个交叉复杂的互动关系网络。基于此,才能更清晰地、深入地、全面地考究媒介伦理等其他应用伦理学中蕴含的道德哲学疑难,而非提出一些纸上谈兵的口号性决策。同时,在道德场范式中,道德与伦理加以区分,突出了伦理的总体性价值和实体性价值,使应用伦理学研究避免模块化、平面化、浅薄化而具有一定的道德哲学意义。
在哺乳动物细胞中已经鉴定出3种溶酶体介导的细胞内降解过程,巨自噬、分子伴侣介导的自噬以及小自噬,三者分别通过不同的途径将胞质与溶酶体融合。巨自噬(即通常所称自噬,下文统称为自噬)是作用范围最广以及研究的较多的一条通路。自噬首先是包裹部分胞质形成双层膜结构,在成核后吞噬受损的细胞器与大分子物质形成自噬体,自噬体与溶酶体结合最终形成自噬溶酶体。溶酶体酶降解自噬体的内容物用于合成新的蛋白质、细胞器及能量。分子伴侣介导的自噬是自噬的一种选择性形式,仅在哺乳动物细胞中被阐述过。小自噬是细胞质内容物通过直接与溶酶体结合而被降解,此种途径尚未被细致阐明。
⑥任恢忠:《物质·意识·场——非生命世界、生命世界、人类世界存在的哲学沉思》,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29页。
⑦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
⑧[美]罗伯特·凯根:《发展的自我》,韦子木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02页。
⑨杨国荣:《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基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1页。
⑩樊浩:《“伦”的传统及其“终结”与“后伦理时代”》,《哲学研究》,2007年第6期。
⑪樊浩:《伦理的文化本性与文化定位》,《中州学刊》,199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