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词成词理据的影响因素分析
——以宋代笔记为例

2014-12-04 05:00齐瑞霞
山东社会科学 2014年9期
关键词:北苑理据俗语

齐瑞霞

(山东大学 文史哲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山东财经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俗语词的成词理据研究,重点是解决其外部形式和内在构造之间的联系和依据的问题,也就是要探究俗语词形义之间的联系。俗语词在形成之初,其内在理据是相对清晰和明确的,但在传播和发展过程中,形义之间的关系逐渐模糊,因而常会产生错误的解读和使用。与其他使用规范、缺少变化的基本词汇相比,俗语词口语化强、传播速度快,随着对其内在构造的模糊认识,致使俗语词在流传过程中较易发生讹变。所以在探讨俗语词成词理据时,有必要将语言内部因素、非语言因素的影响,以及在流传过程中的错解错用等考虑在内。

宋代语言在中国语言发展史中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俗语词、方言词、行话市语等的大量出现。笔记小说发展到宋代十分繁盛,数量之丰、内容之杂前所未有,其中不乏谑浪细琐之语词,保留了大量当时的俗语、方言。因此,王锳把笔记语料概括为“口语色彩强”、“词汇容量大”、“口语程度较高”、“有资格作为白话词汇研究取材的重点之一”。*王锳:《唐宋笔记语辞汇释·前言》,中华书局2001年版。但是历来对宋代笔记俗语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词义考释、文意疏通等方面,对其成词理据的研究分析相对缺乏。本文选取宋代笔记中的俗语词为例*本文引用宋代笔记语料皆源自《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以下不再一一赘述。,具体分析和总结俗语词成词理据的影响因素,进而可以管窥汉语语词成词理据甚或汉语造词法的一般规律。

一、俗语词成词理据的语言因素分析

这里所说的语言因素,是指俗语词的形成是借助语言要素(如语音、字形、语义等)和语言手段(如缩略、修辞等)来完成的。宋代笔记中出现的部分俗语词,包括新生的和沿用已有的俗语词,其成词理据和构造方式都是通过语言内部因素实现的。结合实际用例大致可分为:音节拆分、字形拆分、缩略、修辞等四种。

(一)音节拆分

将一个音节分化为两个音节,从而使一个单音节词转化为双音节词,是汉语双音节词产生的一个重要途径。具体的做法,就是在原有音节中加入一个辅音,从而分化出两个音节,其中加入频率最高的辅音是[L],通常把这类词称作“分音词”或“嵌[L]词”。一些俗语词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这类词在宋代笔记中被称为“切脚语”或“反切语”。洪迈《容斋三笔》第十六:“世人语音,有以切脚而称者,亦见之于书史中,如以蓬为勃笼、盘为孛兰、铎为突落、叵为不可、团为突栾、钲为丁宁、顶为滴零、角为圪落、蒲为勃芦、精为即零、螳为突郎、诸为之乎、旁为步廊、茨为棘藜、圈为屈栾、锢为骨露、窠为窟驼是也。”宋祁《宋景文笔记》(卷上)也有记录:“孙炎作反切,语本出于俚俗常言,尚数百种,故谓就为鲫溜,凡人不慧者即曰不鲫溜,谓团曰突栾,谓精曰鲫令,谓孔曰窟笼,不可胜举。”

据此可考宋代笔记中出现的切脚语,多为嵌[L]的分音词。如“骨路”。《老学庵续笔记》卷一:“市井中有补治故铜铁器者,谓之‘骨路’。莫晓何义。《春秋正义》曰:‘《说文》云:“锢,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宦,其事亦似之,谓之禁锢。’余案:‘骨路’正是‘锢’字反语。”认为“骨路”为“锢”的切语,也写作“锢路”,原是市井中对修补铜铁器工匠的称呼,也可作为修补铜铁器之意。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其锢路、钉饺、箍桶、修整动使、掌鞋、刷腰带、修幞头帽子、补角冠。”即用此意。

这种音节分化形成的双音节词,多为连绵词,写法并不固定。如“孛篮”,又写作“蒲蓝”、“蒲篮”、“孛兰”、“孛罗”等。现太原及内蒙古西部方言中就有“孛篮”,是一种用荆条等编成的圆形器具。“即零”,又写作“唧溜”、“鲫溜”,现在汉语方言中仍称一个人思维敏捷为“鲫溜”。“机灵”一词也应是“精”的一种分音词写法。其他还如“窟笼”(“窟竉”、“窟窿”)、“圪落”(“阁落”)等。

分音词是汉语新词产生的重要途径,产生后的新词具有浓重的口语化特点,成为方俗语词的一部分。通过考察分音词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区域的词形变体情况,在类型上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仅着眼于语音的词形变体,如上面的“即零”(“唧溜”、“鲫溜”)、“屈孪”(“曲连”、“拳栾”)、“突栾”(“秃栾”、“秃圞”)等,两个音节仅起标音作用,并不表意;另一类如“骨路”、“圪落”等,其中“骨路”是“锢”的切语,“圪落”是“角”的切语,前一个音节既参与标音,也表示意义;后一个音节则沿用标音的作用,与表意无关。在对这类词的构词法进行分析时,首先也要分析清楚它的成词理据,才能作出合理判断。

(二)字形拆分

汉字中大量的合体字可以依据构成方式被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拆字造词就是根据汉字形体的这种特点对汉字字形进行拆分。这种构词手段所形成的俗语词,其词义需通过分析字形才能理解。宋代笔记中利用拆分字形形成的俗语词,如“破瓜”,字面的意思就是将“瓜”拆破。“瓜”字可拆分成两个“八”字,所以女子十六岁时为“破瓜之年”。罗烨《醉翁谈录》:“予尝赠宜之诗曰:‘采翠仙衣红玉肤,轻盈年在破瓜初。霞杯醉唤刘郎赌,云髻慵邀阿母梳。不怕寒侵缘带宝,每忧风至倩持裾。谩图西子晨妆样,西子容华怎得如。’”“年在破瓜初”即指刚年满十六岁。清代时“破瓜”一词仍属字形拆分,只是又对拆分的两个“八”做了乘法,故将六十四岁也称为“破瓜之年”。清褚人获《坚瓠集》:“破瓜者,谓二八也。盖以瓜剖四界,其形如两八字。吕洞宾《赠张泊诗》云:“功成当在破瓜年。”盖二八,八八六十四也,洎以六十四卒。现在“破瓜”多被认为是破身,应是误解。至少在明代这种误解就已存在。明冯梦龙《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那杜十娘自十三岁破瓜”之说,其中就含破身之义。产生误解的原因,应是对“破瓜”的内部构造认识模糊因而主观臆断的结果。

(三)缩略

按照语言趋简、经济的原则,一个新词的产生还可以运用缩略法,即将音节较多的组合形式缩成音节较少的形式,以此形成的词语称为缩略词。如“披秉”。文惟简《虏庭事实》:“顷年初创台,有女真、契丹之人,有为公相尚书侍郎者,从汉法,例当‘披秉’。”此处“披秉”应是“披袍秉笏”的简称,指穿袍持笏。元末明初陶宗仪《辍耕录》:“天子郊祀与祭太庙日,百官陪位者皆法服。凡披秉须依歌诀次第,则免颠倒之失。歌曰:‘袜履中单黄带先,裙袍蔽膝绶绅连,方心曲领蓝腰带,玉佩丁当冠笏全。’”即沿用了这种用法。“披秉”相对“披袍秉笏”,更加简化,但词义隐蔽。因此要想理解缩略形成的俗语词,还需知晓缩略之前的完整式构成。

(四)修辞

借助汉语修辞中的辞格,也是新词产生的一种重要途径。宋代笔记中修辞造词产生的俗语词多借助比喻、拟人、借代等常见的辞格。

借助比喻修辞方式形成的俗语词,如“螟蛉”,本为虫名,蜾赢常捕捉螟蛉,于其体内产卵,卵孵化后以螟蛉为食。古人误认为蜾赢不产子,以喂养螟蛉为子,因此用“螟蛉”比喻养子或过继的儿子。朱翌《猗觉寮杂记》:“螟蛉有子,蜾赢负之。细腰物无雌者,接取青虫教祝之,变成己子。古今以况乞子为螟蛉。”这种比喻用法,大约始于南北朝。王楙《野客丛书》卷十五:“今呼非所生之子为螟蛉。观《南史》宋明帝‘负螟之庆’,言废帝非所生也。《北史》胡叟养子字螟蛉。又观董仲舒断甲无子养非所生,引《诗》‘螟蛉有子,蜾蠃负之’之义,知此说尚矣。”明清仍沿用。明谢肇淛《五杂俎》卷九:“谓负它子作己子也,故人以过房子为螟蛉。此语相沿至今。”

“竹夫人”的成词则借助了拟人的修辞方式,原义是宋时对竹几的拟人称呼,由竹蔑编成,是民间一种传统的夏季纳凉用品。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四:“亦载李公甫谒真西山丐题,西山指竹夫人为题,曰‘蕲春县君祝氏,可封卫国夫人。’”清赵翼《陔余丛考》对此进行了考证:“编竹为筒,空其中而窃其外,署时置床席间,可以憩手足,取其轻凉也,俗谓之竹夫人。按陆龟蒙有《竹夹膝》诗,《天禄识余》以为即此器也。然曰夹膝,则尚未有夫人之称。其名盖起于宋时。东坡诗云:‘留我同行木上座,赠君无语竹夫人’,又‘闻道床头惟竹几,夫人应不解卿卿。’自注云:世以竹几为竹夫人也。”

运用借代修辞方式构词的,如“头面”一词,原指首饰,即用于头部面部的装饰品,是用身体的某一部位代指用于该部位的饰品。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州东宋门外,州西梁门外踊路,州北封丘门外及州南一带,皆结彩棚,铺陈冠梳、珠翠、头面、衣着、花朵、领抹、靴鞋、玩好之类。”又卷三:“又有宫嫔数十,皆真珠钗插吊朵玲珑簇罗头面。”宋以后沿用。清史梦兰《止园笔谈》卷三:“妇人之首饰曰头面。”现代汉语里仍用。

二、俗语词成词理据的非语言因素分析

俗语词的形成除了受语言内部因素影响外,也与其产生时期的社会制度、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非语言因素密切相关,要精确地了解此类俗语词的成词理据,必须明晓其赖以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

(一)避讳

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避讳就是对君主圣人、父母长辈等不直呼或不直书其名,而以另外字词代替,以此来表达敬重之意。为了避讳,就要以其他表达方式代替,替换的结果就是产生许多新的词语。宋代新生俗语词“炊饼”即为此例。周密《齐东野语》卷四:“伊川讲南容三复白圭,内侍告曰:‘容字,上旧名也。’不听。讲毕曰:‘昔仁宗时,宫嫔谓正月为初月,饼之蒸者为炊,天下以为非。嫌名、旧名,请勿讳。’”宋代制作的面食统称为饼,“蒸饼”是因避宋仁宗赵祯的名讳而改称“炊饼”。再如“马子”,即马桶,原称“虎子”,因其形制类似卧伏之虎而得名。唐人讳虎,改称“马子”。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四:“《西京杂记》:李广与兄弟共猎于冥山之北,见卧虎,射之即毙,断其髑髅,以为枕,示服猛也;铸铜象其形为溲器,示厌辱之也。故汉人目溷器为虎子,郑司农注《周礼》有是言。唐讳虎,改为马,今人云厕马子者是也。”吴自牧《梦粱录》卷十六:“盘、面桶、项桶、脚桶、浴桶、大小提桶、马子、桶架、木杓。”以上皆为此例。

(二)规则习俗

一些俗语词的由来与当时的规则习俗有密切关系。如“牛米”,即用收成的谷物支付租牛费用。有人考证,“江西饶州佃客租用地主的耕牛,要向地主多交一成租,称为‘牛米’。”[注]范文澜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八节,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容斋随笔》卷四:“予观今吾乡之俗,募人耕田,十取其五,而用主牛者,取其六,谓之牛米。”再如“去避来”。唐初《仪制令》规定:“道路街巷,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宜令三京、诸道州府各遍下县镇,准旧仪制于道路分明刻碑,于要会坊门及诸桥柱,晓示路人,委本界所由官司共加巡察。”宋时对“去避来”的理解有了新意。释文莹《玉壶清话》卷八:“一日,太宗问承恭曰:‘令文中贵贱、长少、轻重各有相避并讫,何必又云“去避来”,此义安在?’承恭曰:‘此必戒于去来者,互相回避尔。’上曰:‘不然。借使去来相避,止相憧憧于通衢之人密如交蚁,乌能一一相避哉!但恐设律者别有他意。’其精悉若是。”周密《癸辛杂识后集》:“余尝扣之棘寺老吏云:‘所谓去避来者,盖避自我后来者,以其人自后奔走而来,此必有急事故耳,故当避之也。’此语亦甚有理。”可见,“去避来”的形成与古代的行路规则有关,主张行路时要互相谦让。

(三)历史典故

一些俗语词的成词理据与历史典故相关,如“破天荒”即与邵伯温《邵氏闻见后录》记载唐时“刘蜕舍人,以荆州解及第”有关,指前所未有或者第一次出现。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二:“江西自国初以来,士人未有以状元及第者。绍圣四年,何忠孺昌言始以对策居第一,里人传以为盛事。故谢民师有诗寄忠孺云:万里一时开骥足,百年今始破天荒。盖记时人之语也。”“安乐窝”原是邵雍为自己处所起的名字,后喻指舒服、清闲的地方。邵雍《无名公传》:“所寝之室谓之安乐窝,不求过美,惟求冬暖夏凉。”马永卿《懒真子》卷三:“洛中邵康节先生,术数既高,而心术亦自过人。所居有圭窦、瓮牗。圭窦者,墙上凿门,上锐下方,如圭之状;瓮牗者,以败瓮口安于室之东西,用赤白纸糊之,象日月也。其所居谓之‘安乐窝’。”元关汉卿《南吕·四块玉·闲适》:“意马收,心猿锁,跳出红尘恶风波。槐阴午梦谁惊破,离了名利场,钻入安乐窝,闲快活。”此义至今沿用。

三、错解错用对俗语词成词的影响

在语言发展中,对语言的错误理解和使用也是影响语言发展演变的重要因素。语言的特性之一就是约定俗成,随着错误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逐渐被社会群体所接受,久而久之就会“习非成是”。俗语词因其口语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因而错解错用现象尤为突出。宋代笔记中俗语词的错解错用并不少见,其原因一是在流传中受到语言自身因素的干扰而发生的错解错用;二是语言接触的原因,例如对外来词的误解。

(一)语言自身因素的干扰。大体包括语音干扰、语义干扰、词形干扰等

1.语音干扰。如“布袋”,是民间对入赘女婿的俗称。《猗觉寮杂记》卷上:“世号赘壻为布袋,多不晓其义。如入布袋,气不得出。顷附舟入浙,有一同舟者号李布袋。篙人问其徒云:‘如何入舍婿谓之布袋?’众无语。忽一人曰:‘语讹也,谓之补代。人家有女无子,恐世代自此绝,不肯嫁出,招婿以补其世代尔。’此言绝有理。”据其考源,“布袋”应为“补代”的讹写,不能解释为人被装入布袋中受气,而是指女婿招赘以延续女家香火,取在祖孙之间补足中间一代之意。

2.语义干扰。如“北苑茶”,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一:“建茶之美者号‘北苑茶’。今建州凤凰山,土人相传,谓之北苑,言江南尝置官领之,谓之北苑使。余因读《李后主人集》有《北苑诗》及《文苑纪》,知北苑乃江南禁苑,在金陵,非建安也。江南北苑使,正如今之内园使。李氏时有北苑使,善制茶,人竞贵之,谓之‘北苑茶’。如今茶器中有‘学士瓯’之类,皆因人得名,非地名也。丁晋公为《北苑茶录》云:‘北苑,地名也,今曰龙焙。’又云:‘苑者,天子园囿之名。此在列郡之东隅,缘何却名北苑?’丁亦自疑之。盖不知北苑茶本非地名,始因误传,自晋公实之于书,至今遂谓之北苑。”《北苑茶录》中认为“北苑”是地名,指建州。北苑茶也就因此一直被误认为是建州所产茶,实则是五代时有北苑使,善制茶,故称“北苑茶”。

3.词形干扰。如“牙人”,本指牲畜买卖的中间人,后泛指一切商品买卖的中间人。苏辙《龙川略志》卷五:“又曰:‘何从得马牙人乎?’曰:‘召猪牙诂之,则马牙出矣。’果得曾为人卖马者,辞以不能。”《东京梦华录》卷三:“凡雇觅人力,干当人、酒食、作匠之类,各有行老供雇。觅女使即有引至牙人。”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八“牙郎”条:“《辍耕录》云:今人谓驵侩曰牙郎,其实乃互郎,主互市者也。按此说本刘贡父《诗话》:驵侩为牙,世不晓所谓,道原云:本谓之互,即互市耳。唐人书互作牙,牙、互相似,故讹也。”可见,“牙”应为“互”之误。

(二)语言接触过程中产生的误解

在汉语与其他民族或国家的语言进行接触时,会从中吸收和引进一些语言词汇,来丰富汉语词汇的表达。一般而言,开始引入外来词往往是采用音译的方式,即借用与外来词发音相仿的汉字来描摹发音。但是汉字并不是音节,汉字的语音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动,且汉字表意性强,会给人以丰富联想,加之对外来词内部构造的不了解,就会造成对这些表音文字错误的意义解读。如“茉莉”。叶厘《爱日斋丛抄补遗》:“茉莉花见于《南山草木状》云:‘耶悉茗花、茉莉花,皆胡人自西国移植于南海,人怜其芳香,兢植之。’末利之名,王龟龄詹事题为末利花,又多作抹利花,且注其诗曰:‘抹利,见佛经《名义》,或末究,或云:‘没者,无也。’谓闻此花香者,令人觉悟而好利之心没,故前作‘没利’,此作‘抹利’,而考之它书,惟陈君举《兰花供》诗亦云‘没利从菊粲然笑’,二人同永嘉人,洪景卢《素馨花赋》:‘纷末丽兮已老’,非特‘利’、‘丽’之音近,当有所依据,《名园记》又书为‘抹厉’,亦姑寓其所称,音义未详也。”茉莉,原产自印度,是一个梵语借词,常被写作“末利、抹利、抹厉、没利、末丽”,这些形式都是梵语音译后的不同写法,只是表示语音,与意义无关。但是随着茉莉花的普及,茉莉作为音译外来词的特征逐渐模糊,加之汉字本身的表意性特点,人们就将“没利”这一词形理解为“没利可图”,而把“抹利”错误地理解为“茉莉的花香可以消除人的好利之心”。这种望文生训皆是语言接触中产生的误解。

对于此类从其他语言中采用音译方法引入的外来词,为避免误解误用,一方面要尊重外来词的发音;另一方面,在选用同音字来描摹发音时也要考虑到词语的意义和汉语的特点。“茉莉”在流传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书写形式,现今只保留“茉莉”这一形式,应该说既很好地反映了梵语的发音,又在形式上恰当地体现了汉语连绵词及其表意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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