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林
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继续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容,而且做出了“全党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的论断。要坚定和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不仅需要从实践的角度出发,通过实践的结果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科学的,还需要从理论上说明,这条道路是科学的。本文着重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构想的角度,追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来源,并将二者进行比较,不仅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继承性,还论述其创新性和科学性,进而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自信。
关于未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一系列文章中都有相关论述。在他们看来,未来社会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之上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要想实现共产主义,生产力必须高度发达。如果生产力达不到这种程度,结果只能是贫穷。而在普遍贫穷的前提下,围绕各种必需品的斗争势必又会死灰复燃,这就会导致各种腐朽的东西死而复生。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大工业及其所引起的生产无限扩大的可能性,使人们能够建立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将生产得很多,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1](P237)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依据社会发展的程度和状况,把共产主义社会又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刚刚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还带有旧社会制度的各种弊病,它的生产力还不发达,所以,这一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旦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就必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中,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2](P5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的原则之一,就是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分析了我国的发展现状,得出了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论。这就决定了初级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把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忽视了发展生产力,所以现在我们要特别注意建设物质文明。”[3](P28)江泽民认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尤其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有一定差距,能否搞好社会主义建设,关系到我党能否取信于民,关系到我国的生死存亡。基于此,党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始终坚持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胡锦涛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立足国情,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由此可以看出,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我们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全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注重发展生产力的思想。
人的解放和自由,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也是其终点。马克思早在论证共产主义的科学性时就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要以人类解放为主题:“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4](P190)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直截了当地指出:“共产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1](P239)由他们的论述可以看出,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其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人实现了彻底、全面的解放,变成了真正的自由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道路,既把现实中的人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又将其作为发展的落脚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推翻了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人民当家做主,并通过三大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把“人民是否满意”,既作为各项政策的出发点,也看作各项方针的归宿,并且坚持认为判断工作的标准之一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进入新世纪,面对新的党情、国情和世情,江泽民和胡锦涛都提出,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求,要代表人民的利益,维护人民的利益,保障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容,增加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新内容,更加明确了发展的目的。因此,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是一致的。
在经济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承并创新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经济方面的阐述。本文主要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经济运行方式和分配方式的角度,比较二者的异同。
第一,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社会要消灭私有制,所有的生产资料不能由个别人霸占,而要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2](P45)但是,马克思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并不是消灭一般的私有制,而是特指资本主义所有制:“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2](P45)恩格斯在1847年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首次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制性质是“公有制”。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一文中,他对消灭私有制也做出了相应论述。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既奴役其生产者,又奴役产品的占有者,而到了共产主义,这种产品占有方式让位于以现代生产资料为基础的占有方式,即社会占有和个人占有。社会占有是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资料,而个人占有则是直接作为生活所需的资料。[5](P561)
改革开放以前,我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强调公有制,搞“一大二公”。但是,由于忽视了我国的基本国情,过分强调公有制的纯粹性反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我们逐渐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局面。不过,在不同的阶段,我们对非公有制地位的认识是不同的。总体而言,从党的十二大到十四大,我们强调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党的十五大以来,我们强调所有制的主体是公有制,而把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以看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我们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但是,我们又坚持发展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所以,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继承、又创新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理论。
第二,关于社会经济运行方式。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里,商品、市场不复存在,社会经济运行是靠计划来调节和控制,社会生产摆脱了盲目性和无计划性。每一个人的劳动不是直接表现为个人的劳动,也不需要实现个人劳动向社会劳动的转化,而是直接表现为社会性质的劳动。马克思指出:“如果我们设想一个社会不是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共产主义社会,那末首先,货币资本会完全消失,因而,货币资本所引起的交易上的伪装也会消失。问题就简单地归结为:社会必须预先计算好,能把多少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用在这样一些产业部门而不致受任何损害……相反,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的理智总是事后才起作用,因此可能并且必然会不断发生巨大的紊乱。”[6](P350)就像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的那样,如果一个社会所有制的基础是公有制,那么生产者之间就不会产生产品交换的行为。因此,消耗在产品上的劳动,自然也就不会以这些产品的价值表现出来。这是因为,私人劳动不用再经过各个环节转变为社会劳动,而直接作为总劳动的一部分而存在。恩格斯在谈到未来社会的经济运行方式时认为,未来社会的经济运行方式与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方式是相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靠市场、竞争的方式,而共产主义社会主要是靠计划调节的方式。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这样一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要占有对工业以及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取代个人的经营权。在此基础上,把全体社会成员组织起来,按照共同制定的计划,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而经营。
关于采用何种经济运行方式,我们也经历了一个逐渐探索的过程。改革开放以前,传统观念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看成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就不应该搞市场经济,而应该实行计划经济;反之,就应该反对计划经济,坚持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后,我们逐渐打破了这种错误的观念。党的十二大提出,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紧接着,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又进一步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又提出了把市场调节和有计划商品经济相结合,作为我们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体制。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指出,计划和市场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的多少不能和社会制度画等号。从本质上讲,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运行的手段,不仅社会主义可以实行计划经济,资本主义也可以有计划;反之,也是如此。邓小平的这一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但是,不能忽视市场,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自此以后,从党的十五大到十八大,我国一方面强调要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又强调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在经济运行方式上,既继承了传统的计划调节,又根据实际情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第三,关于分配方式。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有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劳动是分配的尺度,劳动者的权利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是成正比的,劳动者以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的劳动相交换:“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7](P304)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按劳分配并不是绝对的“平等”分配。因为这里的“平等”,又包含有不平等的含义。具体而言,劳动是衡量的尺度,就这一点而言它是平等的。但是,这个“平等”默认了人的天赋和能力相同,也没有考虑劳动者是否结婚、子女的数量等具体条件。由于这些条件的差别,就会使劳动者即使在提供相同劳动的条件下获得的报酬不一定相同。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还不是尽善尽美的。到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生产力高度发达,以私有制和阶级划分为基础的旧社会分工已经消失,个人实现了全面发展,而劳动也不再只是一种谋生手段,而是已经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所以,在这个阶段实行“按需分配”,“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7](P305-306)。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决定了分配的方式。所以,在分配制度上,我们不可能坚持单一的按劳分配,更不可能实行按需分配。现阶段,我们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共存。把劳动看成一种要素,参与社会的分配;把管理、技术、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也看成分配的一个“因子”,从而实现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相结合。这样既能体现效率,又能促进公平。关于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在党的十六大之前,我们大体上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分配制度侧重于效率。而在党的十七大之后,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我们侧重公平。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均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都要做到兼顾公平和效率,再分配则一定要侧重公平,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现行的分配制度,在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分配制度的构想之上,又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实行多种分配方式,从而丰富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分配制度的论述。
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有很多的论述,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人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恩格斯指出,在人产生的过程中,劳动是决定性的因素,人是由劳动创造的。在猿类演变的过程中,如果不从自然界吸取营养,猿是不可能进化成人的。在《自然辩证法》中,他就阐述了自然界的动物和植物对猿进化成人的重要性。动物有一种“掠夺行为”,即它们不会顾及消费对象的更新和再生产。比如,羊不会等幼嫩的青草长大就会把它们吃光,最后会啃光所有的山岭。恩格斯指出,动物的这种掠夺行为在动物的演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这种行为迫使动物经常改变它们已经习惯的食物,从而促进身体结构的变更,实现自身的进化。对猿群中比较聪明的一个猿种而言,这种掠夺行为同样会使它们不断扩大食物的种类,随之进入身体的物质也呈现多样化的特征,这就为实现猿向人的转变提供了条件。关于动物的重要性,恩格斯认为,肉类直接含有身体新陈代谢所需的各种重要物质,这就十分有利于缩短消化过程,为猿类能真正过上动物的生活节省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使它们在越来越远离植物的同时,也不断地超出动物界。除此之外,肉类最重要的作用是为脑的发育提供了更多的营养和必需的物质。所以,恩格斯说,如果不吃肉食,人就不会发展今天的状态。[8](P556)因此,人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来源于自然界,最终又回到自然界。
第二,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相互联系、发展变化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能对自然界产生影响。但是,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有本质的不同。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并且可以有目的地通过客观规律改造自然界,但这并不是说人类完全征服了自然界。自然界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如果不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就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所以我们不能基于自己的主动性而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以为可以任意地支配并改变自然界,而是要敬畏大自然,尊重大自然。马克思指出,如果人类不以自然规律为活动的依据,那么一定会带来灾难。恩格斯也认为,人类不能用征服异族人的方式去征服自然界,也不能以将自己视为外在于自然界的方式去支配自然界。这是因为,人类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存在于自然界之中。在支配自然界上,人类优于动物的地方只在于人能正确地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通过规律改造自然。
第三,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和自然关系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基于以上两点的正确认识,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太过于强调眼前的、现实的、短期的利益,而不关心由此产生的对自然界的负面影响。在谈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给自然界带来的结果时,恩格斯引用了西班牙种植场的例子。在古巴,很多西班牙的种植场主为了得到种植咖啡所需的木灰,就焚烧山上的森林。结果大雨冲毁了失去森林保护的沃土,最后只剩下光秃秃的岩石。[8](P562-563)从恩格斯的上述批判可知,在共产主义社会,人在求得自己发展的同时,也要考虑自然界的承载能力,要尊重自然,科学地利用自然规律,正确地处理好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实现人类和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明确地阐述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十八大报告则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从而将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布局升华为“五位一体”。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放在突出地位,融入其他四种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我党一贯坚持的主张。党的十二大报告就已经指出,在注重发展经济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节约能源。与此同时,报告还强调,在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坚决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提高经济效益看成经济工作的中心。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注重效益、提高质量、协调发展、稳定增长”的发展战略,其基本要求是,坚持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和劳动消耗,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提高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一句话,就是要逐渐改变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改变投入高、产出低、消耗高、效益低的状况,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率。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中一条就是要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基于以上的论述可知,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贯主张。基于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