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研究:巴赫金批评了什么*
——兼谈广义修辞学观

2014-12-03 15:02
当代修辞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巴赫金诗学语言学

朱 玲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州350007)

提 要 巴赫金的修辞观是“超语言学”的,而非“纯语言学”的。巴氏批评囿于“书房技巧”的修辞研究,倡导的实际上是修辞诗学研究;其“对话”理论蕴含了修辞哲学的思想;他的修辞观从不同的维度展示了修辞研究“是什么”和“为什么”。本文由此审视遭致误解、存在学科隔膜的国内修辞研究状况,并进而思考广义修辞学“是什么”和“为什么”。

发展和突破是包括修辞学在内的所有学科的生路。走这条路,需要不断获取对学科认识和研究方法有指导意义的高层次理论营养,而不是提供一个永不过期的理论外壳,让学步者据此给无穷无尽的资料贴标签,或者依样画葫芦寻找例证,将学术研究变成注水游戏。

从《修辞学发凡》开始,中国现代修辞学历经八十多年的学术浮沉,“修辞学向何处去”的问题曾困扰过我们。而解决“向何处去”的问题,离不开“从哪里来”的思考。当年陈望道先生从国外获得了修辞研究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营养,创建了现代修辞学。时至今日,国外修辞研究面貌几经更新,了解和学习国际关注度高的学者的修辞理论和研究方法,垦拓中国修辞学的学术空间,也许可以为我们摆脱困境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可能的质疑和本文的看法

在修辞学界谈论巴赫金,不得不首先回答可能会有的质疑:

可能的质疑一:巴赫金是文艺学家,不是修辞学家,或曰他研究的只是文艺学的修辞学,不是语言学的修辞学,因而他的理论不能指导语言学的修辞研究。

我们的看法:在重视学科归属甚于学术成果本身价值的学术环境中,人们习惯于把享誉国际的巴赫金划归文艺学权威人士。其实巴赫金理论很多属于修辞研究范畴。①

巴赫金著作频频用到“修辞”、“修辞学”和“语言”、“话语”等概念,论述中这些概念的出现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语言学批评研究”(10CZW013)、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三言二拍》修辞批评”(13YJA751073)系列成果之一。十分密集。《巴赫金全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六卷都讨论到修辞、话语、语言等问题:

第一卷内容包括“文学作品的内容、材料与形式问题”、“审美活动中的作者与主人公”,这一时期的研究被巴赫金总结为“主要地从事语言创作美学”;

第二卷十篇论著讨论了“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等问题,20年代末,有人崇拜地认为《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的作者身上“还藏着一位语言学家”;

第三卷展示的是巴赫金的修辞理论和实践,如《长篇小说话语》、《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长篇小说话语的发端》、《史诗与小说》;

第四卷仅从篇目就可以看出巴赫金对修辞问题的关心,如《拉伯雷与果戈理——论语言艺术与民间的笑文化》、《讽刺》、《关于长篇小说的修辞》、《中学俄语课上的修辞问题》、《多语现象作为小说话语发展的前提》、《言语体裁问题》、《文学作品中的语言》;

第五卷《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有专章分析“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另外还讨论了庄谐体、反讽式仿拟、情节布局等与修辞相关的问题;

第六卷《拉伯雷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中,有专章讨论“拉伯雷小说中的广场语言”,其他章节则涉及到“语言狂欢化”,以及夸张、怪诞、滑稽戏拟、“各类对天发誓、盟誓、骂人话和骂人用语”。

评判学术理论、方法以及研究成果,首先应看其理论是否有充分的解释力;其次看其可操作性,是否能分析实际问题。当文艺学和语言学界都研究修辞时,我们更应该从其研究价值出发来决定是否接受,而不是从学科归属出发去拒斥某种理论;再次,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阅读古今中外文艺批评史、美学史,我们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很多理论被文艺学界视为文艺理论,被美学界视为美学理论,同时又被修辞学界视为修辞理论,这是学科交叉性质造成的。修辞研究多元共存的格局,源于个体基于个人观点和知识结构对方法和领域各异的选择,不应该包含有此无彼的出于学科和地域考虑的否决。在这方面,西方修辞研究的开放性、多层面格局为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参照。

可能的质疑二:中国必须走西方修辞学的复兴之路,西方修辞学(rhetoric)所研究的论辩、诉讼等等修辞,属于非文学领域,而巴赫金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文学作品,没有借鉴意义。

我们的看法:朱玲、李洛枫(2013)曾讨论有关中国现代修辞学研究的方法、对象和领域问题。应该说,文学修辞是修辞研究一个不可或缺的领域。而巴赫金在对文学现象和作品进行修辞研究时,由于从哲学、社会学高度把握语言问题,实际上也就提出了一些关于修辞研究的方法论、认识论。此外,巴赫金也在一些非文学研究的论文中,提出了可以适用多个领域的修辞观。因而,他的修辞观及研究方法带给我们的启发不限于文学修辞领域,而是涉及多个领域。下文分而述之——

二、批评“纯语言学”研究,倡导“超语言学”研究

巴赫金认为,修辞研究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具体的言语整体,而不是作为语言学专门研究对象的语言。这后者是把活生生具体语言的某些方面排除之后所得的结果;这种抽象是完全正当和必要的。但是,语言学从获得语言中排除掉的这些方面,对于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恰好具有头等的意义。因此,我们在下面所作的分析,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语言学分析。我们的分析,可以归之于超语言学”(巴赫金,1998第五卷:239)。巴赫金所说的“语言学”,是相对于“超语言学”的“纯语言学”,他认为“纯语言学”研究不适于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话语材料,理由是:

(1)“纯语言学”研究的语言单位实质上没有超越复句。

虽然纯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也扩展到了文本,但研究者仍然把文本看成是语法单位的集合,把对文本的分析化为对不同结构句子的分析。此外,巴赫金认为当时的语义学研究“还根本没有建立起一个部门来研究较大分量的词语整体,如长篇的人生表述、对话、演说、论著、长篇小说等等”(巴赫金,1998第一卷:344-346)。而“超语言学”重视话语材料的意义整体性,因为各类句子一旦构成文本,必然遵从意义连贯性的规则,成为与“文内语境”和“文外语境”(谭学纯、唐跃、朱玲,1992:57-70)有着密切而复杂关系的意义整体。巴赫金认为“纯语言学”没有从这个层面去关注、也就无法处理此类研究对象。

(2)“纯语言学”忽视句子研究和文本研究之间的意义断层。

“语言学所理解的方法论上纯而又纯的语言,到这里突然中断,马上出现了科学、诗歌等等”。虽然文本是由小到词、大到复句、语段的语言单位呈线性组合而成,但在构成元素“词”、“复句”、“语段”等和作为意义整体的文本之间,有着必须挖掘的意义联系。例如,研究文学语言,问题不在于它有“哪些语言学特征(有时人们太热衷于讨论这个问题了)”,而在于“语言学涵义上的语言整个地作为材料,对诗歌有什么意义”,因为“诗歌所需要的,是整个的语言,是全面的、包括其全部因素的运用;对语言学含义上的词语所具有的任何细微色彩,诗歌都不是无动于衷的”(巴赫金,1998第一卷:345-346)。文学作品是词语的组合,但这些词语,经作家有意识的选择、组织,已经形成不同层级的整体:结构层面的单句、复句、章节和场次,内容层面的主人公外形、性格、身份、环境和行为,最终形成一个经过修辞加工和完成的伦理生活事件的整体。此时,词语已经进入“语言学意义上和布局意义上的词语整体不断转化为审美建构的已完成的事件整体的过程”,这也是实现艺术任务本质内容的过程(巴赫金,1998第一卷:349-350)。如果不能深入探讨各个语言单位和意义整体之间的关系,研究只能触及皮毛。

(3)“纯语言学”之长——抽象性用于研究修辞可能恰恰暴露出某种不足。

修辞特色在差异中体现,却被只重抽象的“纯语言学”所忽略。巴赫金以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为例,指出“从纯粹的语言学观点来看,在文学作品语言的独白用法和复调用法之间,实际上没有任何真正本质的差异”(巴赫金,1998第五卷:240)。语言学把所有的具体表述,都归于“语言统一体”,顶多视为“一种新的语言结构”(巴赫金,1998第一卷:344-346)。因而,语言学所界定的那个语言,不能进入语言艺术的审美整体,巴赫金认为采用“纯语言学”标准,无法揭示文本的修辞特质。

巴赫金的修辞观不是孤立的,哈贝马斯曾提出:“一旦存在于句子的语言学分析与话语的语用学分析间的区别依稀难辨,普通语用学的对象领域就将面临崩溃的危险。”(哈贝马斯,1989:27-28)他还提出:“我不懂为什么语义学理论就应该垄断性地遴选出语言的呈示性功能、而置语言在其表达性功能和人际功能发展中所具有的特殊意义于不顾。”(哈贝马斯,1989:31)

应该说明的是,巴赫金批评纯语言学的修辞研究,并不否认修辞的语言性,他倡导超语言学的修辞研究,同时认为“不能忽视语言学,而应该运用语言学的成果”,它们“研究的都是同一个具体的、非常复杂而又多方面的现象——语言”(巴赫金,1998第五卷:239-240),但二者的区别更为重要。只是这种区别在很多纯语言学的修辞研究中似乎被人为地消除了。虽然巴赫金没有提出“超语言学”独立、完整、明确的理论体系,但从其一系列理论和研究实践中,我们可以读出“超语言学”各个层面的基本面貌。

三、批评修辞研究拘于“书房技巧”,倡导诗学层面的修辞研究

学界认为巴赫金的理论中包含了“文化诗学”、“历史诗学”等,虽然巴赫金本人并没有提出这些概念,也没有独立的相关系统论述。同样,巴赫金没有提出“修辞诗学”的概念,但巴赫金在批评“书房技巧”(修辞技巧)的同时,曾明确提出“诗学”是“诗艺和修辞学”的现代变体(巴赫金,1998第一卷:345),从其理论来看,他实际上倡导了诗学层面的修辞研究。因此我们用广义修辞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修辞诗学”来表述巴赫金别具特色的修辞研究。

巴赫金对于当时崇尚技巧分析的形式主义的批评十分尖锐,他甚至使用了雅克布逊同类批评的极端表达“只知技巧的、语言学的现实,只知道‘如牛叫一样单纯的’语言”②,认为这致使文本的修辞研究变成找出某种手法的简单实录。在巴赫金看来,单凭“手法的新颖”是不能有任何积极建树的。它在颇大程度上甚至是虚假的,手法本身并没什么价值,其存在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巴赫金,1998第二卷:11-12)。③巴赫金批评琐细、静态的修辞技巧研究,倡导修辞诗学层面的研究。在文本之内,巴赫金注重局部语言单位和文本整体结构的关系,重视“体裁”的修辞功能。分析散文体作品,尤其是长篇小说,是只注意技巧的形式主义修辞学“所完全无法理解的。这种修辞学充其量只能较好地分析散文体创作中的一些小片断,而这些小片断对散文体来说并无很大的代表性和重要性”(巴赫金,1998第五卷:267-268)。然而,长期以来,关注“修辞的细微末节”,甚至拈词摘句,将之作为修辞分析的主要对象,已经成为众多修辞研究的倾向。这种分析路数,其解释力无法涵盖语义含量丰富的文本,也无法说明一轮完整交流的话语的总体状况。因为“实现着形式的一切布局因素所以能成为整体,即形式的整体,首先是作品所以能成为一个表述整体,原因不在于说了什么,而在于如何说,在于话语活动时时刻刻能感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活动”(巴赫金,1998第一卷:365)。

在文本之外,巴赫金重视“社会学形制”的修辞学,认为割裂修辞研究对象与社会的联系,导致“在大多的情况下,修辞学只是书房技巧的修辞学,忽略艺术家书房以外的语言和社会生活”,“修辞学对自己要研究的课题,失去了真正哲理的和社会的角度”,“不能透过个人和流派的演变感觉到文学语言重大的不关系个人名字的变化”。把修辞研究对象变成“语言的生理上的组织标本”(巴赫金,1998第三卷:37)。他认为,单纯地统计某首诗里的元音数量,或者考察构筑短篇小说的技术手法,这并不是研究,更不是科学。(巴赫金,1998第二卷:74)

文学作品体裁的修辞变化,以及处于复杂进化中的文学事实,绝不是纯粹的语言现象,它们都承载了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变化信息,因而,不是单句的句法和语义,而是与社会紧密联系的文本语义序列应该成为研究对象;不是手法,而是手法的功能、结构意义,应该成为修辞研究的“主角”;结构原则及其在历史现实中的更替,应成为首先考虑的研究对象。(巴赫金,1998第二卷:14)巴赫金的这些论述,把研究对象的动态特征及其社会历史功能,放到了修辞研究不能回避的地位上。其他一些学术声誉甚高的学者也提出与巴赫金遥相呼应的看法。弗莱曾经批评一些修辞学家“在修辞批评中最为突出的一点便是丝毫不考虑文体:修辞批评家只管分析他面前的对象,根本不管它是一部戏剧,一首抒情诗,还是一篇小说。事实上,他甚至会断言文学中并不存在文体差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他“看不到作为具有某种合理功能的人工制品的结构”(弗莱,1987:148)。《小说修辞学》的作者布斯则明确认为所谓的“技巧分析”方法之于小说修辞研究无用,同时他认为“技巧”这一概念如果“被扩大来概括作者艺术手段的一切可见的符号”,“概括作者可以做出的选择的几乎全部范围,那它会非常适合我们的目的”(布斯,1987:83)。周宪则在《小说修辞学》译序中指出,布斯研究小说修辞,并不是去探讨我们通常理解的措辞用语或句法关系,而是研究作者叙述策略的选择与文学阅读效果之间的联系。

四、巴赫金的对话理论蕴含了修辞哲学思想

《巴赫金全集》并没有提出“修辞哲学”概念,但是,巴赫金认为修辞研究与普通哲学美学密不可分,他的很多修辞理论都是基于哲学的,因此,我们也以《广义修辞学》的另一个核心概念“修辞哲学”来表述巴赫金的修辞研究。

最为明显地体现巴赫金修辞哲学思想的,是他的对话理论。巴赫金所说的“对话”,不同于语言学“外在的表现于布局结构上”的“对话语”:“语言学当然熟悉‘对话语’这种结构形式,并且研究其句法以及词汇语义方面的特点。不过,语言学研究对话,是把它看成为纯语言学的现象,亦即从语言的角度来研究它,因此全然不会涉及交谈者对语之间对话关系的特色。”(巴赫金,1998第五卷:241)“话语内在的对话性(包括对话中的和独白语中的对话性),那种渗透话语整个结构及其语义和情味的对话性,几乎完全被忽略不计。可恰恰是话语这种内在的对话性,这种不形之于外在对话结构,不从话语称述自己对象中分解为独立行为的对话性,才具有巨大的构筑风格的力量。话语内在的对话性,表现在一系列语义、句法和布局结构的特点上。”(巴赫金,1998第三卷:58-59)

对话关系普遍存在于交流之中:“语言只能存在于使用者之间的对话交际之中。对话交际才是对话语言的生命真正所在之处。语言的整个生命,不论是在哪一个运用领域里(日常生活、公事交往、科学、文艺等等),无不渗透着对话关系。……话语就其本质来说便具有对话的性质。所以,应该由超出语言学而另有自己独立对象和人物的超语言学,来研究对话关系。”(巴赫金,1998第五卷:242)对话关系渗透于话语的所有构成中:“不仅仅是完整(相对来说)的话语之间,才可能产生对话关系;对话语中任何一部分有意义的片断,甚至任何一个单词,都可以对采取对话的态度,只要不把它当成是语言里没有主体的单词,而是把它看成表现别人思想立场的符号,看成是代表别人话语的标志。”(巴赫金,1998第五卷:243)

巴赫金批评说:“传统修辞型的言语只知道有自己(即自己的语境),只知道自己的对象,自己直接表现的情味,还有自己统一的又是唯一的语言。超出它的语境而存在的其他言语,它只看作是与己无关的言语,属语言现象,是没有主体的言语,只是普通的说话的能力而已。按照传统修辞学的理解,直接表现的言语在表述自己对象时,仅仅从自己对象方面遇到阻力(即对象难用言语囊括,对象难以言传);它在驾驭对象的过程中,并不感到他人言语强大和多方的抗拒,没有谁妨碍它,没有谁同它争辩。”(巴赫金,1998第三卷:54-55)

巴赫金对话理论蕴含了修辞哲学思想。修辞研究对话关系,必然表现表达者、接受者以及他们所处世界之间的复杂、深层的关系。这意味着:

(1)修辞融入了表达者对包括接受者在内的外部世界的积极思考。

修辞融入了表达者对世界的积极思考,经过思考,表达者必然会把所理解的东西,纳入到自己的情感世界里去。文本中的每一个语义单位,都显示了表达者对世界的理解。例如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中,作者看待世界的原则,就变成了对世界进行艺术观察的原则,构筑小说的语言整体的原则(巴赫金,1998第五卷:10-11)。表达者考虑接受者,就意味着考虑对方独特的视野、独特的世界。表达者力求使自己的话语连同制约这些话语的视野,能针对理解者的他人视野,并同这理解者视野的一些因素发生对话关系。这种针对性必然会给话语增添新的因素。说话者向他人视野深入,在他人的疆界里、在听者统觉的背景上来建立自己的话语(巴赫金,1998第三卷:61-62)。这才是巴赫金阐释的“对话”。

(2)修辞是表达者对包括接受者在内的外部世界的积极反馈。

对话关系到表达和接受的复杂互动,分析话语材料,必须考虑这种动态过程中的积极反馈:在一个谈话的集体里,每个人所接受的话语,都是来自他人的声音,充满他人的声音。每个人讲话,他的语境都吸收了取自他人语境的语言,吸收了渗透着他人理解的语言。每个人为自己的思想所找到的语言,全是满载他人思想的语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个人的语言在许多人的语言中所处的地位,对他人语言的各种不同感受,对他人语言作出反应的不同方法——这些可能就成了超语言学研究每一类语言(其中也包括文学语言)时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巴赫金,1998第五卷:269)。“面对这个新的世界,即众多各自平等的主体的世界,而非客体构成的世界,无论叙述、描绘或说明,都应采取一种新的角度”(巴赫金,1998第五卷:6),因而,巴赫金批评雅可布逊的说法:“一系列诗歌手法用于大都市风格中,由此而来马雅可夫斯基和赫列勃尼科夫的大都市诗篇”,他认为“倒过来说才是正确的,正是大都市主义产生了这些诗人的都市主义诗篇,并决定了他们特别的修辞风貌”(巴赫金,1998第二卷:12-13)。

修辞包含着表达者对外部世界的积极思考和反馈,这也是国外很多著名学者的思想。西方一些学者认为,文艺复兴时期的神学和哲学概念,是后来道德化风景(paysage moralis)的基础:造物主以类比方式设计了宇宙,用一套繁琐的相符(correspondences,又译:“相应”或“通感”)体系,将肉体、道德和精神联系起来。17世纪,象征和类比宇宙的形而上学,成为玄学派诗人修辞策略的基础。18世纪,心灵与自然之间的类比原理,成为描述风景的诗歌“美感现象同道德教诲两两结合”(保罗·德曼,1998:11)的基础。

五、从巴赫金的修辞观审视广义修辞学

巴赫金严谨而睿智,思想深邃。他的一些论述切中了修辞研究之弊。在沉甸甸的专著中,巴赫金的理论和作品分析实践相结合,以无可怀疑的说服力印证了科研绝不应该只是根据已有的结论进行连篇累牍的填空和资料罗列,一定得有基于理论与材料支撑的新的分析和论述;印证了修辞研究不是专注于“书房技巧”层面的“小儿科”(这曾是中国修辞学研究遭诟病的关键词之一),而应具有理论的可提升性。巴赫金也是值得敬重的学者,在严酷的环境中,即使不能用自己的名字发表研究成果,他也不搞学术韬晦,不举学术白旗,而是坚持自己的学术人格和学术个性。巴赫金的学术影响力辐射到了多学科,在哲学、美学、文艺学、语言学、符号学等话语场域,巴赫金的名字成为博大精深的学术符号。

巴赫金的修辞思想散见于《巴赫金全集》各卷,虽然他并没有在某一篇文章中集中、系统地阐释自己完整的修辞观,也没有用一套完整的概念、范畴支持和解释“超语言学”的修辞理论,但他从不同维度展示了修辞研究可以“是什么”以及“为什么”。由此我们可以审视广义修辞学理论与巴赫金修辞理论的联系和区别:《广义修辞学》尝试构筑“双向互动,立体建构的多层级框架”,“双向互动”指两个主体(表达者╱接受者)的双向交流行为,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作者的《接受修辞学》(谭学纯、唐跃、朱玲,1992);“立体建构的多层级框架”指修辞研究对象分布于修辞技巧、修辞诗学、修辞哲学三个层面(谭学纯、朱玲,2001:4);而“表达-接受”互动体现在修辞技巧、修辞诗学、修辞哲学各个层面之中。

广义修辞学“两个主体、三个层面”的理论框架为我们提供了修辞研究多元格局中的一种可能性:《广义修辞学》提出并阐释的“修辞诗学”概念,将文本、文体作为修辞产品的整体纳入研究视野,研究各类修辞元素如何共同促成一种有意义的修辞文本或文体的建构,例如角色配置、情节调动、人物身份符号的转变等等的文本功能,这样的整体研究可以解释巴赫金批评的“纯语言学”研究覆盖不到的现象;在“修辞哲学”层面,广义修辞学不仅重视修辞所包含的表达者对外部世界的思考和反馈,同时也重视修辞参与表达者和接受者对世界的认知,参与他们的人格建构,这样的研究契合巴赫金的对话理论。不管是修辞诗学研究,还是修辞哲学研究,广义修辞学都提倡结合相关场域、不脱离社会学的观点,这样的研究视野和巴赫金提出的“超语言学”以及“社会学形制修辞批评”理论具有某种共通性。

与巴赫金批评“纯语言学”的修辞研究不同,广义修辞学尝试在“纯语言学”和“超语言学”之间寻找平衡的支点;与巴赫金批评的“书房技巧”不同,广义修辞学不拒绝修辞技巧研究,而是把修辞技巧作为《广义修辞学》“三个层面”的一个层级,倡导并践行从修辞技巧走向修辞诗学和修辞哲学的研究,重视修辞技巧、修辞诗学、修辞哲学三者在学术目标、研究单位、理论资源、技术路线,乃至读者群体诸方面的差异,认为不宜用修辞技巧的知识谱系评价修辞诗学或修辞哲学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反对用修辞诗学或修辞哲学的眼光否定修辞技巧。

任何理论都需要接受实践检验,广义修辞学理论及其解释框架自然也不例外。《广义修辞学》出版十多年来,其团队在修辞研究实践中观察与思考,自我检验、自我修正,努力使广义修辞学成为一个开放性建构的理论体系,力避巴赫金批评的修辞研究之弊,希望为改变修辞研究曾遭诟病的“小儿科”形象注入另一种气象,探讨修辞研究价值提升的可能性。

注 释

①有关文艺学和修辞学的划界、性质以及理论和方法的交叉问题,非本文讨论对象,暂不涉及。文艺学界和修辞学界文学语言研究的异同,是一个需要理性思考和据实分析的问题,可参见谭学纯(2009)。

②雅克布逊曾经在《现代俄国诗歌》中说过,“诗歌的事实就是简单得如同牛叫一般的词语”,不过,他后来更改说法,认为“诗歌是发挥着美学功能的语言”。

③这一问题的讨论出现于《学术上的萨里耶利主义》一文。《巴赫金全集》第二卷中包括此文在内的10篇文章,虽然用了巴赫金朋友的署名,但实际上或为巴赫金所写,或他参与了写作。参见《巴赫金全集》(1998)第二卷卷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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