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至1980年中国的麻风病防治运动*——以江苏省为重点的考察

2014-12-03 12:54董国强
南京社会科学 2014年11期
关键词:麻风病人麻风麻风病

董国强

1950至1980年中国的麻风病防治运动*——以江苏省为重点的考察

董国强

本文采用地方史和社会史的研究视角,主要利用江苏地区的档案资料和其他历史文献,系统考察新中国前30年的麻风病防治运动。论文中揭示的许多问题,有助于人们理解当时中国制定和实施公共卫生政策过程中所遭遇的各种困难,以及中国走向改革开放的必然性。

中国;1950-1980;麻风病防治;江苏

在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西方出现了一批有关新中国前30年公共卫生政策与实践的论著。几乎没有例外,这些论著都对当时的公共卫生政策与实践给予了很高赞誉。①然而几十年过去后,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一些曾经受到高度赞誉的公共卫生政策却遭到彻底放弃。由此衍生的重要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因素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利益驱动促使各级政府放弃了那些可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公共卫生政策,还是这些公共卫生政策本身所隐含的内在张力使其难以为继,而当时的人们却对此却知之甚少?

美国学者Blank和Burau曾在相关论著中指出:“在理想状态下,一项成功的公共卫生政策应该能够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高质量的服务。与此同时,它还应该在控制开支、杜绝浪费等所有方面都有上佳表现。”②然而许多国家的现实情况表明,在公共卫生“经费预算”“服务质量”和“服务覆盖”这三个因素之间,总是存在着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矛盾关系。美国学者Weale在10多年前提出如下论断,很快便成为国际学界和各国卫生部门的广泛共识:“我们或许可以提供一种全方位的高质量的服务,但它不可能覆盖所有民众。或者,我们可以为所有民众提供一种全方位的免费服务,但它不可能是高质量的。或者,我们我们可以为所有民众提供一种高质量的免费服务,但它不可能是全方位的。在近代关于公共卫生经费开支和公共卫生组织形态的争论中,任何一种特定的立场都受制于这三种可能性中的一种。”③这种理想与现实的扞格,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认知和评价新中国前30年公共卫生政策的理论维度和技术指标。

1949年以后在中国广泛开展的麻防运动,曾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从1949年至今,中国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约55万人,其中有2/3在改革开放前得到治愈。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使得相关研究成为我们考察当时中国公共卫生政策及实践的一个不可多得的窗口。本文主要依据江苏地区的档案资料,系统考察新中国前30年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笔者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当年的麻防工作是如何开展的?Weale提到的“经费预算”“服务质量”和“服务覆盖”三元悖反现象,在麻防工作中是否存在?按照Blank和Burau提出的理想标准,当时的公共卫生政策在各方面的表现是否堪称绝佳?

一、麻风病概念释义和麻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麻风病是一种由麻风杆菌引发的传染病,至少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过麻风病的病例报告。中国历史上也有大量麻风病记载。但由于缺乏流行病学调查统计资料,我们对1949年以前麻风病流行情况知之甚少。1949年以后,经过多次线索调查和全面普查,我国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约55万人,其分布区域主要在长江两岸、西南地区和沿海一代。广东、山东、江苏是发病较多的省,病人总数约占全国病人总数的2/5。西南诸省(如云、贵、川等)的病人数量虽然比不上沿海地区,但发病率及其社会威胁程度比沿海地区有过之而无不及。④

按照1955年马德里国际麻风会议确定的分类法,麻风病可以分为“瘤型”“结核型”两型和“未定类”“界线类”两类。具有传染性的主要是瘤型麻风病人,其数量一般占到病人总数的30%-40%。在现代医学技术条件下,麻风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自上世纪40年代末开始,世界各国纷纷采用氨苯砜等药物对病人进行化疗(又称DDS单疗技术)。进入80年代以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采用更先进的联合化疗(MDT)方案,即同时采用氨苯砜、利福平和氯苯吩嗪对病人进行杀菌治疗。⑤随着大量患者被治愈,到2000年前后,麻风病在许多国家已经被基本消灭。⑥中国在1949至1980年间采用氨苯砜单疗手段治愈麻风病人近30万人,尔后又采用联合化疗方法治愈近20万人。截止2000年前后,中国现症病人数量下降至6000人左右,顺利实现了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

然而在氨苯砜等化疗药物被发明之前,麻风病很难治愈。患者不得不长期遭受巨大的生理痛苦和精神痛苦。麻风杆菌持续侵蚀病人的皮肤和周围神经,可以导致皮肤斑疹、毛发脱落、四肢畸形、足底溃疡和兔眼、塌鼻、狮面等症状。这些可怕的外部症状常常引发人们对麻风病的莫名恐惧,进而导致该疾病的污名化。这一方面严重危害到麻风病人的生存权利,麻风病人被杀、被逐、自杀案件屡见不鲜;另一方面诱发了他们仇视社会、报复社会的心理和行为。因而,积极防治麻风病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政治问题。

二、1949至1956年的江苏麻防工作

新中国的麻防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1950年,中央卫生部发布《关于管理麻风应行注意事项的通知》,提出要扶助麻风病人生产,给予生活救济。1951至1952年,中央有关部门拟定了培训麻防业务骨干、查清流行情况及建立防治机构等方案。1953年,中央卫生部召集全国麻风防治座谈会,提出“防治结合”的原则。1954年,中央政府在北京组建了“中央皮肤性病研究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麻风、性病和头癣防治工作。

然而在地方层面上,这项工作因种种原因并未得到很好地开展。以江苏为例,直到1954年,省政府才投资18万元建立泰州市麻风病防治院。这是1949年以后该省第一个专业防治机构。⑦截止1956年夏秋,该院设有病床100张,收治对象为省内各地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转业军人、机关干部、国营工厂职工、公办学校教师、大中专学校学生等社会群体。不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一般群众,均在门诊检查治疗。江苏省会南京1953年8月以前没有麻防专业机构。不过第五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开设麻风门诊,为560余名麻风病人提供医疗服务。1955年5月,该市利用南郊牛首山上的破旧庙宇设立麻风病隔离所,收容瘤型病人61人,男50人,女11人。1956年,苏北的盐城、淮阴、如皋、新沂四县设立麻风病防治所。⑧

截止1956年底,南京、泰州两市和盐城、泰兴、高邮、宝应、泰县五县共查出麻风病人16073人。卫生部门据此推算,全省麻风病患者的数量约为50000人。而当时两市五县仅有专业防治机构4个,工作人员总数仅为95人(其中44人为行政勤杂人员),病人收容量仅为205人。⑨另一方面,尽管各地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提供门诊医疗服务,但很多病人因无力支付医药费而无法得到医治。因而,绝大多数患者都散在各地城乡,既不能得到有效治疗,也无法控制社会传染。

三、“大跃进”前后的江苏麻防工作

从上文叙述不难看出,50年代前期的麻防工作存在着两种差异明显的体制及政策。现役军人、机关干部、大学生和国营工厂职工等社会群体因享受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治病住院的权益能够得到基本保障。而不享受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的社会群体(尤其是数量庞大的农民群体),看病治病则面临重重困难。因而,要达到消灭麻风病魔、控制社会传染的目标,就必须大大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防治工作。

1956年初,中央人民政府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纲要》,提出要在12年的时间里基本消灭包括麻风病在内的“严重危害人民的疾病”。1957年7月,卫生部在济南召开全国首届麻风病防治工作专门会议。同年10月,卫生部正式公布《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该文件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把防治麻风病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妥善安排。文件还提出了“边调查、边隔离、边治疗”的步骤方法。这对江苏的麻防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同年11月,江苏省卫生厅召集麻防工作会议,制定颁布了《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在此后3年间,约有1/3市县建立了麻防专业机构,约有200多人在各级卫生部门主办的培训班接受了培训。⑩1958年4月,江苏省卫生厅发出《关于积极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以下目标:“从1958年起,在一年内将现有麻风病患者隔离起来,并给以治疗;两年内彻底摸清情况和隔离所有新发现病人,并进行普遍治疗,达到控制传染”。《通知》还提出要发动群众,以社(指合作社和人民公社)、乡为单位,将病人集中隔离管理起来,一般以30-50人的小型集中为主,有条件亦可以大型集中。

不过从有关部门的后续报告看,1958年“大跃进”期间江苏麻防工作的实际进展并不很大。到1958年10月前,全省共有麻风病防治所11个,床位500张,麻风村3个,麻风防治组48个,训练专业防治人员155人。另有资料显示,截止1959年2月前,全省共有麻风病防治院5个(其中有一个是公社办的),麻风村20个(其中7个为社办),共设有病床844张,收容病人567人住院,收容病人824人入村。

“大跃进”前后江苏麻防工作进展有限,根本原因在于各级政府不切实际的把希望寄托在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基础之上。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农村麻风村的建村费用和日常运行费用主要依靠人民公社、大队和生产队自筹。虽然国家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但治病期间病人的生活费用还是需要病人及其所在社队支付。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各社队要按照每个病人140元的标准缴纳建设麻风村的费用。这对一般农村社队和一般农村家庭都是无法承受的负担。虽然一些地方采用“一平二调”的办法创办了一些小型麻风村,但因缺乏后续资金支持,医疗服务和药物供应也无法保障,很快大多名存实亡。即使有少数继续存在,至多也只能起到隔离病人的作用,各种治疗管护根本无从谈起。

省卫生厅在1963年11月的工作报告中提到,几年来全省共办了7期麻防训练班,培训专业防治干部269人。通过开展线索调查,60个市县查出麻风病人24511名,其中瘤型麻风约占30%。全省有38个市县成立了麻防机构,现有麻风病防治院4所,病床775张,麻风病防治所、站、组27个,麻风村39个,先后收容4076名麻风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有724名麻风病人治愈出院村。这些数据固然反映了该省麻防工作的一些成就,但与之前的统计数据相比,各市县收治病人的能力似乎并无明显增长。该报告称全省“先后收容了4076麻风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而其他材料则显示,仅1958年一年,该省新发现病人的数量就达到3614人。由此可见,当时绝大多数麻风病人依然散落在各地城乡,无法得到有效隔离和治疗。

四、“社教”运动前后的江苏麻防工作

江苏的麻防工作在60年代中期有了较大发展。这与下列几个因素有关:第一、在三年困难时期,农村中一些麻风病患者为了就医、就粮,纷纷盲流至上海等大中型城市。1963年5月,上海市人委向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辽宁五省人委发出《关于协助防止麻风病人外流的函》,引起各省和中央的高度重视。其次,经过几年调查研究,各级卫生部门对麻防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思路。在1963年召开的全国性病、麻风、头癣防治工作会议上,专家小组提交的《以县为单位控制麻风综合防治措施的研究》报告得到与会者的高度肯定。第三,1965年6月,毛泽东发表著名的“六·二六指示”,要求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也对各地麻防工作形成巨大推动。在此背景下,充实加强各级麻防专业队伍,在广大农村地区新建、扩建麻风村,成为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

1963年7月,江苏省人委应上海市人委吁请,向各县市发出《关于制止麻风病人外流的通知》。12月,省委和省人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指示》。1964年1月,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向中央提交《关于申请拨给麻风村和麻风病防治院筹建经费及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报告》,请求拨款460万元作为农村麻风村开办补助费,拨款105万元用于新建扩建城市麻风病防治院7所,增设床位1000张,另外请求增加卫生事业编制670人,以充实加强各级麻防机构。中央最终批复核拨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该省麻风村建设。6月,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建立麻风村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麻风病人和麻风病院(村)管理办法》。9月,江苏省人委批转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麻风村计划的报告》,各地麻风村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根据计划,要在1965年内新建麻风村27所,扩建12所,其中500人以上2所,300人以上3所,200人以上7所,100人以上15所,100人以下12所,计划收治患者5714人。此外,计划1966年增收麻风病患者8570人。

与“大跃进”前后的麻风村建设工作相比,各级政府这次加大了财力、物力投入。在1964至1965财政年度,中央支持江苏省麻风村基建专款200万,省和各市县财政配套解决100多万,全部下达到各市县。在1965至1966财政年度,江苏省再次下达建设麻风村专项资金150万元。这些资金基本解决了计划内麻风村基建费用、增加医务和管理人员编制费用、驻村麻风病人医药费减免等方面的困难。但病人住院住村治疗期间的生活费,依然由病人家庭和所在社队共同负担。少数实在贫困者,由民政部门发放小额补助。

在麻风病院和麻风村管理方面,也逐步形成了一套规章制度。有关文件指出,麻风村是集隔离、治疗、生产、生活为一体的乡村自治组织。在建立麻风村时,应该按照当地农村人均耕地标准为麻风村配备生产用地。麻风村的内部管理,一般是在行政人员和医护人员主导下,依靠病员中的党员干部和政治积极分子实行民主管理。在医疗和护理方面,一般会在规模较大、设施较好的麻风村派驻医生、护士,兼顾周边地区的防治工作。驻村病人必须服从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基于上述情况变化,江苏的麻防工作有了较大起色。不过以下问题依然构成很大困扰:第一,尽管中央和省里的文件明确规定,麻风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村土地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就近无偿划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大队和生产队都不愿意无偿拨出土地。最后经过讨价还价,依然要以青苗费、拆迁费等名义作出一定经济补偿。这就占用了一部分麻风村基建资金,使得建村工作很难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二,由于征用熟地困难较多、成本较高,同时考虑到病人隔离问题,一般麻风病院村都建在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山地、湖摊和海滩地带。结果,修筑道路、修建围堤和强化地基等辅助工程也占用了不少基建资金。第三,麻风村里收治的病人一般都是病情较为严重的病人,他们很难通过劳动生产实现生活自给,而民政部门提供的补助又极为有限,因而许多入村病人的生活很成问题。这也对防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档案资料显示,此轮麻风村建设运动从1964年底开始,到1967年上半年结束。此后,全省麻防专业机构的收治能力增加至7000人左右。而当时全省确诊的患者人数已达到30000以上。所以,1964年提出的“两年内收治所有病人”的目标没有实现。

五、“文革”期间的江苏麻防工作

在江苏麻防史上,“文革”十年是非常重要的一页。期间该省麻防专业机构和专业防治人员的数量成倍增长,全省病床总数首次超过现症病人总数。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当时该省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有关。

江苏省内麻风病的疫情分布,以苏北地区较为严重。扬州、泰州一带尤为严重。1969年,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从北京下放至苏北泰州。在研究所专家指导下,1971年前后扬州专区进行了大规模麻风病流行情况调查。调查结果引起省里的重视。1972年3月,省革委会召开办公会议,专题讨论麻风防治工作。4月,省革委会下发《关于积极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风病大普查,并对麻风病人实行隔离治疗。

从1972年起,江苏省连续三年进行了三次大普查,基本上摸清了全省发病情况。与此同时,累计投资1340多万元用于新建与扩建麻风病院和麻风村,使全省病床数发展到35365张。麻防系统工作人员的数量也增加了近一倍,达到2500人。专业麻防机构数量达到70个,全面覆盖该省所有市县。而该省现症病人数的峰值出现在1973年,为34664人。换言之,到1975年,江苏省麻防机构收治病人的能力首次超过现症病人的数量。

“文革”期间江苏麻防事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省政府的大量投资。在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麻风村建设用地采用国家征购方式,大大减少了土地征集方面的困难。此外,该省有关部门于1974年9月下发《关于收治麻风病人生活补助费的通知》,规定每个住院病人每月补助生活费8元,使住院病人的生活条件有了显著改善。而这个时期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第一,大规模投资兴建麻风村,目的在于对所有麻风病人实行全面隔离。需要指出的是,全面隔离是氨苯砜等药物发明之前世界各国控制麻风病传染的通行做法。不过自1950年代起,很多国家已经放弃这项政策。所以江苏领导人在1970年代前中期提出全面隔离是一个错误决策。即使要隔离,也只需要隔离那些处于麻风反应期的瘤型病人。

第二,麻风病疫情具有簇集性分布的特征,江苏省内各地的疫情程度并不相同,因而不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硬性规定各市县建立麻风村的数量。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结果造成苏北一些市县麻风村数量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而苏南一些县市麻风村大量空置,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第三,各地麻风村由卫生、民政和其他部门多头管理,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常常发生扯皮推诿现象。其结果是各项经费难以落实,病员生活得不到保障。一些病员为了维持生活,不得不带病参加繁重的田间劳动,使得自身病情不断加重。此外,因为内部管理不善,还常常发生病员外流、性乱、非婚生育等现象,引发许多其他社会问题。

六、几点结论和延伸思考

通过对江苏地区麻防工作的简要回顾,我们不难发现Wheale提出的“财政经费”“服务质量”和“服务覆盖”三元悖反现象。江苏省的麻防工作在50年代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就是因为各级政府没有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麻防工作的负担主要落到病人家庭和地方社区的肩头,结果导致绝大多数麻风病患者无法得到妥善治疗,疫情控制工作也收效不大。进入60年代后,在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江苏省内各市县普遍建立了防治机构。然而由于当时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麻防机构的基本建设,病人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完全不在考虑之内,因而防治工作的实际效果依然十分有限。各地麻风病医院和麻风村收容的病人数量,仅占病人总数的很小部分。到70年代前中期,由于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经费,新建和扩建了一批麻风病院村,充实加强了防治专业队伍,并为广大患者发放生活补助。所以,江苏省的麻风病疫情在80年代基本得到控制。

有必要指出的是,从本文列举的统计数据看,当时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主要来自省及省以下各级地方财政。因而从全国范围看,1949至1980年间麻防工作的发展并不平衡。根据1981年11月第二次全国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资料,取得重大进展的省份主要分布于沿海发达地区,如广东、山东、江苏等省。而在经济欠发达的西南地区,依然有许多病人长期得不到妥善治疗。这种全国范围的不平衡性,不能不影响到我们对当时公共卫生政策的整体评价。

尽管江苏的麻防工作在20多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重大进展,然而这项工作中一直存在着麻风病院(主要收治享受公费医疗的国家公职人员和享受劳保医疗的国营企业职工)和麻风村(主要收治不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农村居民和城市平民)两种体制,麻风病患者因社会身份不同受到不同的对待。即使在麻防事业大发展的70年代,来自乡村农民和城市平民阶层的广大患者所得到的医疗服务和生活照顾,依然无法与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和国营企业职工相比。这说明在公共卫生经费和医疗资源十分短缺的情况下,社会主义所倡导的平等原则并未得到切实保障。

在当时的公共卫生政策决策中,党政官员们的重要性远远大于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党政官员习惯于采用行政命令和群众运动的方式开展各项工作,从而忽略了卫生医疗工作的具体特点和决策的科学性。一些党政领导人拍脑袋作出的决策,与实际需要存在很大差距,结果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困扰。与此同时,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条块分割也不利于有限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利用。各级专业麻防机构的普遍建立,固然反映出当局对麻防工作的高度重视,但专业性防治机构游离于城乡基层公共卫生网络之外,形成重复建设、平行发展的格局,从宏观管理的角度看是很不经济的。

当时虽然已经建立了城乡公共卫生网络,但绝大多数在基层(尤其是在农村基层)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专业素质十分低下。从全国范围看,中高级医务人员大多集中在省市两级麻风病院或皮肤病防治所,县及县以下麻风村一般只有几名初级卫生人员,有的甚至连一名也没有。从江苏省的情况看,基层麻防工作人员一般只具有初中甚至小学文化程度。他们经过几个月的培训,便被相关部门作为“专业防治人员”使用。除了1975年以行政命令方式一次性分配500名医护卫生学校中专毕业生外,基层麻防机构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极少。这直接影响到防治工作的质量。

综上所述,我们固然不应该无视新中国前30年公共卫生事业的巨大成就,但也不宜对当时的公共卫生政策给予过高评价。财政方面的巨大压力,迫使当局不得不采取城乡二元、区别对待的政策,因而社会主义所倡导的平等原则并未得到落实。农村基层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和专业素质低下,也很难为广大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和全方位的公共卫生服务。长官意志主导下的计划经济体制,不但未能在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等方面有绝佳表现,相反还造成有限资源的不当耗费。改革开放以来公共卫生政策领域的巨大转变,既是有关各方倡导实事求是精神,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坚持稳中求进的战略抉择,也是旧体制积弊丛生、难以为继的必然结果。

注:

①Joseph R. Quinn,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1972. Victor W. Sidel and Ruth Sidel, Serve the People, New York, Josiah Macy, Jr. Foundation, 1973. Health Care in China, An Introduction, Geneva Christian Medical Commission, 1974. Herbal Pharmacolog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ashington: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1975. Pi-chao Chen, Population and Health Polic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ashington: Interdisciplinary Communications Program,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1976. Ruthe Sidel and Victor W. Sidel, The Health of China, Boston, Mass.: Beacon Press, 1982.

②Robert H. Blank and Viola Burau, Comparative Health Policy, Palgrave Macmillan, 2010, p.97.

③Weale. A. (1998)’Rationing Health Care’,BritishMedicalJournal316:410.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情况和今后意见》,1982年3月13日。

⑤采用DDS疗法,患者治疗时间短的需要2-3年,长的需要10-20年。这种疗法存在的潜在问题是耐药性和复发性。采用MTD疗法,少菌型病人可以在半年内治愈,多菌型病人可以在2年左右治愈。这种疗法还可以在开始治疗一周左右的时间内消除病人的传染性。

⑥迄今为止,世界各国的科学家们还没有研制出麻风病疫苗,所以还无法在生物学意义上彻底消灭麻风病。1980年代初,中国率先提出“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即将麻风病的患病率控制在1/100,000以下。后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基本消灭”指标,是将患病率控制在1/10,000以下。

⑦⑩《江苏省麻风防治大事记》,江苏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编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资料汇编》,1998年2月印发,第116、117—118页。

⑧江苏省卫生厅:《为函报我省麻风防治工作情况》,1956年10月15日。

⑨江苏省卫生厅:《报送我省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的函》,1957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丁远〕

China’sAnti-LeprosyCampaignin1950-1980:ACaseStudyofJiangsuProvince

DongGuoqiang

Taking a perspective of local and social history, this work uses archives and other historical documents from Jiangsu Province to construct a systematic study of the Anti-Leprosy Campaign that took place in the first 30 yea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This study will not only help people better understand the difficulties that the government encountered in the process of formulating and implementing public health policies, but will also help make clear the inevitability of subsequent reforms.

China; 1950-1980; anti-leprosy; Jiangsu Province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中国60年江浙地区麻风病防控与社会保障机制研究”(11BZS064)的阶段性成果。

董国强,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南京 210093

K27

A

1001-8263(2014)11-0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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