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梅 王琳琳
摘 要:澳大利亚的教育属于联邦教育体系,具有西方的教育特点。在生命教育方面,澳大利亚起步也较早。澳大利亚的生命教育首先告诉我们生命是平等的,竞争是澳大利亚生命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澳大利亚生命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合格的民主公民。
关键词:澳大利亚 生命教育 初探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b)-0220-01
1 生命是平等的
由于文化的迥异,澳大利亚的教育和学习风格和方法与中国截然不同。
在澳大利亚,生命被视为高于一切,政府经常通过各种媒体告诫公民,要教育孩子对生命负责。在澳大利亚,对生命负责是公民的责任,一个人的生命不但属于自己,也属于家庭,属于社会,要好好爱护自己的生命,发挥生命的潜能。
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过一篇题为《澳洲少女的眼泪折射了什么》的文章,作者系本地一所著名中学的语文老师。他在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时,设计了一个心理游戏:写下对你而言最重要的五个事物(可以是人、东西或者需求、心愿等),然后一样样进行放弃,看看最后留下什么。结果发现,中国学生在游戏中异常活跃,而澳洲少女在课外则哭成一团。为什么?因为她们没法在God(上帝)和frind(朋友),God(上帝)和parents(父母)之间作出抉择,只能用眼泪表达她们内心的痛苦和不舍。在国内很多中小学甚至大学都有类似这样的生命教育模式,他们把生命按照亲疏远近、高低贵贱分成三六九等,这是对生命教育的误区,是不懂得生命的真谛所在。生命都是平等的,凡是生命都值得敬畏。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施韦泽曾说:“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
生命是平等的,机会也是平等的。澳大利亚十分重视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天底下没有一种浪费比任凭不幸出生在地位低贱家庭的孩子在低贱的工作上消耗才能的挥霍更有损于国家财富增长的了。”[1]19世纪的时候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 就关注了教育在未充分利用的时候就对教育应该平等问题进行了研究。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机会平等在公立学校系统的组建中达到了顶点。在这儿“机会平等”的正式目标并没有要求成功和失败间的差距能够减小,或者说整个工人阶层能够像某些改革家所希望的那样得到提升。“机会平等”仅仅意味着人人都能参加教育功绩的竞争,使竞争普遍化。[2]澳大利亚全国大学生联合会副主席汤姆·罗帕在他那本《平等的神话》(1970)一书中也支持了社会平等的竞争消除社会出身对社会目的地的影响。
在澳大利亚,注重西方的个人主义。教育主要是培养个人的独立思考,学生的个人意见和见解受到重视,学生会被鼓励批评社群中既定的价值观或其他观念。课堂内,学生积极参与,表达自己的见解。尤其在大学里,若一个学生能以有效的论据或证据为基础,发表个人见解以批评一些著名学者的见解,这个学生会受到高度的评价和肯定,不怕会受到抨击为“离经叛道”。这种教育和学习方式,我们可称为“主动的个人教育学习方法”。[3]
2 生命中竞争是无处不在的
由于经济理性主义的影响,人力资本理论引入教育行业。劳动力市场面临的挑战需要教育系统做出常用的调整,这些挑战起源于国际竞争,技术变革和从更广泛的角度而言增加了个人就业的压力。在这样环境的影响下,孩子们从小就受到社会竞争的熏陶,习惯了机会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竞争的权利。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竞争的时代,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事情都无法避免竞争这个现象的存在。在澳大利亚,拥有高学位不等于拥有了好工作。博士的毕业人数1997年有5000人,其中1000人为海外学生。每年有上万人竞争不多于1000个大学教席。据澳大利亚毕业生就业统计厅的研究显示有11%的毕业生是找不到工作的,某些学科更为严重,如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语言、化学和物理等,失业率高达20%。这样的数据摆在面前,成了家长和老师教育孩子的一个内容,所以澳大利亚的孩子们知道生命中处处充满竞争。
人类社会的进步是一个充满竞争的过程,竞争推动社会的发展。孩子们要从小就了解他们生活在一个竞争的氛围里,要自觉迎接挑战,积极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实现生命的价值,促进社会的进步。竞争是对人的潜能的挖掘,生命价值的彰显。勇敢地参与竞争能拓宽人生业绩,对人生发展有重要意义。
3 生命价值教育是为了培养民主公民
“人之所以能适应社会,不是因为天性,而是因为教育”。自由社会的所有政府都会努力塑造自我管理的公民。公民的品质和能力,包括那些被社会认为是普通或普遍的权利,是在社会机构中刻意形成的。公民不是天生的而是塑造出来的。一个好公民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是社会的好成员:好邻居,好家庭成员,好工作者,好的政治参与者。20世纪80年代,当时澳大利亚联邦教育部部长苏珊·莱恩提出了在学校里重设公民教育的必要性。1989年4月,联邦政府、各州和区分管教育的部长们在霍巴特聚会,达成了改进澳大利亚教育的协作目标的协议。其中第7条主张公民身份教学:“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这会使他们能够在国际大环境下的澳大利亚民主社会中做积极的、明智的公民”。
1994年6月,基廷成立了一个由墨尔本大学的历史学家斯图亚特·麦辛泰尔主持的“公民学专家组”负责起草了一份关于公民学问题的公众教育的无党派色彩的方案,以保证“澳大利亚人充分了解我们的政府体系从而全面参与决策过程”。公民学专家组的职权范围包括学校、技术与继续教育、高等教育以及通过媒体和社区机构所进行的公众教育;它主要关注学校教育。公民学专家组的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在学校教育中,“公民身份教育与英语和数学一样列为优先科目”,是“德育教育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把公众领域设想为公民个人实现自我的合适场所;因此,政治不仅仅是一项工具,一套解决协调问题的准则。在这里,政治是一种合作行为,是公民身份和目标的基础,就其自身而言也是有价值的。”教育中的民主的主题与自由的积极的概念密不可分,从自由的积极概念上来说,自由即自主权与自决权。澳大利亚的民主公民的培养有着某种政治的色彩和目的。但是,我们知道,一个人首先是社会的人,他只有在社会的各种交往中形成各种各样的关系,才具有一个人的本质。只有在社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才能实现一个人的生命的价值。所以澳大利亚将培养合格的民主公民作为生命教育的一个重要成分。
参考文献
[1] 西蒙·马金森著.现代澳大利亚教育史[M].沈雅雯,周心红、蒋欣,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2] 陈浩琛.澳大利亚教育随笔[M].羊城晚报出版社,2008:109.
[3] 西蒙·马金森著.澳大利亚教育与公共政策[M].严慧仙,洪淼,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1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