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霞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第五中学语文教师景陈霞
●我只是坚持尽心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学也无涯,教也无涯。
●对于我来说,教育是事业,教育也是生活。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学生在不断进步,教师也要坚持学习。
●初中语文教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朗读能力和书写能力的培养。
●教育学生仅有一颗爱心是不够的,还要有耐心,讲究教育艺术。
她儿时的梦想就是做一名教师。因为这个梦想,她在游戏中扮演教师,在班里模仿教师。1986年,为了实现自己儿时的梦想,她毫不犹豫地报考了天津宁河师范学校,并以优秀的文化成绩和面试成绩被录取;1989年,她因品学兼优被保送进入天津师专中文系学习。1992年大学毕业,她以优异的试讲成绩被分入芦台五中,如愿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她怎能不对教育事业投入她的青春和热情呢?
做事的态度就是做人的态度,干工作也是在做人。她连续2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语文教学工作,始终勤恳务实,认真善良,坚守自身做人做事的原则,尽情演绎着自己的青春和梦想。学生敬爱她,亲近她。毕业生回忆起她时说:“陈老师是用慈爱、严厉和生命陪我们一起成长。”
同事和学校领导看到她每天不知疲倦地工作,经常心疼地劝她要多注意身体;学生和家长也都劝她说要悠着点儿干,但多年以来这已成为她的工作习惯,她说:“跟学生们在一起,我踏实而快乐。这是我的生活,这是我生命的意义。”
多年来陈老师一心为教,淡泊名利,但获得了很多荣誉:天津市优秀德育教师、天津市优秀班主任、天津市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天津市优秀教师、天津市特级教师。面对这些荣誉,她总是淡淡地说:“教书,实现的是我的梦想;育人,见证的是我的快乐。我还要继续和我的孩子们一起成长!”
(本刊记者韩大勇,天津市宁河县芦台第五中学校长阚文广)
新课标提出:“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评价建议”中也明确规定“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因为不再作为考试内容,所以在实际的语文教学中,语法知识教学已经淡出了语文课堂。教师们在日常教学中对语法知识的讲授随意性强,而且缺乏系统性,更不会注重语法知识的专项训练,表现出了一种具有功利色彩的极端的教学现状。
什么是语法?《现代汉语》中是这样解释的:“语法是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由此可见,语法所包含的规律是很广泛的,它包括词和词怎样组合成短语,词或短语又怎样构成句子,单句和单句又以什么关系、方式构成复句,段与段的内在联系,等等。学生掌握了基本的语法知识,有助于赏析评判他们所接触的语言,学习正确、规范地说话和写作。教师指导学生学习一些基本的语法知识,对培养学生理解、运用语言的能力和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水平都会有很大的帮助。我认为语法知识如同一棵大树,有了这棵大树,才便于学生形成正确的语感。
语文课程应该是人文性与工具性的统一。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学校教学中,我们过多地强调了它的工具性,从而非常重视语法知识的教学:讲课时专门对词性、短语、句子成分划分、复句分析、修辞等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在做习题时又反复强化训练,语法知识成为各级考试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现在,新课标又重新修订了语法知识的地位和教法,不再将它列入考试范围,只要求学生能够理解运用;语文教学更多的是倡导学生对文学作品的主观感悟,注重引导学生赏析文章主旨和品味文章语言。语法教学由多年前的辉煌一下子跌入到低谷,甚至语法知识在语文课堂销声匿迹。在新理念指导下,语文的工具性被忽视,人文性则备受重视。我认为,语文课程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是有机的统一体。纯粹工具意义上的语言文字是不存在也无法存在的;反过来,没有语法规则的、没有语言规律的人文性也是不可靠的,没有依附性的。现阶段的语法教学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是不符合语文教学的本质的。
“淡化语法”教学的直接影响是导致中学生汉语语法水平下降,他们不能判断句中词语的词性,不能分析短语中词和词之间的关系,朗读时不能根据词或短语关系进行适当停顿,不能分析病句出现的原因,对稍微复杂的句子也不会分析,对复杂的多重复句更是无从入手。语法水平低,制约了学生整体语文水平的提高,理解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都受到影响。到了高中,文言语法大量出现,许多学生在翻译成白话文时大多是机械记忆课堂所学的内容,一旦遇到需要运用文言语法知识时,诸如词类活用、古文句式等,脑袋里就一片模糊,只能死记硬背了。再如在常见的病句修改中,涉及许多的语法知识,如成分残缺和搭配不当,它要求学生全面了解句子成分,否则,学生对这些病句修改就会感到束手无策,无法对症下药。
语文课程要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现代教育观。我觉得在初中语文教学中,语法知识不能被淡化。当然,这绝不是说,我们要进行繁琐、复杂的语法教学,而是说,对于最基本的语法知识、最起码的语法技能的传授,要进行必要的强化,否则不利于学生的后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因此,我们需要建构合理的初中语文语法知识体系。删除那些繁琐的、不必要的语法知识教学,不能删减的基础部分和精华部分,根据新课标的理念,以通俗、严密、具体、生动的知识呈现方式教给学生,使初中语文语法知识体系成为初中语文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词性、常见的基本短语类型、常见的句式、复杂的单句、常见的复句等是不宜删减的内容,因为这些知识和教科书、报刊、网络乃至日常生活,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对学生的阅读理解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这种作用不是个人的意志所能转移和消除的。
我国著名语言学家、南开大学马庆株教授曾提出:“应该选择必要的语法规律,有针对性地教;让语言学为生活、为语言文明建设服务,为提高社会语言运用水平发挥作用。”
我在上初中的时候(20世纪80年代),教师对语法知识的传授非常重视,教师要系统讲授语素、词、短语(词组)、句子、单句、复句等知识。我在学习这些知识的时候,非常感兴趣。因为这些知识的学习不同于对课文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好像更具有理科学习的特点,规律性非常强,可以举一反三。在语文的形象感知中加入了抽象思维的内容,所以感觉非常新鲜,学习起来也极容易产生成就感,能明确感觉到自己由不会到会的过程。因为语法知识学得好,同伴们经常向我请教问题,通过给他们讲解,又加深和强化了我对语法知识的理解,所以我对语文学科更感兴趣了,它增添了我学习语文的乐趣和信心。现在回想起来,还能感觉到当时学习语法的快乐和骄傲。可以这么说,我的语文情结一大部分来自我的语法情结。
语法不是万能钥匙,用语法不能解决语文教学中的所有问题;但是在语文教学中,没有语法知识的传授是不行的,语法知识是学生语文素质中的重要一环。我们不能纯粹为了考试而教学。尽管语文考试中已经去除了纯语法知识的测试内容,但是我们在讲解语文和实际生活时却不能不用到语法知识。有了对词语、短语、句子、段落正确的结构分析,才能保证对句子、语段、文章内容的正确理解。在刚刚学习语法的时候,可能是要有意识地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分析其结构;在语法知识已经了然于心的时候,语言规律已经在头脑中形成了,就会很自然地把语法知识储备和对语句文意的理解潜移默化地融合在一起。可以说,对短语和句子正确理解的基础是对它们正确的语法分析。
如何对待初中语法教学?我认为不能“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对于最基础的语法知识、最起码的语法技能,我们还是要教给学生的,这有利于学生的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
任何学习都要遵循这样的学习规律:感性—理性—感性。指导学生掌握语法规则,形成一定的语法思维习惯,目的就在于帮助学生掌握母语中的规律性的东西,从而促进学生语感的形成。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如果我们语文教师注重对语法知识的系统传授,注重语法知识的科学训练,会帮助学生奠定语文学习的基础,在学生的语文知识库中植起一棵语法树,帮助学生逐渐形成正确、规范的语感,更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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