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荣
摘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同志是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同志的反腐倡廉思想是邓小平党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的反腐倡廉思想对于我们正确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能起到巨大的作用,而且对于我们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全面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市场经济 ;邓小平理论; 反腐倡廉
反腐倡廉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早在1945年,毛泽东主席在延安与黄炎培先生谈到历史上的周期率,黄炎培先生希望我们党“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主席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新中国成立以来,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之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也指出:“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江泽民曾指出,要“不断改造世界观,拒腐防变”。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干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中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祖国繁荣强盛,人们幸福安乐。
一、掌握邓小平同志反腐倡廉理论的特点,提高反腐败斗争的认识
首先,坚持两手抓,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把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
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思想。他曾反复告诫全党:“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政策也肯定要失败。”[1](P.367)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了这一方针,我们的经济建设才会顺利开展;如果我们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抓惩治腐败,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业就要受到挫折和损失。少数同志甚至是一些高层领导干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仍然不深、不清,总是担心:“纪律严,经济死”,借口“经济要搞活”,“纪律就要松绑”,“经济要上,纪律要让”,对反腐败的态度暧昧,造成实际工作中抓经济建设与抓反腐败斗争“两张皮”的现象。究其原因则在于缺乏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深刻认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的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了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2](P.164)这一论述进一步阐明了我们必须坚持“两手抓”的重要意义。只有牢记这一教导,我们才会统一思想,提高对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建设相统一的认识。
其次,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斗争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惩治腐败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
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和主张。改革开放初期,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被腐蚀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就严肃指出:“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持刹这股风,那么,我们党和国家就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2](P.263)
这不是危言耸听。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因此,为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就必须严惩腐败,就必须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只有惩治了腐败,搞好了党风,才能转变社会风气,经济建设的发展才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
再次,坚持民主法制,进一步提高越是加快改革越要加强纪律的认识,把发腐败与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
加快改革开放,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我们党的长期发展的战略方针也是邓小平同志的宏伟战略。由于经济体制在转轨之间,市场经济的发展尚处于起始阶段,旧的机制及管理方法仍然顽固地存在,给一些领导人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条件乃至披上“合法化”的外衣,也更因为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制与法规。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党和国家健康肌体上的病毒,铲除腐败现象赖以生存的条件,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所以,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越是改革开放就越要加强纪律,越要抓民主法制建设,不断端正党风,提高党的自身素质,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宽裕的环境。
二、学习邓小平同志反腐倡廉理论的实质,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
全面、正确的理解邓小平同志反腐倡廉的理论实质,客观、认真分析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基础和前提。
一是坚持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划清反腐败斗争的是非界限。在实践中,一些同志片面的强调特殊、强调灵活,使党和国家的政策、措施得不到贯彻落实,有些错误的东西,尽管三令五申,却屡禁不止。如何正确对待这个问题,我以为既不能因为消极腐败现象的客观存在,担心因引进外商、外资带来一些消极的东西而因噎废食,裹足不前,也不能借口搞活经济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邓小平同志从反腐败的历史教训和现实情况出发,特别强调“党有党纪,国有国法”,主张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谁违反了党章党纪,不管谁敢以身试法,都要受到应有的制裁。邓小平说:“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都不能逍遥法外。”[1](P.332)
二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党大局,开展反腐败的斗争。邓小平同志始终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党的工作大局,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体地讲,就是要坚持围绕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来部署反腐败斗争,坚持结合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按照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来检验反腐败斗争。坚持“重点论”必须始终强调领导干部带头,突出重点部位,有重点,才有对策,这是反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
三是坚持发展和联系的观点,把反腐败斗争的持久性和工作的阶段性结合起来。腐败是一个很长的历史现象,同腐败作斗争,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持续、反复的遏制——反弹——再遏制——再反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坚持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把反腐败斗争的持久性和工作的阶段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同一事物在不同阶段与不同时期所表现出的不同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对策,防止纠而复生。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把惩治与预防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的通过法制和教育手段来解决腐败问题的论述告诉我们,惩治腐败,要善于从现象到本质,原因与结果的分析中,找准腐败现象的规律,把我全局,标本兼治。
三、用邓小平同志反腐倡廉理论来武装全党,来改造世界观
当前,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强调领导干部必须以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规范自己的行动,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因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自觉警惕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始终是摆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严肃的问题,所以,要用邓小平同志反腐倡廉理论来改造世界观。
一是要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明确掌权用权的最高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权力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业而服务,才能把权力看成是责任,而不是组织对个人的补偿,也不能很好地掌管好手中的权力,领导群众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样,就不会产生不受权力约束的权力,使权力用坏用偏,甚至走向腐败。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之一。我们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着眼点,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做什么工作,办什么事情,都要看群众“拥护不拥护”、“称赞不称赞”、“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正如毛泽东所提出的:“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大人民群众所拥护的最高标准”。只有尊重和依靠多数群众,关心多数人的问题,才不会脱离群众,只关心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做出群众不拥护、不信任的事,甚至会成为人民的罪人。
三是要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革命人生观,并与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统一起来。江泽民曾指出:“我们的干部和党员一定要把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弄清楚”。这就是我们反对腐败、改造人生观的所要的重要问题。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共产党人在人生观上应有更高的追求,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孔繁森为榜样,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对领导干部来说,应以淡漠名利、乐于奉献为荣,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为群众做出好样子来。只有清清白白地“做官”,一心一意干事业,才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邓小平文选(1975-1982)[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