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里耶秦简J8—134中“迁陵公船”及相关问题

2014-11-24 22:04刘薇
黑龙江史志 2014年3期
关键词:司空

刘薇

[摘 要]2002年5月至6月,湖南龙山里耶古城一号井出土了大批简牍,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其中,简8-134史料价值颇高,弥足珍贵,其涉及秦代湘西地方经济生活、地方行政管理、中央统治等社会状况。然学术界对于该简存在较多分歧意见,现尝试就该简(以《里耶秦简牍校释(一)》为版),以文献资料为依据,就简文中关于“迁陵公船”存疑之处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方家。

[关键词]里耶秦简;迁陵公船;司空

8-134简文如下:

廿六年八月庚戌丙子,司空守樛敢言:前日言競陵汉阴狼假迁陵公船一,袤三丈三尺,名曰□,以求故荊瓦。未归船。狼属司马昌官。谒告昌官,令狼归船。报曰:狼有逮在覆狱己卒史衰、义所。今写校券一牒上,谒言己卒史衰、义所,问狼船存所。其亡之,为责券移迁陵,弗□□属。谒报。敢言之。九月庚辰,迁陵守丞敦狐却之:司空自以二月叚(假)狼船,何故弗蚤辟□,今而誧曰谒问覆狱卒史衰、义。衰、义事已,不智所居,其听书从事。庆手。

简文中提到竟陵汉阴人狼“假迁陵公船一”,学术界对“公”的说法不一。大多数学者认为狼向迁陵县借一艘公船。然邢义田先生提出不同观点,他认为楚在迁陵本已置县,依楚制,县有公,所以简文中记载的“狼假迁陵公船”应理解为狼借的“迁陵公”的船(1)。笔者认为,刑先生的思路固然正确,可在该简中理解为狼借迁陵县公船更为妥当。理由如下:

(一)“司空守樛敢言”

该简文记载的是迁陵县司空守樛向迁陵守丞上报的情况。秦代司空除了掌管土建工程、役使罪犯劳作之外,还负责各种公物的保管与借贷事务。如《睡虎地秦墓竹简·司空律》载有对外出借、收还官府车辆、牲畜的规定,借用期间损害官府牛车要受惩处并进行赔偿,“其主车牛者及吏、官长皆有罪”。(2)

另外,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宗正“属官有都司空令丞”。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律》:司空主水及罪人。”《汉书补注》引何倬曰:“船既司空所主,兼有罚作船之徒役皆在此县也。”又《汉书·地理志上》云:京兆尹有“船司空”县,王莽时改称“船利”。里耶秦简中也能看出一二。如,司空曹记录:船计,器计,赎计,赀责计,徒计,凡五计。史尚主。(8-480)司空课志:……舂产子课,□船课,……(8-486)上述两条简文都可以看出,无论是统计船的数目,或是考察船的情况,都属于司空的工作。另J8-1510载:“谒令司空遣吏、船徒取”(3)同样应证了这一点。从上述记载可以推断,各类“船事”应当归属于司空管辖范围内。所以狼借船未归,由司空守樛上报迁陵守丞,就可得知狼借的应该是公船,将此事上报迁陵守丞正是司空的职责。

(二)船“名曰(?)”

简文中提到狼借的船“名曰?”,对于该字的校释存在多家说法。胡平生先生认为从图版上看,这个字象“棹”,可能用作动词,是划船的意思。细审图版,该字木旁清晰,右上为西,尚存轮廓,故应释为“橝”。该疑字应是船名,而非动词,这就涉及到秦代公物管理的问题。

秦政府十分重视公物管理,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出土了一系列严密的法律规范公物的管理,如《仓律》、《厩苑律》、《效律》、《金布律》等。《睡虎地秦简·工律》规定:“公器官□久,久之。不可久者,以漆久之。”公物必须做相关标记,以明公、私之别。另外,对公物的相关数目和情况也必须登记在簿。综上,笔者推断,简文中提到该船“袤三丈三尺,名曰橝”,对船的长度和名字有明确记载,即是官府对公物管理的体现。

(三)校券

校券一词,在出土秦简中出现数次,《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179号简载:“何谓‘亡券而害?亡校券右为害。”《商君书·定分》:“即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史记·平原君列传》:“操右券以责”等这类记载很多。古时契券从中间分为左右两半,右券起债权凭证及核验凭证的作用。8-134简“其亡之,为责(债)券移迁陵”中的责券应为右券。

结合睡虎地秦简中对于百姓向官府借用公物而产生债务关系的规定,可进一步分析8-134简。《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百姓假公器及有债未偿,其日足以收责之,而弗收责,其人死亡……令其官啬夫及吏主者代偿之。”《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有债于公及赀、赎者居它县,辄移居县责之”;“公有债百姓未偿,亦移其县,县偿”。《睡虎地秦墓竹简·工律》中也有相关记载:“假器者,其事已及免,官輒收其假,弗亟收者有罪。假者死亡、有罪毋责也,吏代偿。毋擅假公器,者擅假公器者有罪”。8-134简记载,竟陵汉阴人狼借船未归,狼是司马昌官手下的人,所以知会昌官令其归船。昌官上报狼已被逮捕,其人在覆狱己卒史衰、义那里,将校券交至衰、义,问狼船在何处。如果船已丢失,将债券移交至迁陵县,可见简文描述的这一过程与秦律中法律规定的百姓假公器的程序基本一致,由此也可得知狼借的应是公船。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一)[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

注释:

(1)邢义田:“手、半”、“曰啎曰荊”与“迁陵公”——里耶秦简初读之一,简帛网,2012年5月7日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1页

(3)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一),第341页

猜你喜欢
司空
竹以节高,人以品优
探赜索隐写唐贤
月夜即景
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之冲淡
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之典雅
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之高古
秦俑迷踪
梁上一君子
中国“民法”一词探源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