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罗斯对犹太性的反拨与超越

2014-11-20 15:18李冰
文艺争鸣 2014年9期
关键词:犹太民族犹太罗斯

李冰

菲利普·罗斯是当代最杰出、最有影响力的美国作家之一,也是土生土长的犹太裔美国作家。罗斯出生于中产阶级的犹太移民家庭,家境优越,从小接受美式教育。他的早期作品大多以反叛的眼光描写犹太文化的黑暗面。在作品中,他要么对犹太人的荒唐行为进行讽刺和批判,要么对犹太宗教和信仰进行揶揄和讥讽。他笔下的犹太男性大多懦弱无能,女性大多放荡强悍。他的代表作《波特诺的怨诉》尽显罗斯对犹太传统的消极判断,展现的是与犹太传统相背离的价值观念。在这些作品中,罗斯展现的犹太生活是陈腐的、虚伪的。因此有人指责他背弃了自己的民族,是“犹太逆子”。那么他的作品当中就没有犹太性了吗?其实不然。他可以放弃犹太宗教和信仰,但是他无法放弃犹太文化。

1998年获得普利策奖的《美国牧歌》是菲利普·罗斯的代表作之一,有评论家称其是罗斯创作生涯的巅峰之作。《美国牧歌》共分为三部分:乐园追忆、堕落和失乐园。罗斯以越南战争和水门事件为政治社会大背景,通过诉说“美国梦”的虚幻本质,惋惜人对于命运的不可控,突出了人在现代社会中正视民族身份和践行民族文化的重要性。

美国的第三代犹太移民——塞莫尔·列沃夫与自己的民族特性渐行渐远,极力融入美国社会,并成功实现了自己的美国梦。他“虽下巴尖尖,面孔呆板,却金发碧眼”,因此人们都称他为“瑞典佬”。他的想法很单纯,身份对他不存在选择的需要,因为他生来就是“美国人”,“他理所当然地以美国人的方式生活”。他热爱体育运动,是个让人羡慕的体育明星,他继承了成功的家业、娶了漂亮的美国妻子。他的生活是美国式的完美生活。可是就在他一切顺意的时候,他的女儿梅丽却带给他巨大的打击。梅丽从小口吃,一直都与他人格格不入。梅丽长大后成了一名恐怖分子,在一起爆炸中炸死了人,之后在逃亡中继续从事恐怖活动。后来瑞典佬的妻子也背叛了他,移情于邻居——一个真正的美国人。

现实文化生活中离散的犹太特性和美国公民身份的冲突不断消耗着瑞典佬的美国式完美生活。他的美国公民主体性认同受挫主要体现在他的妻子投入了邻居沃库特的怀抱。沃库特是纯种白人的后代,出身高贵,是美国上流社会成员。妻子的移情恰恰讽刺了瑞典佬的美国公民身份的不稳定性。妻子多恩对于瑞典佬来说并不单纯是个美丽的女人,她体现的是一种美国的主流文化,是瑞典佬对完美生活进行想象的主要方式。瑞典佬在学生时代的梦想就是要娶一个美国女人为妻,对多恩的占有就是他成为正统美国人的隐喻。但是这段婚姻以及对于民族性的抛弃也正是他现实灾难的根源所在。

不过,梅丽才是彻底击碎瑞典佬美国梦的人。梅丽在瑞典佬的幸福人生模式中找不到合适的渠道进行自我身份的建构。她的爷爷奶奶信奉犹太教,她的外婆信奉天主教。梅丽曾狂热地信奉过天主教,瑞典佬生怕爷爷奶奶对此不满。梅丽在混淆宗教角色的同时也对自己的社会身份无所适从,瑞典佬对于本民族文化的漠视和对美国文化的追求导致梅丽丧失了文化的归属感;同时,梅丽在天主教徒母亲的压力下成长受阻,自我主体性建构失败。她的口吃正暗示了她在困惑中的愤怒。然而她在成功策划了爆破之后口吃却不治而愈,这是因为她找到了宣泄愤怒的方式。在爆炸发生之后,梅丽转而信奉耆那教,其要旨是杜绝对一切生命体的伤害。可笑的是,为了成为一名忠诚的信徒,梅丽连澡都不洗,因为她不想伤害身上的“生命体”。梅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表明她仍然在寻找迷失的自我。

瑞典佬在自己编织的美好童话中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一穷二白来到美国的历史,忘记了自己的民族特性。但是梅丽没有父亲那样完美的外表和运动天赋,他在祖父的民族性和父母的完美之间失去了自我定位。她在宗教信仰中寻找迷失的自我,虽然是恐怖分子,但是同时也是个让人可怜的迷失少女。她以自己的方式告诉世人,她是家族中唯一敢于挑战父权、挑战美国性同一文化身份的人。

瑞典佬一家的悲剧是“美国梦”的破灭。瑞典佬一家缺乏一个可以沟通的共同世界,导致了人际关系的异化。瑞典佬的“美国梦”和美国身份是建立在原有的多样性民族主体性被打破的基础之上。在瑞典佬和梅丽这两个人物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公民主体性从寻觅到迷失的过程。或许在多元文化的氛围中,建立尊重民族多样性的交流空间,使他们能够在多元文化交流的基础上找到自身的主体定位,才能实现对他们的救赎。在《美国牧歌》中,罗斯通过探索抛弃族裔身份带来的不良后果把瑞典佬的沉沦归结为民族性的失落,否定了彻底的文化同化这个天真的假设。罗斯探究犹太传统和美国文化在犹太人身上所体现的张力冲突,揭示了战后的美国社会对于犹太人来说并非是天堂和新乡,而依然是困境和异乡的命题。

在美国犹太小说中,“父子冲突”一直都是最重要的母题之一。《圣经》中写道,亚当和夏娃由于偷吃禁果,被赶出了伊甸园,这就是天父与其子民对立关系的雏形。随着犹太文化历史的发展,这一对立关系延伸成父与子的对立关系,并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母题延续下来。众所周知,犹太民族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流亡史。仅在19世纪,犹太人就经历了两次大的移民运动,一次是二三十年代的德国犹太移民运动,另一次是七八十年代的东欧犹太移民运动。犹太人不断地离开旧地,前往新地。当老一辈的犹太人带领着一大家子来到新的环境时,与父辈相比,年轻的犹太人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生活,两代人不免在继承传统和融入新环境的问题上产生冲突。民族的流亡史给犹太人民带来的就是尴尬的两难境地——对传统的固守和必须做出的改变。

《美国牧歌》中的父子冲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瑞典佬和父亲之间的冲突,二是瑞典佬和女儿梅丽之间的冲突。与父亲之间的冲突缘自父亲对于传统的坚持和瑞典佬积极寻求同化之间的矛盾。以瑞典佬父亲为代表的老一辈犹太人虽然生活在美国的土地上,在这里开创了事业并站稳了脚跟,但是他们对于异族的文化充满了敌意,因而极力捍卫本民族的传统。以瑞典佬为代表的第三代犹太人则更愿意走出犹太人的小圈子,融入到美国的主流社会中。瑞典佬对自己的美国身份感到无比自豪,他真实地热爱着美国这片土地。他认为,在享受美国社会所赋予的美好生活的同时去厌恶美国社会是毫无道理的。瑞典佬被美国的主流文化所吸引,逐渐远离父亲所坚守的犹太传统,这使得他们的父子关系中漂浮着危机感。但是,瑞典佬对于白手起家的父亲有着敬畏之情,父亲对于儿子充满了爱,以他为骄傲,因此双方在发生分歧时都能做出一些让步,两人的关系并未达到剑拔弩张的程度。endprint

相反,瑞典佬与女儿梅丽之间的冲突却剧烈得多。两人的矛盾不再是是否坚持犹太传统的问题,而是扩展到价值观的领域。与瑞典佬热爱美国相对照的是,梅丽憎恨美国的腐朽制度,谴责美国对越南发动战争,仇视父亲这一“资产阶级的走狗”。梅丽制造邮局爆炸事件作为宣泄的出口,四处流亡,最后成为一名极端宗教教徒,彻底抛弃父亲钟爱的美国主流社会和优越的中产阶级家庭。瑞典佬和女儿梅丽之间的冲突已经超越了种族和身份的界限,具有了普通人的特征。罗斯通过对普通犹太人的塑造,探索了现代社会中人们普遍的心理焦虑和内在困惑,是罗斯对他所生活的美国社会甚至整个西方社会的思考,超越了单纯的犹太主题,更具普遍意义,

和很多其他的美国犹太作家一样,罗斯不愿意正视自己的犹太民族身份。他在写作中“去族裔化”的倾向。他曾经说:“我不是一个犹太作家,只是一个碰巧是犹太人的作家。”虽然罗斯反复强调自己的美国人身份,避讳犹太人身份,但是他所创作的以犹太人为主人公的作品中所特有的写作风格和灰色幽默,以及犹太人典型的生活都彰显着他根深蒂固的犹太性。他的写作手法和风格,以及创作的主题始终紧紧围绕着犹太人和犹太问题。虽然罗斯在作品中总是以批判和讽刺的方式去刻画犹太人,但是在批判之余更多的是对整个犹太民族前途的思考和对犹太人身份的认同。

美国犹太作家对身份的纠结和犹太性的隐匿源于历史和现实的反犹主义。阿瑟·米勒曾经说过,写犹太人的不好只能为反犹主义者提供攻击的弹药。在美国这样一个看似自由宽松、实则诡异紧张的社会氛围里,犹太作家要想生存下来,又不背弃自己的民族,只能“顺势而为”,排斥“犹太作家”的称呼,漠视二战的历史。同时,犹太性的隐性存在是美国犹太作家对普世意义的寻找。在创作中,一些犹太作家刻意淡化主人公的犹太人身份,体现了对犹太性的超越。在演绎犹太民族的流浪历程、受难精神和自我困惑的同时,他们也在诠释整个人类的生活境况,倾向于对普世意义的寻找。

文学的特质和力量有时恰恰就在这种含糊和隐晦之中。通过对文本隐含犹太性的探究和再现,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在实际的文学文本创作中,犹太性并非仅仅是文字上的表面呈现,正如刘洪一先生所说:“犹太性的呈现往往是相当含混、隐晦的。”但正是这种隐晦,淡化了作品中主人公的犹太人本质,将犹太性消解于文本中,具有了普遍的象征意义,从而具备了更大的张力。

美国犹太作家所取得的成功代表着犹太人已经成功地融入了美国主流社会,在文化上成功地实现了美国化,同时保留着富有特色的犹太民族传统和文化。但是,有些当代美国犹太作家对于犹太性的表达,往往是隐性的,或是消解在文本当中,或是对其进行反拨或者超越。这是因为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作为外来的民族,常常受到主流文化的排挤和打压。以冲突和对抗对待异质文化,是犹太民族在流散时期的生存模式。来到美国的犹太人,渴望在这片自由的土地上找到属于自己的美国梦。但是由于种族、宗教、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差异,美国的犹太民族依然是弱势群体,他们在美国的生活也并非一帆风顺。犹太人在被美国文化同化的同时,也和美国的白人文化发生着冲撞,他们依然处于主流文化的边缘。这也反映了当代美国社会的多种族问题和族裔差异,引发我们的进一步思考。

(责任编辑:李明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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