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9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专家认为,这不仅使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得以逐步完善,更是社会救助理念的与时俱进。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
当灾难突然降临,比如家人重病、车祸、矿难,等等,常使亲人感到末日来临。如今,从国家层面出台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显然是雪中送炭的善政。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甚至多面性。临时救助要想真正发挥好作用,还必须建立在“善为”的基础上。
首先,要有人性化的救助通道。临时救助,就是要救急救难。有关部门应该打破常规,特殊时期进行人性化办理,简化救助程序,为快速使受灾群众得到救助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其第一时间渡过难关。
其次,要有常态化的救助机制。临时救助必须要善于综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形成一条紧密的纽带,把方方面面的资源有效地整合利用起来,为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提供生存、医疗、心理、技能、成长等方面的社会救助。
最后,要有造血式的救助思维。既要给贫困者“输血”,更要培养其自身的“造血”能力。要加强对贫困群体的职业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援助、减免就业各种费用、职业介绍等,提升他们的再就业技能与融入社会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整体提高社会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增进公共福祉,才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