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涛
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一文,揭示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根本宗旨。就基层民警而言,如何践行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立足岗位关爱群众,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笔者以为,针对民警所处的时代背景与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我们既要做好大文章,也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中的繁缛小节,这样才能大小兼顾、统筹发力,开创“警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良好局面。
“大案件”与“小事件”统筹兼顾
大小兼顾,要求人民警察既要注重对大案要案的限期告破,以彰显其职业特征与较高素养,又要善于解决复杂的棘手问题,及时处理好小纠纷、小案件,让身边的群众对公安民警更加信赖,对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由衷称赞。
的确,大案、要案给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伤害与损失非同一般,在社会上极易造成恶劣影响。尤其是命案,不仅让当事人家属痛不欲生,也会对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巨大阴影。因此,大案要案(尤其命案)的成功侦破,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更具感召力,激励广大民警在重大案件执行任务中,机智勇敢地决一死战,甘当人民群众的“守护神”。然而, 对于社区民警而言,不可能成天与大案要案打交道,日常处理的工作多为一些微不足道小事。面对这些小事件、小纠纷等案件,基层民警也绝对不能等闲视之。面对身边的“小事”,如果我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久而久之就会让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致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此,我们必须防患于未然。
群众利益无小事。广大民警只要善待辖区每一桩“小事”,并以“守土有责”的态度从点滴做起,满腔热忱、一丝不苟地妥善处理,群众才会拍手叫好。
“大义举”与“小作为”同受敬重
大小兼顾,既要在关键时刻“冲得上、拼得过、打得赢”,又要打理好日常工作中的点滴事务。 在和平与发展时期,作为驻守基层的普通民警,虽少有惊天动地之举,却多有默默劳作之累。如果由此精神懈怠,要么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要么凡事懒得管、难事拖着办、“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凡此种种,都是对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价值观和神圣职责的失忆与亵渎。
其实,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不可预测的各种风险均客观存在,随时可能因某个突发事件而打破日常的宁静与祥和。“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面对骚乱与恐慌,人民警察义无反顾地冲锋陷阵,让老百姓从勇士们身上看到了公安民警的大义之举,从而主动与之心心相印、水乳交融。一般而言,一些社区民警勤恳地为普通群众服务,做的也不过是一些“区区小事”,这样看来,他们的工作价值是不是很小呢?当然不是。广大干警围绕群众的利益诉求,调解一次次小纠纷,化解一家家小矛盾,春夏秋冬的昼夜巡逻,对违法犯罪实施专项打击行动,用健全的帮扶机制关照辖区留守儿童、妇女与空巢老人,让他们生活无忧……这些事务尽管琐碎繁杂,却与千家万户普通百姓休戚相关。正因为这样一些小举动、小作为,让广大群众看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真实本色,从而增进警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认同,夯实警民共建和谐文明社会的基础。
“大错误”与“小毛病”同样禁忌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须自身硬、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李克强总理告诫各级党政干部:既然担任了公职,为公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作为公安民警,更应在这方面有所警惕,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彻底了断利用特殊身份和权力谋取私利的念头。
现实生活中,广大群众为什么对民警队伍中的败类敢怒不敢言,甚至恨之入骨?作为国家武装机器的人民警察,虽权位不高,却执掌公权。少数人在日常工作好“打擦边球”,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此,我们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对其猛击一掌,使之悬崖勒马。其实,一个健康人,并非没有一点小毛病。但如果疏忽大意地放任自流,小毛病便会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即便是硬汉也终归有一天轰然倒下。因此,除警惕犯“大错误”之外,一些微不足道的“小毛病”也都务必戒之。作为辖区民警,如果说话生硬、态度蛮横、一脸冷漠等“小毛病”不断,也会形成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隔膜,我们务必警惕将“小毛病”演绎成“大错误”,待到落马时幡然醒悟,却悔之已晚。
在万众一心共筑“中国梦”之时,广大民警的事业梦想就是确保辖区民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成就自我价值,为“平安中国”奉献青春, 需要我们在为服务群众中“大小”兼顾,不断演绎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精彩人生。
(作者系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民警)